Likolalo 吾兄
謝謝您能有慧有容﹐老朽有幸焉。
老羅提到他說的『立法權』﹐是指『能做什麼﹐不做什麼』之權力﹐老朽才省悟到﹐自己怎麼變成老番癲﹖忘了自己的『都是定義惹的禍』理論﹐真該死也。
面對你的回歸本題﹐一則以喜﹐一則以惕﹔對汝文再多看一遍﹐避免誤解﹐以符合老朽自創的『寫文章﹐要像美女赴宴』說﹐改天來篇文﹐保証絕對比『文章要像迷你裙』說﹐還要叫好。
所以﹐老朽就先找你對『內閣制』的定義瞧瞧﹐很糟糕﹗這下子﹐我一下子變成老羅﹐看得眼花﹐好像也看到麻市狂老的『馬兒紅嘶嘶』論﹐只見文字遊戲。
嗯﹗應該是我剛起床﹐腦馬達初動﹐未臻溫熱﹐又見素來敬仰的
YST市長大文﹐在你樓上﹐嘿﹗可正對老朽『天下第一不要臉﹐最愛人拍馬屁』的人格﹐一下衝了昏頭﹐絕非你東拉西扯啦﹗若我的回答有誤﹐請先賜諒。在此情況下﹐最保險的回文方式﹐就是引用你的話﹐這不是我在前面﹐指你第一篇回應文的自相矛盾﹐而是指老朽要自我小心﹐口唸二遍﹐不出錯也。
你說﹕【所謂內閣制,內閣出自國會,各黨廣派菁英去搶奪國會席次,然後,誰能在國會組成多數聯盟,誰就拿下立法權,同時拿下行政權。】嗯﹗這話說得很好﹐懂治學的歸納法則﹐能抽出內閣制的主要精髓之一﹐相當傳神﹐佩服﹗果然有學問﹐老朽以前給他按推薦﹐沒亂按。
你說﹕【現在,就算阿扁向內閣制傾斜,。。。,
而且還全面釋出組閣權,這樣也還不是內閣制喔﹐。。。﹐可是在我們向內閣制傾斜的現況下,總統根本不隨內閣總辭而下台。】嗯﹐嗯﹐嗯﹖這句話﹐可讓人難懂。是老朽看錯你的陳述﹖全世界學者專家的意見﹐老朽也認知有差﹖我相信你一定是對的。不過﹐大家都說﹐內閣制有一虛君﹐代表國家主權象徵﹐這個職位﹐在各國的稱呼﹐各有不同﹐有英國女王﹐日本天皇﹐德國總統﹐。。。﹐我總稱之為『元首』﹐而阿扁是中華民國元首﹐這是現在的事實﹐不管你我高不高興。
只是這些元首﹐學界﹑政界﹑新聞公認﹐從沒有發生過﹐你所說的『因內閣總辭而下台』﹐認為是常理﹔難道你真的認為『女王』﹑『天皇』﹐通通下台﹐才能符合你理想中的內閣制﹖還是以深藍立場﹐為反阿扁﹐而說『阿扁非下台﹐內閣制不來』呢﹖
你說﹕
『一句話,向內閣制傾斜,就還不是內閣制』。坦白說﹐你很乾脆﹐只是有點太簡化﹐難道大英國協數十國﹐都實施內閣制﹐政制完全規格化﹐宛如工業產品標準化﹐毫厘不差﹐完全無異﹖不是英國整套搬來﹐或是你的理想模式﹐其中只要有差異﹐就算很像英國制﹐也可解讀為向英式內閣制『傾斜』﹐不是原版﹔所以一句話﹐照你話說﹐都不是內閣制﹖講到這﹐老朽趁機提一下﹐加拿大尊奉英女皇﹐為國家元首﹐以外國人為獨立加國的元首。這在某些台灣人﹐用『小鼻小眼』看﹐現在的加拿大﹐就應該是『外來政權』﹐不是『本土政府』﹔諒吾兄大鼻大眼﹐還有大肚﹐能知當代哲學大師威爾杜蘭所言『現在分析法大行﹐則治學為人﹐均告裂解﹐一切亂紛紛﹐而人成為飄泊無根心靈』﹐能有度有悟焉。
曾太公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