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聯網打宋多時,後來又跑到中時那裡去打,在聯網和中時你都是打宋第一悍將,居然今天公開暗示你是什麼什麼病友!!!
2005/05/19 19:10,你在《中時電子報•新聞對談》發打宋的第一帖,2005/05/19 19:34我就指名發帖對你說:『不要鬧了!從聯網鬧到這裡,我不掀你的底。』
隔了一個月,到了六月十九日中午,2005/06/19 12:52,突然極了,你又特地到【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上猛力打宋,猛力轉貼舊帖,第一帖是〈宋楚瑜是白色恐怖的幫凶,居然有人還要欺騙社會?〉,到2005/06/19 12:56貼出一則〈蒙著眼睛摀著耳朵 一路替大騙子化妝圓謊的小騙子 不要再胡拗瞎掰了 是該給個交代的時候了!〉。
今年四月中旬(2005-4-18),【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的店老大BigShit開了一個欄〈公道自在人心兼答電小二的詰問〉,為棧務對電小二表態,六月十九日晚上19:31你竟然進去跟帖,題為〈BigShit的不爽論〉,內容可笑極了,如下:
『BigShit說:您老先生對於某個網棧的棧長「不」爽嗎?您大小姐對於某個網棧的掌櫃「不」爽嗎?您老太太小弟弟對在下「不」滿嗎?還是對某人「不」滿而遭到刪帖 「沒有」地方可以發泄 只要是符合「四不一沒有」,統統照過來!不爽隨你 生殺由我』『很好!我來了!』
BigShit開的這家【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是專供對特定聯網人士 -- 尤其是權力者 -- 有所不滿的聯網會員發揮的場子,你痛恨宋楚瑜,到處罵,罵了兩個月,肆意揮灑(包括栽誣宋楚瑜和支持宋楚瑜的網友),自由自在,我也沒見過有哪一個權力者對你用過權力,你有什麼資格說『很好!我來了!』?!你有什麼像樣的理由把這兩句話這五個字總括為〈BigShit的不爽論〉?!
十九日晚上九點左右我看到了你的“狂歡”行為,我在2005/06/19 21:09貼出一帖〈blackjack你在《中時電子報•新聞對談》“無故”封鎖我SCF,自己玩得很爽,今天跑回聯網來鬧什麼?無聊透頂!〉,帖子內容衹有一句話:『我看你真的有必要戒網養病了!』
結果呢?你繼續鬧,你在2005/06/19 22:14打開店老大BigShit四月初(2005-4-7)開的另一個為棧務對電小二表態的欄貼上一則〈為什麼我們的政治人物沒有放手的習慣! 我們的支持者偏偏喜歡拜偶像:〉,不過一分鐘之後(2005/06/19 22:15)又居然打開人家店裡的〈電小二給棧長的祝福:各言爾志,百花齊放。〉欄貼上一則你的打宋舊帖〈宋主席!請不要說「要走就走」!〉!!!
看到你“狂歡”到這個地步,我在2005/06/19 22:17跟了兩句話『blackjack連別人店裡的〈電小二給棧長的祝福:各言爾志,百花齊放。〉都要利用來打宋,這人真是瘋了』『別刪!』,你居然在2005/06/19 22:19又在這個欄下跟貼了一則《中時電子報•新聞對談》那裡“別人”的一則打宋帖〈個人最怕最受不了老人家的"使命感"目前的代表人物是老李和老宋!〉。在2005/06/19 22:40,我在BigShit的那另一個棧務欄(2005-4-7)貼出〈BigShit說『電小二的建議不適用於本棧!』這個欄你blackjack來鬧什麼?瘋子!〉。你在“瘋狂炸版”,開了絕大多數聯網會員的眼界 -- 包括我,我的反應是很正常的,屬於“人情之常”。
-- 誰也料不到不久之後你開始“退燒”了,開始三請五請電小二主持正義執行版規,我倒要質問你:店老大BigShit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說『電小二的建議不適用於本棧!』,你blackjack卻在這句話後頭跟帖譏諷在扁宋會之後支持宋楚瑜的藍人“偏偏喜歡拜偶像”,這分明是你在瘋瘋癲癲胡鬧,是真瘋還是裝瘋誰都不知道,然後別人罵了你是瘋子,你倒完全不顧店老大清楚排拒電小二的那句話而去找電小二來“還你公道”,你的公道重要極了,別人的公道在哪裡?!
我有一天半沒怎麼理你,昨天中午(2005/06/21 13:08)我在【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開欄指證某會員的低下人品,你進來跟帖,人人知道你不是那個人的堅強盟友,你也沒有在帖子裡駁斥我打那個人的言論,這帖子題為〈此處是揭發歧視病友的人的地方〉,然而內容其實是你先前已經公開於眾的〈給聯網當局的公開信3-最沉痛的抗議!〉,而這通抗議信裡並沒有提到你blackjack本人乃是“病友”,事實上我SCF也從來不知道你是什麼什麼“病友”,衹知道你是個絕對夠標準的憤怒青年,所以誰“歧視”你了?!所以你是不是在鬧場?!
後來我沒理你,在我那欄下繼續貼,誰知道你又來鬧,貼了一則〈抗議SCFtw2歧視精神病患!〉,我光火極了,貼了一則〈blackjack你發狂鬧場鬧到這個地步還要繼續鬧?!〉,你竟然又來貼,說我『故技重施』,甚至還把你對GAIL的控告帖貼進來,你真夠爛了!
現在你愛暗示你有什麼什麼病(〈SCFtw2與GAIL請注意:只要聯網持續默視你們歧視精神病患的行為,我就會在此城持續要求聯網還我公道!〉blackjack 2005/06/21 12:49),有病就“不該”上場,上了場就“不能”說自己有病,這是很基本的成熟度要求!
你黏纏,碰到你鬥得過的就是纏鬥,碰到你鬥不過的就衹是黏。我私底下和公開說過你多少次了你自己知道。
你耗用別人的時間還不夠多嗎?!
你耗用我SCF的時間還不夠多嗎?!
沒有人知道你是誰,你戒網休養隨時不晚。這是我第N次給你忠告。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繼續鬧場繼續栽誣,這樣別人就不會“誤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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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6807&tpno=0&no=51155&cate_no=0>
udn/網路城邦/城市/不分類/不分類/【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城市/討論區/
[證據]“德高望重”的madkao真夠下賤了(2005-6-20, 21:50)
SCFtw2 2005/06/2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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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kao是個標準的潑皮無賴漢,六十歲了!
SCFtw2 2005/06/2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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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的人罵人所依的理別人打不破,沒本事的人不是歪理千條就是理屈辭窮之後還要耍潑撒賴佔人口舌便宜撐場面 - 這就是madkao。
SCFtw2 2005/06/2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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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是揭發歧視病友的人的地方
blackjack 2005/06/2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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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kao自己說他是六十歲的人
SCFtw2 2005/06/2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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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SCFtw2歧視精神病患!
blackjack 2005/06/22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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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你發狂鬧場鬧到這個地步還要繼續鬧?!
SCFtw2 2005/06/22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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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當局的處置是鋸箭法,因為這些人依然可以「故技重施」,而且不會有任何後果,這種人在聯網將暢行無阻
blackjack 2005/06/22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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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栽贓證據
blackjack 2005/06/22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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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就栽贓, 公然誹謗本人的GAIL
blackjack 2005/06/22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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