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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olalo 對刪文爭議的正式回應(轉貼自【網棧服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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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ola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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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YST
麥芽糖
likolalo

轉貼自【網棧服務台】網棧

討論主題: likolalo 對刪文爭議的正式回應 likolalo 2004/09/13 03:21


<< 老長工﹕
關於鈞座(指roc168) 要求棧長刪文爭議,到目前為止,依聯網了解相關文章均為鈞座自行張貼,其要求棧長刪文,棧長刪或不刪未見與法律有何關係。刪文爭議係貼文者與棧長兩人對於合法張貼(若有非法張貼者,請檢舉告知)於該網棧之文章,是否必要刪除,認知不同,純屬私人糾紛,聯合新聞網自不便干預,此前數次說明,往後不再贅言。
>>

roc168 之刪文爭議,我是當事人,知道真正的細節。我想有必要向老長工以及關心此事的眾網友們報告,把事情做一些交代。

首先,就事論事,roc168是什麼時候正式向我提出刪文的要求的﹖
不是她和blackjack, myata等人吵架之時,
也不是之後來 To Love Taiwan 要求借版暫貼之時(她在他山之石網棧上的鬥嘴,為了美國到底算是台灣的朋友,還是敵人而越吵越遠,roc168 怕她的鬥嘴文章在外棧被刪,所以特別跑來向我打招呼,要借用To Love Taiwan 來開闢新主題,貼出她在外棧的鬥嘴文章,向對手反擊﹔To Love Taiwan 根本沒有興趣去介入外棧的鬥嘴,所以勉為其難地先讓roc168借版暫貼),
而是
在要求我刪除借版暫貼的討論主題下的所有myata的回應文,
被我拒絕之後,
才轉而惱羞成怒,
跟To Love Taiwan 網棧翻臉的﹗

所以,她要求刪文之事,其實和blackjack 已沒關係,
blackjack 還不知究竟地在網棧服務檯寫了道歉聲明,
以為風波是他引起的。
他忘記了﹕他在他山之石網棧所引起的那個風波,根本還沒有到促使roc168要求 To Love Taiwan 刪文的地步。

roc168 要求To Love Taiwan 刪她的文,
完全是在後來我拒絕按她的意思辦事而引發的。

To Love Taiwan 要不要刪 myata 的回應文,代表本棧經營上的獨立自主性,理應由棧長與掌櫃們來裁量,不容roc168 指指點點,說三道四,橫加干預。這才是我不答應她的刪文要求的真正原因。

總之,YST2000 的意見是對的,網棧管理者不容失去自己的自主性。
roc168是鬧過了頭而不自知。
如果我過早地屈服了,那麼聯網的言論空間也就陣亡了。

總之,我們現在是為何而戰﹖
聯網正在探索如何建立新的網路文化與「公民媒體」的空間
其他新聞媒體的網站未必和聯網有一樣的視野和做法
在聯網上,沒有專人或編輯或網路警察負責刪文
刪文與否是聯網授與網棧管理者的裁量權
由於這個制度創新,
使得網友來此開設網棧,建立風格,就好像自己在辦一份小型電子報一樣的刺激
聯網的要求,最主要的,是網棧必需更新,不斷有新的文章貼出,不能荒廢一個月以上,就這麼簡單

網路文化是新現象
現有的著作權法律絕對還來不及規範得很仔細
所以,roc168的官司是根本打不起來的
何況,還有言論自由,
包括棧長與掌櫃的刪文裁量權在內,
什麼文章要刪,誰的文章要刪也是言論自由的一部份
在聯網的世界裡,不能套用中時電子報、新浪網、東森,或其他BBS的想當然耳的做法
聯網是很特別的地方,權利與義務關係有自己的一套

roc168公然誹謗,說我參與管理的To Love Taiwan 先是剽竊,後說是霸佔她的幾個月前早就貼出的舊文,事實真是這樣的嗎﹖﹖To Love Taiwan 剽竊了﹖霸佔了﹖更改了作者的名字了﹖

roc168在To Love Taiwan 上所貼出的文章大部份都清清楚楚地附有四個字﹕「歡迎轉貼」。這在網路世界裡意謂作者希望借助 To Love Taiwan 的一角,讓她的文章能更廣泛地被點閱和流傳。當她貼出這樣的文章時,即是對To Love Taiwan 網棧做了授權了。如果我設法偷偷地溜進roc168的電腦,把她的文章勁行拿來刊登,這樣就侵犯到roc168的著作權了,是不對的。現在的情況是所有文章都是她自己向To Love Taiwan 寄出的,如何可以宣稱To Love Taiwan 剽竊了﹖霸佔了﹖

最近,roc168改口宣稱「歡迎轉貼」的效期已過,這真是笑話。她當初註明「歡迎轉貼」時,哪來的什麼效期﹖

她忘記一件事﹕當她第一次向To Love Taiwan 網棧寄出文章時,即已給足授權,本棧當然有文章的刊登權。這個權利和原始的著作權不是同一回事,例如,roc168可以取得聯網同意後,將她的文章集結成書,做商業使用,但本棧不可以這麼做,因為本棧不是原始著作人。

現在的問題是,roc168後悔了,想把當初歡迎轉貼的舊文撤下來,也就是要把已經授出去的刊登權收回來。

她用傲慢的態度來找我談,粗暴地干預了聯網上的網棧運作方式,今天,聯網之所以比其他網路空間還特別,原因之一就是聯網授權網棧管理者(棧長及掌櫃們)去發展和創造他們自己的特色,由他們決定哪些文章要刪,或不刪。其他網路媒體有這樣的機制嗎﹖美國的網站有嗎﹖

在其他地方,我們就不說了。在聯網上,由於有這樣的設計,所以,很多寫手樂於來此開設有個人特色的網棧,進行辯論,於是,棧長吸引寫手,寫手吸引讀者,讀者吸引更多的棧長與寫手,形成了良性循環,使得聯網越來越有規模。

roc168因為跟我鬧情緒,一怒之下要跟 To love Taiwan 網棧翻臉,這麼一來,網棧的經營就受制於寫手了,寫手可以對棧長與掌櫃們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一旦不順她的意思,就威脅要把好幾個月前貼出的舊文刪了,再不順她的意,就威脅要打官司,再不順她的意,就要連聯網也一併告進去,請問,她敢去中時電子報那兒耍這一套性格嗎﹖她敢去美國的網棧,像Yahoo,AOL 玩這一套嗎﹖我個人對roc168這種被寵壞的小孩的態度十分厭惡,因為她打從一開始就不懂得什麼叫尊重。

寫手一旦把文章送出,就要懂得文責自負的基本道理。roc168最近居然宣稱她的那些舊文有瑕疵,請問,妳做為寫手要不要負起文責,接受公評呢﹖

我後來推薦她的舊文中一些好的文章,其實有一個用意,就是要她看清楚「歡迎轉貼」那四個字。已經在網路上公開歡迎聯網的網友可自 To Love Taiwan 網棧公開傳閱的文章,現在來要求刪文,還有意義嗎﹖更妙的是,roc168居然責怪我推薦她的文章,說沒有取得她的同意。請問,網友在聯網上推薦文章時,有規定要先取得寫手的同意嗎﹖有嗎﹖

To Love Taiwan 的管理者有權決定棧內的文章哪些要刪,哪些不刪,就如同聯網上的其他網棧一樣。To Love Taiwan 是不需要什麼特權的,而是需要維持網棧經營的自主性,不能任憑個別寫手來對棧長與掌櫃們發號施令,要求刪掉其他網友的文章,以及寫手自己的文章。roc168當初是要求我刪掉 myata 在 To Love Taiwan 上的所有roc168所開的主題下的回應文,被我正式拒絕了,然後想給我一點顏色瞧瞧,才掀起刪文的爭議的,這件事其實與 blackjack 已經沒有關係了。To Love Taiwan 要不要刪(在roc168借板暫貼的主題下的)myata 的回應文,不能任由 roc168 說了算。在roc168借板暫貼的討論主題下,棧長 pussycat212 絕對沒有給她任何承諾,去刪掉其他網友的文章。

roc168 想要打官司,我可以告訴大家,她的官司根本不能成案,我是一點都不擔心。我的判斷是,她只告訴律師她自以為是的部份,然後律師當然只好給她一些支持。如果律師知道整個事情的真正經過,一定會有所保留。roc168 所要宣稱的權利,只能在聯網的框架內來談,在其他媒體空間適用的遊戲規則,未必在此適用。在聯網的世界裡,個別網棧要不要刪掉某些文章,是由網棧管理者來決定的,寫手一旦把文章送出,要刪或不刪全看棧長與掌櫃們的意思。

To Love Taiwan 網棧有其風格與特色,以及相當的讀者群,所以 roc168 當初才會選擇在這裡貼出她的文章。我們今天要優先考慮維持這個特色。要知道,寫手們可以來來去去,可是棧長與掌櫃們卻必須一直留下來發表文章,經營網棧。如果棧長與掌櫃們的權益都不受尊重,反被來去不定的寫手要挾,那如何是好﹖

很多人看這個刪文爭議主要是從寫手的角度,談一些對許多網路新興現象還沒有明確規範的著作權,而不是從聯網才有的網棧管理者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roc168 有沒有解釋為什麼她當初在To Love Taiwan 貼出的文章有瑕疵呢﹖那些文章很多是反綠的,她現在改變立場了﹖聯網上有很多綠色網棧,真要由藍轉綠,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頂多是給一些藍色網友看不起而已,有什麼要緊的嗎﹖roc168 何必氣急敗壞地宣稱那些反綠的文章有瑕疵呢﹖

說到這裡,大家已可看出來,這件刪文爭議其實也和藍綠之爭無關。roc168 硬是要拗成藍綠之爭,是不能成立的。這件刪文爭議的起源只是在於roc168 要求我刪了其他網友 myata 在 To Love Taiwan 上的留言,被我拒絕,這之前並沒有刪文爭議,這之後才上昇為刪文爭議的。所以,我的立場是清楚的,即在聯網中,寫手應懂得尊重網棧管理者,若有刪文的要求,應以客氣的態度提出,並說明何以在幾個月後原來歡迎轉貼的文章反而變成有瑕疵,必須刪了,而不是像roc168 那樣一付目中無人,意氣用事。

人家開辦網棧,是要與陣地共存亡的,而你寫手只是過客,要借用別人的棧來傳佈你的意見,高興寫就寫,不高興寫就不寫,請問棧長與掌櫃們可以這樣輕鬆嗎﹖所以,這件刪文爭議絕對不只是寫手的問題,而是還有網棧經營的自主性問題﹕寫手不可狂妄到要求網棧管理者去刪掉其他網友的貼文。這是原則問題,網路上的言論自由,我還是要尊重的。

我懷疑這件刪文爭議也許別有幕後動機,可能有人想向綠營邀功,把聯網搞得一團糟也說不定,所以,我閉嘴一陣子,讓 roc168 盡情使壞,看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期間,我進了醫院,住院打點滴,打抗生素,治病去了,所以更是閉嘴。現在,我仍然不認為roc168 的官司能成立,也不認為她有說服力。她開了自己的網棧來罵我,我向她申請加入她的網棧,以便提出答辯,兩次都被她拒絕了。所以,她可以愛怎麼罵,就怎麼罵,而且還不斷搞“更新”,以便可以重新推薦出去,請問這樣合理嗎﹖有說服力嗎﹖聯網給她罵我的言論自由,而她卻聯網的網棧服務台也要罵進去,還威脅著要把聯網當共犯看待,對聯網沒有表示一點尊重與感激之意,真是鬧笑話還不自知。

為了結束這個事件,我要指出,roc168 應拿出風度,好好來跟我談,並拿出個道理來,不要再意氣用事了。例如,妳的棧裡那些罵人的文章就自己刪了吧,其次,妳鬧了半天,總要給大家一個說法,說明一下為什麼妳的舊文有瑕疵,必須刪了,只要妳態度誠懇、客氣,說的道理也通,妳的請求就有了情與理的基礎可以處理。如果單就法的層面來講,妳的官司是打不起來的啦。情、理、法三者,妳只能靠情與理,來實現刪文的訴求,只要妳能給個說法,拿出風度,我們可重新處理此事。如果還要自以為是,那麼,妳那 roc168 的帳號中不是一個人,而是有男有女,所貼文章也不是一個人寫的,而是從其他網棧再轉貼過來,請問妳這個官司要打誰的著作權呢﹖更何況,已經授出去的刊登權能任由妳收回嗎﹖

roc168 ,問題是可以解決的,只要妳講道理,有風度,不要老是對別人發號施令。畢竟 To Love Taiwan 沒有欠妳什麼,聯網更沒欠妳什麼。妳如果有要求於 To Love Taiwan,請好好提出,要刪文還不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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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ola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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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 回台

聯網對刪文爭議的態度:

棧友向棧長主張刪除己文,為棧友個人主張;棧長是否刪文為棧長權限;兩者皆未違背聯合網棧規範;兩造若有爭議請自行協商,若志於爭論訴訟亦為個人選擇,悉聽尊便。



老長工 2004.09.12 雨中謹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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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知道事實的真相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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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仔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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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 回台
麥芽糖
龍公主 卡門演出側記

事理是需要說清楚講明白 如果你一直不站出來說明真相 就會讓很多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誤以為理都是對方的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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