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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政治第3聲】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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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陳水扁說了就算
2005/11/02 11:45 瀏覽2,222|回應10推薦12

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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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打電話、走出街頭可以達到糾正政府錯誤決策行為的效果,但是,這畢竟不是一個健康公民社會的常態模式。

另一方面,陳水扁的「特赦」聲明,也是脫離了法制軌道;這種毫無章法的短打急救,只不過是讓他的政府再丟一次臉而已。

TVBS的問題,必須回歸法制基本面徹底釐清解決。亦即,即使眼前風潮平息,TVBS的案例仍然必須加以徹底釐清,才能使廣泛來自海外的投資有一個可靠而安定的投資環境。

今天聯合報的民意論壇,有兩篇投書值得參閱:

龔濟先生的《總統有權「特赦」媒體?》

陳長文律師的《什麼資不重要,本國公司就合法》

陳長文律師主張:「外資成立的本國公司」轉投資電視台,無論金額大小,都不牴觸衛星廣電法第十條:「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的規定。

這是至今為止,TVBS所能申辯的最具體的法律主張。

希望大家共同把爭端導回「法制基本面」,就事論事、依法論法,甚至因此再行修法,以求適應週延。總之,這個問題不是「鬧過就算」,也不是陳水扁「說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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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查到真正的幕後主導者
2005/11/18 20:34 推薦8


likola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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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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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olalo
Xuser

沒錯,一方面是要爆料,好讓檢調能克服政治壓力,把司法程序認真推進下去,為台灣找回正義,但是,另方面,又不能把料爆到讓民進黨摸出消息來源,終於搞清楚到底是誰在幕後主導爆料的。

民進黨以為宏總集團在幕後操弄這次的高捷揭弊,這是民進黨自己在瞎猜,希望逼出揭弊的幕後主導者,如此而已。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大家,宏總集團根本沒有在幕後推動、主導這個揭弊的努力,民進黨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查到真正的幕後主導者。民進黨甚至只能猜測,會不會是國民黨高層有在背後暗中支持宏總集團。

反正,我們不但會甘於寂寞,推動揭弊而完全不居功,而且還會使出一些烏賊戰術,繼續把民進黨搞得昏頭轉向的,讓他們老是猜不到我們是誰。

這一次我們追高雄捷運弊案,有很多人會“不小心”成為政治上的受益者,包括呂秀蓮,蘇貞昌,與馬英九等人,以及許多國民黨的縣市長候選人,不過,這沒關係,誰會是揭弊的受益者不是我們所關心的。

我們是就事論事,只管好揭弊。至於揭弊之後的新政治空間,是人人有希望,個個沒把握。呂秀蓮,蘇貞昌,與馬英九要自己去打拼,不能指望我們替他們打天下。如果沒有真功夫的話,誰也別想在混水中摸到魚。



本文於 2005/11/18 21:06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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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不能全真
    回應給: Xuser(Xuser) 2005/11/07 15:09 推薦2


green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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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心
likolalo

我認為,爆料不能全真

如果每件料都全為真,

那麼很容易查到誰是深喉嚨

所以要有些對,有些錯,混在一起

以達到混淆消息來源的目的

你即使有十成把握真實狀況是什麼,也只能講個六七分

孫子兵法說虛則實之,實則虛之,就是這個道理.

當然半真半假的爆料對檢調辦案來說到底是好是壞

則是另一個問題了.

這是我個人的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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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假喉嚨」
    回應給: 齋貓(dormcat) 2005/11/06 13:48 推薦3


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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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貓
likolalo
Xuser

本來我覺得邱毅有點笨,但是,看起來又好像不是。

我認為:

一、這幾天爆出來的「深喉嚨」全部都是假的。

二、邱毅可能在故意「誤導」。這是一個稍有頭腦的人應該做得到的事。



本文於 2005/11/06 18:17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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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791&aid=1438610
多謝Xuser市長以《認清TVBS股本事件的五個面相》賜教!
    回應給: Xuser(Xuser) 2005/11/06 13:37 推薦0


for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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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Xuser市長以《認清TVBS股本事件的五個面相》

賜教沉默選民發言不妥處請涵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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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791&aid=1438597
認清TVBS股本事件的五個面相
    回應給: 沉默選民(fortaiwan) 2005/11/06 11:12 推薦8


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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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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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 Re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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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李濤是媒體經營者(管理者),追求的是「收視率」,我們固然無須給予刻意的貶損,也無須給予過度的擁護。棧友在此討論李濤的「忠誠度」,可能陳義過高,也是偏離了問題的焦點--股本來源。

TVBS事件,包含三個面相。

一、實質內涵:李濤自己說過「TVBS是港資,不是中資」,這句話已被姚文智咬死,而事實上TVBS的股本也沒有一毛錢來自台灣。

二、政治見解:執政主管當局認定,港資就是外資,外資超過一半,就是違法(無線衛星廣電法)。但謝長廷有留下一個迴旋的空間:只要把「直接投資」與「間接投資」弄清楚,就可拍板定案。

三、法律見解:以陳長文為代表,主張:東方彩視是「本國公司法人」,其「轉投資」TVBS,不能視同「外資直接投資」。

我們必須同時看到這三個面相,才有討論的餘地。至於一面倒支持TVBS,我是不幹的--即使美國國務院表達「關切」都一樣。美國的關切,乃是無端干涉別人的家務,不問青紅皂白、橫插一腿;這種干擾,也是TVBS事件的「第四個面相」。

最後,還有一個面相,就是「民粹」。總共,TVBS事件共有五個面相,說起來還是蠻複雜的。

在此,我具體提出三個建議:

一、倘若新聞局最後裁定TVBS違法,亦應給予補正的時間;畢竟,新聞局應該負擔當初發照的責任。

二、倘若被裁定違法,TVBS應依裁定補正或「提起行政訴訟」。

三、過半的泛藍,應該在立法院就相關法規進行檢討修訂,以為救濟,並徹底解決類似的紛擾。



本文於 2005/11/06 11:40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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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為何跟拍邱毅? 要害死深喉嚨嗎?
2005/11/06 11:06 推薦3


齋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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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心
Xuser
likolalo

TVBS竟然把邱毅前往超商與深喉嚨聯絡的鏡頭都公開播放! 從新聞畫面上就可以看出是哪一家超商, 接下來只要比對該超商的監視器畫面, 再比對超商傳真機的通聯紀錄, 就可以找出電話另一端在何處, 即使深喉嚨也是使用超商或公共電話亦可比照前述方法找出深喉嚨本人或代理人的身份.

李濤密電謝長廷, 我看不是周玉蔻所說的求饒, 而是討論要如何犧牲邱毅與深喉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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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791&aid=1438468
【李濤的忠誠度】是否自然倒向其上司梁乃鵬和唯一的大老闆邵逸夫﹖
2005/11/06 06:55 推薦1


for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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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olalo

100%邵逸夫的香港資金交由香港人梁乃鵬(中國特區前廣電事務局主席)﹐成立兩公司即台灣東方彩視(本土)和百慕達電視公司﹐梁乃鵬並同時擔任這兩家公司的監察人。台灣東方彩視控制53%TVBS的股份, 而百慕達電視公司則控制 47%TVBS的股份。

問題就在﹕台灣東方彩視【如果單獨】控制53%TVBS的股份﹐那是合法的﹐大多媒體都只報導對TVBS有利的這一半故事﹐而沒有報導全部的故事。 可是﹐事實是TVBS另外47%的股份是由百慕達電視公司擁有。這樣﹐TVBS是以100%邵逸夫的香港資金﹐藉一個台灣公司和另一個外國公司﹐達到100%控制TVBS。

所以﹐TVBS是100%為邵逸夫(香港人)擁有﹔通過TVBS董事梁乃鵬(香港人)作營運決策﹔交由TVBS經理李濤執行。【李濤的忠誠度】是否自然倒向其上司梁乃鵬和唯一的大老闆邵逸夫﹖ 有95%的可能性是倒向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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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打一場行政訴訟
2005/11/03 16:10 推薦4


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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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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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貓
likolalo

陳長文的法律見解認為,擁有TVBS 53%股權的東方彩視公司,乃是依法成立的「本國公司」,也是「本國法人」,因此,其投資TVBS 不是「外資直接投資」。

謝長廷最新的「政治見解」,則是認為,TVBS的股東沒有一個「我國人」,當然就是外資;謝認為,爭議的焦點是在「直接、或間接投資」的爭議。

我認為,法律見解與政治見解通常會有出入,而最好的辦法就是打一場「行政訴訟」,把這個問題徹底釐清。

這才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才是一個公民意識的社會,而不是永遠靠民粹鼓動、永遠被政客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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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不法之徒才是正辦
2005/11/03 00:43 推薦6


mado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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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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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jc888
愛台也愛中
齋貓
Xuser

從政府意圖打壓TVBS到阿扁宣示-“我任内不會闗媒體也不會闗電視臺“後,美東林從其中看見有許多情緒性的評論,心中不禁感嘆難怪阿扁能夠逍遙這麽久。因爲不論撤照與否都要涉及兩個問題:能不能(亦即合不合法)及誰能(亦即誰有權)?

合不合法?陳長文在聯合報的投文從公司法的角度出發,張從興在聯合早報投文從國籍法及港澳關係條例的角度出發都是非常理性及正確評論。尤其張從興的論述非常堅實值得大家去讀。從這兩篇投文清楚地看見,對TVBS撤照是百分之百的違法。

誰能?按中華民國的憲法,行政最高長官是行政院長。總統有什麽資格針對撤照這種内政事務“宣告”呢?阿扁越權以代,不是搞帝制是什麽?被兩任爛總統搞下來,大家已經習慣了被不法之徒惡搞,渾然忘了我們其實是一個法治國家。懂法律,玩法律不應只是狡詐律師的專長吧?

對抗亂拗政權要確定自己立於不敗之地,有法律可引,怕他什麽撤照的威脅?用政治力反彈只會讓這個爛政權做出一付被打壓的可憐樣,正好助長那些不長眼的選民投他們。真的撤照了,上法院打官司才是正辦。在他們家開的法院打敗他們才是一個法治國家的正辦。如果不敢起來“革命“推翻這個政權而又有法不用,那被他奴役也只好認活該了。

不引用法律創下一些判例使一個玩法政權敗訴,這個國家永遠不會走上正途。

本文於 2005/11/03 03:00 修改第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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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的問題---不負責任!
2005/11/02 18:13 推薦8


知識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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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陳水扁何時不推責任呢?

經發會開了一次, 第一次的會議都沒有被落實, 而且執行出了事就推給經發會, 銀行合併也是, 大家贊成銀行合併, 但沒有人贊成賣值錢的銀行給財團, 但都被推成"經發會"的共識!要知道我們鼓勵年輕學子去打工賺錢, 增加社會經歷, 不是鼓勵他們去賣淫賺錢!都是賺錢, 但執行的方法不同!

今天看到我們的漁船在公海被日本的軍艦追了幾百海浬, 何時看到我們政府出來說一聲?沒有!怎麼人民需要保護的時候不見了呢?

美國南北戰爭時, 有人問戰勝的格蘭特將軍, 你有什麼秘訣才能打勝戰呢?他說, 沒有任何的理由!今天看到我們的政府, 天天在講理由, 台中石棉水管, 中央地方互相推來推去, 好像出了一個公文啥責任沒有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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