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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同榮說去年陳水扁得以“連任”是因為公投議題凸顯台灣對抗中國的立場(200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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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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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albert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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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同榮是真小人,那些法官是偽君子。

蔡同榮臉上刻著“無恥”兩個字,那些法官臉上的“無恥”兩個字更顯眼更大,一閃一閃地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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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2681783.shtml>
本土?和解?民進黨爆路線爭議
【2005/05/18 聯合報】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

國代選舉落幕,民進黨中常會昨天爆發「本土意識」挑戰「和解共生」的路線爭議。與會中常委壓倒性認為,這次國代選舉民進黨能勝選,是因堅守本土路線。

中常委蔡同榮直言,「陳總統執政五年多來選贏主因都是台灣意識,不應偏離本土路線。」

蔡同榮說,兩千年陳總統勝選靠的不是新中間路線,是因三足鼎立,投陳總統的都是支持本土路線的人;去年陳總統連任是因為公投,凸顯台灣對抗中國的立場;國代勝選,更是因為人民對中國熱不滿。台灣意識是陳總統、民進黨獲勝主因,必須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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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2+112005051800039,00.html>
謝籲走中間 呂蘇堅持本土
2005.05.18  中國時報  林晨柏/台北報導

民進黨中常會昨日檢討任務型國代選舉,形成「本土意識VS中間路線」的辯論。

……,蔡同榮等多人還是力陳堅守核心價值的重要性。蔡說,二○○○年總統選舉陳總統勝選,不是因為新中間路線,而是因為三足鼎立,支持陳總統的是本土路線。二○○四年總統選舉,也是因為公投議題,形成「台灣VS中國」才獲勝,而去年的立委選舉也是如此。

他說,民進黨贏得此次國代選舉,同樣是因對連宋訪問中國所掀起中國熱的不滿,民進黨五年來獲勝的主因,都是因為台灣意識,他不反對擴大執政基礎,但是要堅持台灣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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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ZT] 聯合報2006-9-29〈周奕成批扁曲解公投成笑話〉plus [SCF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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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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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成]強調,台灣事實獨立的現狀(實質台獨)是中華民國存在的前提,』

歷史過程裡的真實是【中華民國在臺澎金馬地區的存在是臺澎金馬地區事實上不受中華民國政府以外的政治統治力量管轄的現狀的前提】。

綠色“論述家”的最高本領就像這樣 -- 一個都逃不掉。 ^_^

倒果為因錯亂因果是歷史狡辯家的最高本領,中國共產黨如此,民主進步黨也如此。造史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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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3538087.shtml>
周奕成 批扁曲解公投成笑話
【2006/09/29 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青年部主任周奕成昨天參加「世代論壇」座談時,批判少數政治人物不強調台灣人民的共通性,反而不斷剝削人民的差異性,嚴重阻礙台灣內部團結。

    周奕成還點名陳水扁總統在二○○四年總統大選時刻意曲解公投法第十七條「防衛性公投」的立法意旨,執意推動三二○「預防性公投」,不但違背民進黨傳統理論,也變成「一則笑話、一齣悲劇」,對於關心台灣國際利益的人而言,是非常不堪的經驗。

    由民進黨青年世代發起的「世代論壇」昨天繼續舉行座談會,雖然前天「不需要陳總統領導」的聲明遭部分立委反批,甚至要求黨紀處分,但昨天座談會上檢討的聲浪不減反增。

    對於民進黨立委王世堅的批評,「世代論壇」成員一律拒絕回應。不過仍有人私下表示「被王世堅罵也不是什麼壞事啊」,並質疑:「什麼時候開始,民進黨員變得沒有言論自由了?」

    昨天座談會以「進步的本土論述」為題,由美國康乃爾大學藝術史博士候選人宋允文主持,與談人包括立委林濁水、共同發起「七一五聲明」的清華大學副教授吳介民、前青輔會專門委員曾昭明、及周奕成。

    曾昭明表示,民進黨執政六年多來錯失提升本土論述的機會。他批評,如果民進黨繼續以舊的「外來統治」為圖像來紮稻草人,「就算擊倒稻草人,也不能為台灣帶來未來。」

    吳介民認為,以目前兩岸現實情況,台灣領導人既無法切斷兩岸經濟關係,也無法宣布台獨;但至少台灣當局可與中國展開多層次的對話,包括政黨、國家、及民間對話,創造雙贏論述。他期許民進黨在處理兩岸問題上要有超越國民黨的新思維,突破中國對台框架,避免過度依賴美國。

    周奕成也批評,部分人士掛在嘴上的「台獨」只是「名目台獨」、「口號台獨」,雖然訴求台灣從中華民國獨立出來,卻與台灣事實獨立沒有關聯,只會傷害「共同體意識」。他強調,台灣事實獨立的現狀(實質台獨)是中華民國存在的前提,既是最根本的國家利益,也是國內各黨派、各族群的共同利益,必須共同維護。

    他認為,檢驗台灣內部有無團結的判準,包括有無共同體意識、共通性、或共同利益,以及台灣認同。政治人物其實可以強調共通性以促成台灣內部團結,例如根據陸委會長期民調僅有不到一成民眾支持一國兩制,就是台灣人民共通性的最好說明;但少數政治人物不強調共通性,卻不斷剝削人民的差異性,破壞內部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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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狗洞的權力豬陳水扁的2006-1-16自供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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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心


侃侃而談自己的“成功”。

陳水扁的後代子孫真讓人同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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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3120733.shtml>
談2004勝選 扁:贏在公投非兩子彈
【2006/01/17 聯合報】 記者陳敏鳳/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昨天表示,二○○四年總統大選他連任成功,是因為台灣主體意識抬頭,當時舉辦歷史上首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是選舉輸贏最關鍵因素。

陳總統昨天上午接見美國民主黨政策菁英團,團員包括過去白宮發言人、撰稿人、顧問、國安會發言人、總統顧問等。總統發表上述看法,雙方並針對台灣、美國總統大選,交換意見。

陳總統重申,二○○四年總統大選連任成功,不是因為三一九兩顆子彈,是贏在抓住台灣民心向背、贏在台灣主流價值,即台灣主體意識的抬頭,當時舉辦歷史上第一次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是輸贏最關鍵的因素。

陳總統說,美國總統布希連任成功,有人認為關鍵是發動伊拉克戰爭,但他曾經和美國共和黨資深官員討論,這位官員認為是因為布希推動美國傳統家庭價值,當時美國有好幾州在大選期間舉行公投,有包括同性戀是否可以結婚等議題,而非贏在對伊拉克發動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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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之尤民進黨(2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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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Princess蕾蕾☆


<http://www.gov.tw/referendum/referendum_act.htm>
《公民投票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二四二○三一號令公布全文六十四條

第四章 公民投票結果

第三十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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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30502+132005090800794,00.html>
民進黨:公投是無效非否決
2005.09.08  中時晚報  范姜泰基、郭淑媛/台北報導

泛藍陣營強烈批判軍購公投未獲通過,民進黨還執意推動軍購預算,民進黨立院黨團反駁指出,軍購公投的結果因投票率未達法定標準而「無效」並非「否決」;至於國民黨放話退回內含愛國者三型飛彈的年度總預算,民進黨立委李文忠認為這並非適當作為,黨團總召趙永清則對軍購預算的未來抱持相對悲觀的態度。

趙永清解釋,根據公投法規定,必須有超過1/2公民出席,但投票結果投票率僅有45.17%,不過在709萬參與公投的公民中,有651萬人、92%都贊成軍購,因此泛藍怎麼能說多數人反對軍購?李文忠補充表示,公投結果是無法探求民意的無效結果,不過他也贊成公投與軍購之間要解套處理,他個人建議提請大法官解釋。

而泛藍陣營有意將列在年度預算的愛國者三型飛彈預算,與潛艦、反潛機的特別預算切割處理,李文忠認為,如果泛藍將下年度預算全數退回問題更大,並非適當的作為,如果泛藍真的反對飛彈預算,可以依立委職權將其全數刪除,而國親兩者對此有不同利益,因此執政黨方面仍可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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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孫揚明2005-9-1〈這筆軍購帳說得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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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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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2875091.shtml>
聯合筆記》這筆軍購帳說得清楚嗎?
【2005/09/01 聯合報】 孫揚明

從六千億變成四千多億的國防特別預算,最近又撤回重編,很可能再減為三千多億。這筆天文數字的國防經費變來變去,其實是一個可笑的故事;因為這筆預算的編列除了不合法,政府也完全無法說明台灣為何會需要這麼一筆龐大的支出。

首先,陳總統心目中首要的軍購項目,與美方所要推銷的項目完全不同。扁政府的重點項目是潛艇,但美方希望台北購買的是反飛彈系統。在美方的壓力下,扁政府只好照編愛國者三型的預算。

其次,執政黨去年「公投綁大選」,以購買反飛彈系統的「強化國防」為訴求,結果超過半數選民以拒絕領票否決了這項公投。依公投法第三十條,「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一個已被人民否決的議案,憑什麼再成為施政重要目標?又為何要佔用那麼高比例的預算?

迄今,了解此一問題嚴重性的美國官員,沒有一個人敢對扁政府這項違法的動作提出解答。看來,扁政府得隻身面對這個問題。值得玩味的是,陳總統一直把軍購的理由歸諸於「中共對台動武的意圖增加」,但這種說法的背景為何,扁政府敢向人民直說嗎?又能說服人民嗎?

美國著名的獨立政治風險評估公司「歐亞集團Eurasia Group」,在對二○○五年全球危機風險評估報告明白指出,因為民進黨政府在二○○四年明顯走向台灣獨立,造成兩岸關係的緊張。換句話說,由於扁政府的台獨意圖,造成兩岸關係的緊張;政府於是決定投入數千億元購買大量國防武器,但其結果未必足以與中共對抗。

要拿人民的血汗錢買武器,以便消弭政府自己輕妄挑起的軍事禍端,這樣的事實,扁政府敢向人民說清楚嗎?扁政府無法說明需要這筆特別預算的來龍去脈,卻一味痛批在野黨杯葛預算是「不顧國家安危」。請問:到底是誰把國家置於險地?

這項違反人民公投意志、動機遮遮掩掩、效用又說不清楚的預算案,要削減到多少,我們才能讓它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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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971&aid=1369710
[ZT] 李宗德〈不敢對抗當局 只敢間接譴責〉(20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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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2744381.shtml>
不敢對抗當局 只敢間接譴責
【2005/06/21 聯合報】民意論壇  李宗德/律師(台北市)

最高法院於十七日就連宋提出的總統大選當選無效之訴作出判決。判決雖駁回原告上訴而使陳水扁等確定當選有效,但檢視判決意旨,卻發現判決書不但就多數法律爭點採納原告的主張,而廢棄了高等法院原判決的見解,也間接地對陳水扁發出了譴責的聲音,值得正視。

最高法院判決中最重要的一點,在於明確表示「公投綁大選」違反公投法規定。也就是對於陳水扁以及一干附和他強辯硬拗的法律學者明確地表示「可以休矣」!作為最高司法審判機關,最高法院算是做到他起碼應盡的職責。

令人遺憾的是最高法院終究沒有對抗執政當局的勇氣,只敢卑微地表示公投綁大選是中選會違法,而把陳水扁以總統身分要求中選會將公投與大選合併同日舉行的咨文,認為只有供中選會參考的效力而已。然而不論如此處心積慮地為陳水扁開脫,在法律技術觀點是否站得住腳,相信全國人民都不會真的相信公投綁大選不是陳水扁主導的,不該由他負責吧!縱使最高法院認為無法在法律上令陳水扁為公投綁大選負責,而判決當選無效,判決書明確傳達譴責陳水扁違法濫權的聲音卻是值得重視的。

法律上是否應負責縱使可有爭議,陳水扁的道德操守以及作為國家元首的可被信賴度,應已破產。最高法院作出這樣一個判決,到底是缺乏大是大非的觀念以及捍衛民主、伸張正義的勇氣,還是有更深一層的意涵,期待台灣社會對政治人物能有一定的道德水準要求,而政治人物也能有自我反省的能力,能自行辭職以謝國人?

一個國家是否為先進民主法治國家,正可由兩個指標觀察,一是司法是否獨立公正而非僅為行政權的附庸,一是社會道德輿論的力量是否足以約束及制裁握有權力的政治人物。二○○四年總統大選的情況,不僅是對中華民國司法的最嚴格考驗,也是對台灣社會力量、人民道德勇氣的最大試煉。最高法院「全小節而無大勇」的表現,固然令人失望,台灣人民社會制裁的力量,又是否能有令人期待的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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