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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文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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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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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809666
華碩
蒙娜丽莎的微笑

檢舉盜文博士 sauli 。真是垃圾

https://city.udn.com/v1/blog/index.jsp?uid=sauli

此網誌張貼的所有文章, 皆非 sauli 本人所寫 !

已在他留言版及文章回覆,提出告訴,皆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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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慕亞小姐文章,請妳別再無理取鬧
    回應給: 慕亞(verseau128) 推薦1


ghostdev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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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1. 本人 複製庄腳人的貼文 是在質問庄腳人的回應問題

不複製庄腳人貼文

又如何質問庄腳人 ?

況且我在質問庄腳人當中

我有曾質問過妳任何問題嗎 ?

難不成庄腳人的問題就是妳的問題 ?

2. 妳說 有人在聯網裝神弄鬼的,搞得人疑神疑鬼,

不得不小心提防著點啊!

這是幕亞小姐妳個人 (疑神疑鬼) 的問題

市長 Madkao 都不曾像妳如此疑心病

到處懷疑任何人 (市長 Madkao 有曾這樣問過我嗎 ?)

市長 Madkao 不曾

難道這是妳 副市長 幕亞小姐 的待客之道 ?

3. 國字看不懂啊?我的中文有那麼難懂嗎?

要我寫英文?好,

welcome you to visit our city and leave any words!

乖, 別無理取鬧!

光妳貼上以上的這些文字

還真給本人諷刺

我不是妳小孩

也無需無理取鬧

我在就事論事

我也看得懂中文字

這就足已證明 慕亞小姐 是妳先在無理取鬧 !

------------------------------------------------------

我的中文有那麼難懂嗎?要我寫英文?好...

    回應給: 惡魔鬼影(ghostdevils) 2005/10/11 15:10 推薦0


慕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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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我哪有不懂尊重您的發言啊!若不尊重我老早不知會你就刪文啦!還繼續保留您那兩篇內容完全一樣的、而且是複製庄腳人的貼文--我想這你並沒有徵求庄腳人的同意吧!

哈,感謝你願意花點時間說明你不是誰的分身,現在這時期..老是有人在聯網裝神弄鬼的,搞得人疑神疑鬼,不得不小心提防著點啊!

我說了,歡迎你來本市貼文,怎麼?國字看不懂啊?我的中文有那麼難懂嗎?要我寫英文?好,welcome you to visit our city and leave any words!

乖, 別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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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文有那麼難懂嗎?要我寫英文?好...
    回應給: 惡魔鬼影(ghostdevils) 推薦3


慕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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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小小
☆Princess蕾蕾☆
慕亞

呦,我哪有不懂尊重您的發言啊!若不尊重我老早不知會你就刪文啦!還繼續保留您那兩篇內容完全一樣的、而且是複製庄腳人的貼文--我想這你並沒有徵求庄腳人的同意吧!

哈,感謝你願意花點時間說明你不是誰的分身,現在這時期..老是有人在聯網裝神弄鬼的,搞得人疑神疑鬼,不得不小心提防著點啊!

我說了,歡迎你來本市貼文,怎麼?國字看不懂啊?我的中文有那麼難懂嗎?要我寫英文?好,welcome you to visit our city and leave any words!

乖, 別無理取鬧!


Be Veg, in peace and caring. 愛所有眾生如己

我是住在地球的慕亞M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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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亞小姐妳的網路行為
    回應給: 慕亞(verseau128) 推薦2


ghostdev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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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慕亞

慕亞小姐妳的網路行為

在昨日妳發表這篇文章時 (分身 注意時間啊)

我是尊重 市長 Madkao 和妳是這裡的副市長

所以我不發文譴責妳

我不是誰的分身

我就是我

我跟妳無冤無仇

也從無得罪於妳

而妳一次又一次對我發文無端譴責發難

其理何在 ?

今日妳又發表文中又不懂尊重本人發言

(在本人標明紅字部份)

請問這就是妳身為麻辣副市長的網路行為嗎 ?

現在我對妳的言行狂妄中的態度加以嚴厲譴責 !

---------------------------------------------------------------

這是妳今日發表文章

慕亞的作法、感覺與回應
    回應給: Julia小喵(c320reed) 2005/10/11 14:12 推薦1


慕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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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小喵 (1)

慕亞的作法、感覺與回應:

一)針對小喵的建議,慕亞的確再看到留言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她所提的出版社,無奈對方放的是語音電話,那電話甚至連總機也無法連接,於是只好改由至該公司的網站去留話,為以昭大眾,以下是本人寫給該公司的留言,現在就看對方重不重視此事,會不會針對此事回覆了。

您好,

貴公司負責人劉墉先生多年前的一篇文章「點燃一生的愛情」被聯網城邦【時事焦點 熱話新聞 麻辣評論】(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index.jsp?gid=561)城市市民檢舉被盜用在另一名網友的網誌上,文章名稱變成「鍾愛的堆積」,此是就發生在聯網城邦的網誌裡。

在本站的討論主題「盜文博士」(參考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08673&tpno=0&no=50098&cate_no=0
那名網友聲稱他是民國八十六年《省府文藝季專刊》編審召集人,裡面的文章(當然也包括劉墉先生的這篇)是研究生等人收集而來的,作者不可考。

目前這個問題正在本城市發燒討論中,因為有人來投訴,也有網友建議我來此向劉墉先生查證,以解決疑慮。於是身為城市的管理者之ㄧ的我就冒昧的與你們聯絡,希冀劉先生的釋疑。若有法律問題,則請自行解決。

眾多網友的疑慮是,劉墉先生的「點燃一生的愛情」是何時公開刊登或出版的?對照專刊時間,何者先何者後?他曉不曉得自己這篇文章被省政府收編至這本專刊中?

以下是某網友提出劉先生文章被盜用的質疑,請參考:
劉墉先生的"點燃一生的愛情"

與某人的"鍾愛的堆積"    內文相同

可否請慕亞副市長打電話或寫信去

水雲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三一一號五樓之五
電話 02)27717472


求証並確認一下這篇文章的作者是誰

編審者也可以這樣貼文嗎   以解決這場紛爭

水雲齋網址http://www.syzbooks.com/charity.php?lang=big
附註: 劉墉先生是水雲齋文化事業公司的負責人

希冀貴公司能不吝回覆,感激不盡!

黃慕亞 上

二)慕亞覺得庄腳人很可愛,很熱心。但慕亞想請教庄腳人(絲毫沒有不敬之意喔)的是,你與sauli是什麼關係啊?他怎麼現在都不出面了呢?怎麼都是你在替他回應來回應去呢?

三)本案既然討論的是sauli網誌內的文是否不是他自己的?若不是,是否應該在文內註明轉貼?

針對這個問題,本人昨天的看法是根據多年出版社工作經驗而論,負責出書的編輯與作者或譯者一樣,在情感上,都視出的那本書為自己的心血創作。但那本書的版權與著作權卻非屬於編輯個人,而是視合約而定,是屬作者或出版社。基於這點,既使是編輯或編審召集人都不可例外的將作者的作品視為自己的,而再次公開對外以任何方式傳輸,既使要這麼做,最好徵求作者的同意,不然一定要在傳輸時附上轉貼,或在文內附註說明文章的出處和作者名。

若作者名不詳,也應如此標註才對。要不自己觸犯了法規而不自知,這不是划不來嗎?

四)那個惡魔鬼影請注意,歡迎你來本市貼文回應,但請你不要再張貼內容一樣的貼文,有創意一點,多花點腦筋寫點質疑庄腳人或sauli,不要老是換湯不換藥的。我才要警告你,若你再貼這樣重複內容的文,身為副市長的我鐵定會刪文!

以上所言皆為本人私自的想法與作為,歡迎大家討論之。



帶您遨遊宇宙,做那美妙的【Ⅷ 接觸】

--------------------------------------------------

這是妳昨日發表文章

分身 注意時間啊
    回應給: 惡魔鬼影(ghostdevils) 2005/10/10 17:05 推薦3


慕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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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ins 庄腳人 慕亞 (3)

哇哈哈哈.....

是不是咱們革命先烈的熱血讓一群禿鷹飢不擇食、嗜血而至?

所有蒙妖娜厭的分身全數傾巢而出啦?

小心啊!要注意時間,否則鬼門關了,你/妳們就回不去啦!

孤魂野鬼不好當呀!會餓肚子滴!


帶您遨遊宇宙,做那美妙的【Ⅷ 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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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098&aid=1410660
慕亞的作法、感覺與回應
    回應給: Julia小喵(c320reed) 推薦4


慕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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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ss蕾蕾☆
庄腳人
809666
Julia小喵

慕亞的作法、感覺與回應:

一)針對小喵的建議,慕亞的確再看到留言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她所提的出版社,無奈對方放的是語音電話,那電話甚至連總機也無法連接,於是只好改由至該公司的網站去留話,為以昭大眾,以下是本人寫給該公司的留言,現在就看對方重不重視此事,會不會針對此事回覆了。

您好,

貴公司負責人劉墉先生多年前的一篇文章「點燃一生的愛情」被聯網城邦【時事焦點 熱話新聞 麻辣評論】(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index.jsp?gid=561)城市市民檢舉被盜用在另一名網友的網誌上,文章名稱變成「鍾愛的堆積」,此是就發生在聯網城邦的網誌裡。

在本站的討論主題「盜文博士」(參考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08673&tpno=0&no=50098&cate_no=0
那名網友聲稱他是民國八十六年《省府文藝季專刊》編審召集人,裡面的文章(當然也包括劉墉先生的這篇)是研究生等人收集而來的,作者不可考。

目前這個問題正在本城市發燒討論中,因為有人來投訴,也有網友建議我來此向劉墉先生查證,以解決疑慮。於是身為城市的管理者之ㄧ的我就冒昧的與你們聯絡,希冀劉先生的釋疑。若有法律問題,則請自行解決。

眾多網友的疑慮是,劉墉先生的「點燃一生的愛情」是何時公開刊登或出版的?對照專刊時間,何者先何者後?他曉不曉得自己這篇文章被省政府收編至這本專刊中?

以下是某網友提出劉先生文章被盜用的質疑,請參考:
劉墉先生的"點燃一生的愛情"

與某人的"鍾愛的堆積"    內文相同

可否請慕亞副市長打電話或寫信去

水雲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三一一號五樓之五
電話 02)27717472


求証並確認一下這篇文章的作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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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雲齋網址http://www.syzbooks.com/charity.php?lang=big
附註: 劉墉先生是水雲齋文化事業公司的負責人

希冀貴公司能不吝回覆,感激不盡!

黃慕亞 上

二)慕亞覺得庄腳人很可愛,很熱心。但慕亞想請教庄腳人(絲毫沒有不敬之意喔)的是,你與sauli是什麼關係啊?他怎麼現在都不出面了呢?怎麼都是你在替他回應來回應去呢?

三)本案既然討論的是sauli網誌內的文是否不是他自己的?若不是,是否應該在文內註明轉貼?

針對這個問題,本人昨天的看法是根據多年出版社工作經驗而論,負責出書的編輯與作者或譯者一樣,在情感上,都視出的那本書為自己的心血創作。但那本書的版權與著作權卻非屬於編輯個人,而是視合約而定,是屬作者或出版社。基於這點,既使是編輯或編審召集人都不可例外的將作者的作品視為自己的,而再次公開對外以任何方式傳輸,既使要這麼做,最好徵求作者的同意,不然一定要在傳輸時附上轉貼,或在文內附註說明文章的出處和作者名。

若作者名不詳,也應如此標註才對。要不自己觸犯了法規而不自知,這不是划不來嗎?

四)那個惡魔鬼影請注意,歡迎你來本市貼文回應,但請你不要再張貼內容一樣的貼文,有創意一點,多花點腦筋寫點質疑庄腳人或sauli,不要老是換湯不換藥的。我才要警告你,若你再貼這樣重複內容的文,身為副市長的我鐵定會刪文!

以上所言皆為本人私自的想法與作為,歡迎大家討論之。



Be Veg, in peace and caring. 愛所有眾生如己

我是住在地球的慕亞M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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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扶平先生
    回應給: 扶平(lejon) 推薦1


☆Princess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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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慕亞

扶平先生:

請原諒蕾蕾必須這麼做,因為蕾蕾是《麻棧》10月份的值月副市長,蕾蕾有責任維護《麻棧》討論區的秩序,誠如您所說的:「模糊焦點」,蕾蕾就是不希望問題失焦了呀!謝謝您能理解,也謝謝您的配合。

再次感謝您!希望大家都能心平氣和討論事情,蕾蕾送給您一個笑臉喔!


蕾蕾小豬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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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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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j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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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蕾

我打住

網管不管讓麻棧做義務青天

在下感激之外也沒啥說的了

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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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題!
推薦2


☆Princess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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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魔小小
慕亞

對不起!如果大家討論的東西全部離題的話,蕾蕾會全數刪除你們的貼文。

蕾蕾說過請就單一問題做討論,這個主題欄就是討論剽竊文章的事情,要吵架請另闢一個專欄吵架。

這是蕾蕾最後的勸告,要玩就請大家遵守遊戲規則。


蕾蕾小豬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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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098&aid=1410486
剽竊文章與否無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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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j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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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蕾蕾 

扶平告罪了

這是撻伐帖

不是討論帖

事情發展成這樣

連剽竊文章被逮出來還能模糊焦點

我們還有什麼事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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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098&aid=1410475
憑什麼賴在布農族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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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j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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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這種事還賴在布農族身上

我今天指責的就是騷痢一個人

不用把滿天神佛都請來

犯錯不獨和你什麼族無關

和你父母兄弟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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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請注意你的用詞語句,這是我第二次嚴重的警告你,(什麼叫做對於智商低於80的人,我不作回應),請你詳加解釋清楚
    回應給: 庄腳人(amis) 推薦1


ghostdev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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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曾太公

對於智商低於80的人,我不作回應.

    回應給: ?c?]°??v(ghostdevils) 2005/10/11 09:50 推薦0


庄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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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50098&aid=1408673&raid=1410351#rep1410351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50098&aid=1408673&raid=1410246#rep1410246

---------------------------------------------------------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自己無法自圓其說,還叫庄腳人出來幫你抹糞 ?

庄腳人請注意你的用詞語句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50098&aid=1408673&raid=1409485#rep1409485

SAULI教授,您就大膽的把事情真相說出來嘛........
    回應給: sauli(sauli) 2005/10/10 15:26 推薦5


庄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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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olalo 慕亞 明天要結婚的蕾蕾小公主 庄腳人 (5)

SAULI教授,小弟這幾天一直在旁觀看那些對你誤解的人的言論,而小弟不斷用電話提醒您說『這些來質疑您文章出處的人,她們是有計畫性的要對你抹糞的,您一定要把事情用白話一點的方式公告週知。當然在聯網裡,有許多人其實是看得懂卻故意裝著看不懂,還會不斷的說您說不清楚講不明白』,像碰到這等不知是真白痴還是裝白痴的人,小弟通常會以極強勢的手段,並輔已有利的論証痛打那群『撥皮無賴』!可是您實在是太斯文了,看來,小弟不出面幫您來說請楚,您是不會讓那些將您們當初文藝季的文章當作自己文章發表的人下不了台的!SAULI兄別怪小弟的多事!!

各位,SAULI教授所發表的文章,係出自『台灣省86年文藝季專刊』,出版者『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當年度由SAULI教授等人組成『編審小組』,而SAULI教授為該小組之召集人,該專刊裡的文章皆為該小組成員(包含研究生)等人四處收集而來(已無從考據出處的文章),並經全體編審成員共同將所有來文修潤而成刊,故要說誰是作者?應該說這些文章係當年『編審小組集體創作』而成,並無特定某人是作者也!!

事後,當『著作權保護法通過時,很多出版社或個人將這些公開於『台灣省86年文藝季專刊』競相搶先登記,而造成日後不知詳情的讀者,以為SAULI教授係轉貼抄襲他人的文章之誤所以,大家問SAULI教授說『到底是不是你所寫的文?』,SAULI教授為了不讓因這些事情的真相而使有些人下不了台,所以就只將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如此輕描淡寫的說出來,但還是有人故意找碴裝聽不懂,那我也只好替SAULI教授打抱不平,將事實的真相說出來,以還這個教書教了25年厚道善良的老學者的清譽!!!

至於,還有人要問『SAULI究竟是不是作者?』,這係『編審小組』集體創作的文章,SAULI教授亦是作者之一!!!各位,這樣夠清楚了嗎???

本人已請SAULI教授回老家,將10年前出刊的『台灣省86年文藝季專刊』找出來,本人將代SAULI教授將該專刊以圖檔的方式上傳至聯網,以召公信!!!任何有疑問的人別急著回應,待真相公諸於聯網時,再出面向SAULI教授致歉亦顯不遲!!!

PS:另外,各位也可以去圖書館找出『台灣省86年文藝季專刊』,你們會知道真相的!!!

SAULI兄,小弟又多事了,向您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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