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亞的作法、感覺與回應:
一)針對小喵的建議,慕亞的確再看到留言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她所提的出版社,無奈對方放的是語音電話,那電話甚至連總機也無法連接,於是只好改由至該公司的網站去留話,為以昭大眾,以下是本人寫給該公司的留言,現在就看對方重不重視此事,會不會針對此事回覆了。
您好,
貴公司負責人劉墉先生多年前的一篇文章「點燃一生的愛情」被聯網城邦【時事焦點 熱話新聞 麻辣評論】(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index.jsp?gid=561)城市市民檢舉被盜用在另一名網友的網誌上,文章名稱變成「鍾愛的堆積」,此是就發生在聯網城邦的網誌裡。
在本站的討論主題「盜文博士」(參考網址: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08673&tpno=0&no=50098&cate_no=0)
那名網友聲稱他是民國八十六年《省府文藝季專刊》編審召集人,裡面的文章(當然也包括劉墉先生的這篇)是研究生等人收集而來的,作者不可考。
目前這個問題正在本城市發燒討論中,因為有人來投訴,也有網友建議我來此向劉墉先生查證,以解決疑慮。於是身為城市的管理者之ㄧ的我就冒昧的與你們聯絡,希冀劉先生的釋疑。若有法律問題,則請自行解決。
眾多網友的疑慮是,劉墉先生的「點燃一生的愛情」是何時公開刊登或出版的?對照專刊時間,何者先何者後?他曉不曉得自己這篇文章被省政府收編至這本專刊中?
以下是某網友提出劉先生文章被盜用的質疑,請參考:
劉墉先生的"點燃一生的愛情"
與某人的"鍾愛的堆積" 內文相同
可否請慕亞副市長打電話或寫信去
水雲齋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三一一號五樓之五
電話 02)27717472
求証並確認一下這篇文章的作者是誰
編審者也可以這樣貼文嗎 以解決這場紛爭
水雲齋網址http://www.syzbooks.com/charity.php?lang=big
附註: 劉墉先生是水雲齋文化事業公司的負責人
希冀貴公司能不吝回覆,感激不盡!
黃慕亞 上
二)慕亞覺得庄腳人很可愛,很熱心。但慕亞想請教庄腳人(絲毫沒有不敬之意喔)的是,你與sauli是什麼關係啊?他怎麼現在都不出面了呢?怎麼都是你在替他回應來回應去呢?
三)本案既然討論的是sauli網誌內的文是否不是他自己的?若不是,是否應該在文內註明轉貼?
針對這個問題,本人昨天的看法是根據多年出版社工作經驗而論,負責出書的編輯與作者或譯者一樣,在情感上,都視出的那本書為自己的心血創作。但那本書的版權與著作權卻非屬於編輯個人,而是視合約而定,是屬作者或出版社。基於這點,既使是編輯或編審召集人都不可例外的將作者的作品視為自己的,而再次公開對外以任何方式傳輸,既使要這麼做,最好徵求作者的同意,不然一定要在傳輸時附上轉貼,或在文內附註說明文章的出處和作者名。
若作者名不詳,也應如此標註才對。要不自己觸犯了法規而不自知,這不是划不來嗎?
四)那個惡魔鬼影請注意,歡迎你來本市貼文回應,但請你不要再張貼內容一樣的貼文,有創意一點,多花點腦筋寫點質疑庄腳人或sauli,不要老是換湯不換藥的。我才要警告你,若你再貼這樣重複內容的文,身為副市長的我鐵定會刪文!
以上所言皆為本人私自的想法與作為,歡迎大家討論之。
Be Veg, in peace and caring. 愛所有眾生如己
我是住在地球的慕亞Mo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