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棧長, 喜歡搬動網友的文章.
老丐的做法, 是請原作者, 重新開欄.
這樣子的溝通, 當然慢點, 但是對於作者, 是一種尊重.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自己人, 自相矛盾. 算啦!
麥芽糖
曾太公在麻棧對於慕亞提出無奈的抗議.
慕亞和阿舍將軍Xuser, 是這樣子非法侵權最惡劣的累犯!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179906&no=50098&raid=1425184#rep1425184
曾太公 等級:4留言|加入好友
再度抱歉﹗我已經第二次要求把我的『大藍鳥﹐勇鬥大泛藍﹐怯戰小綠蠅』一文全文刪除﹐如果不是被你的移文挾持﹐我早已自行刪除兩天。怎麼你比聯網還厲害﹐可以挾持文章﹐不讓原作者修改或刪除﹖我的要求﹐又那一點違反貴巿的規定嗎﹖
抱歉﹗不懂你的規則﹐所以請把本人此文全文刪除為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