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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1/11 05:31:39瀏覽1356|回應0|推薦9 | |
| likolalo 君對老朽『阿扁沒有顧忌』文回應如下﹕ 【在我的理解裡,我們的現制中的總統並不是虛君,根據國防三法,總統可有相當權力處理國家安全、國防、外交、與兩岸關係的政策,所以,即使總統接受國會多數聯盟的領導人來組閣,並且還真的釋出組閣權,那也還不是內閣制,而只是向內閣制傾斜,因為我們的國家元首還不是虛君。將來如果憲法大修特修,真的修成內閣制,而且還讓人民直選的總統只做虛君,像英國女王那般,那麼情況自然另當別論了。】
老朽以『阿扁大慈大悲﹖』一文﹐敬答於後﹕ 在你的理解裡﹐台灣現制的總統不是虛君﹔這鑑之過去五年﹐阿扁的作法﹐應屬真理。真的﹐好棒哦﹗你我的瞭解﹐完全一致﹐我們沒失去理性﹐不會歪說硬拗﹐有如阿扁﹐對不對﹖ 可是﹐你我在這兒﹐談台灣是內閣制﹐確實有點神經病﹗因為你我所談﹐有一個最根本的假設﹕要阿扁『完全釋出組閣權』﹐要阿扁仁慈的說一句話﹕『台灣是內閣制』﹐走真正民主政治的路。坦白說﹐這個假設﹐有點像痴人夢話。 如果阿扁能如你或老羅說的﹐有心要建立『內閣制』。『阿扁真有悟』這個前提﹐如果是真﹐那我們的討論﹐才能有意義﹐否則白說空談。基於此一前提﹐你我才『能有所異』﹐你們認為修憲是必要﹐而老朽則以為在目前政治情勢下﹐是不必要的﹐甚至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認為阿扁發心﹐能放『空』自私﹐為民福祉﹖老朽不相信﹐所以反修憲﹔就此角度言﹐你們對阿扁『較有信心』。 老朽前言﹐在法律上﹐若加以條舉﹐中英元首的權力規定相若。看到你提及阿扁的國防﹑外交﹑大陸等諸多權力﹐我想我所言的『條舉』﹐可能有點簡化﹐讓你忽視不察。其實﹐除首相任命權外﹐一條一條加以比較﹐細究之下﹐英國王權還大於阿扁總統權哦﹗ 先撇開政治﹐放下老朽對阿扁的偏見。純就法言法﹐你以為英國女王﹐沒有國防外交權﹐只有阿扁才有乎﹖請問﹐英國現在的三軍統帥﹐在抽象的法律名義上是誰﹖ 純法條言﹐女王要是瘋狂如阿扁﹐又有誰能『依法』糾正她﹖換言之﹐她的國防外交權﹐在法條上﹐是無限的﹐比起阿扁﹐只大不小﹔但是在實際民主政治運作時﹐英王有悟﹐知道一切是空。在英國政治史上﹐這事發生過﹐當時的英王(抱歉﹐小腦不記得其名﹐蓋我已老朽矣)﹐可以硬拗如阿扁﹐他可以指揮軍隊﹐發動內戰﹐成則平賊﹐如敗﹐則如法國皇帝﹐上斷頭台﹐英王作出有智之擇。林森﹑巖家淦兩位先生﹐貴為元首﹐面對兩蔣﹐他們也有同悟同智﹐國乃泰平﹔反之﹐國有亂局也。 法律條文﹐誠如 YST所言﹐本身是死的。但是透過政治運作﹐它有靈活生命﹐一切是死是活﹐仍操之人心的精神情感。這種『情治』﹐史蹟處處﹐斑斑可考﹔僅在此舉兩例闡明之。美國制憲諸君﹐有鑑於專制暴君﹐會對外發動戰爭﹐強加人民痛苦﹐所以『白紙黑字』﹐硬性明言於憲法﹐只有也僅有國會有『對外宣戰權』。這個法條今天還在﹐仍然有效﹐可是請問﹐自二戰迄今﹐美國介入或發動多少『戰爭』﹐給人民多少苦痛﹐有那一場戰爭﹐是由國會宣戰的﹖完全沒有﹐有人出來指責違憲﹐不『得』從事戰爭﹐征集役男違法﹐讓總統日子難過﹐或下台的嗎﹖相反的很﹐人民及政客猛挖小布希『逃避兵役』的記錄﹐認為他可能不愛國﹐不足於領導美國。 再者﹐六十年代﹐美國因為黑白種族問題﹐美國最高法院透過釋憲﹐對憲法的死文字解釋﹐同一個法條﹐沒有經過任何『修憲』﹐從黑白分校『合憲』﹐到黑白分校『違憲』﹐只有短短十年。這些美國大法官﹐在美國仍受尊重﹐沒人責以『食言而肥』﹔如果他們活在現在的台灣﹐不被鬥死﹐也難逃鬥臭﹐你同意我的說法嗎﹖ 歷史上﹐有許多自然(非人能管控)或偶發的因素﹐常扭轉人類的走向。總統制有較易傾往專制的趨勢﹐美國有史以來﹐被視為能『君』者﹐林肯大概名列第一﹔但是林肯的『反民主』事績﹐也是第一名。國人提出『兩顆子彈﹐改變國運政局』說﹐這在美國歷史學研究上﹐一點也不是新鮮事。要是沒有那顆子彈﹐結束林肯的生命﹐今天美國歷史學者﹐對林肯的評價如何﹖是如今日稱之為偉大民主『政治家』﹐或有如威瑪民主共國的希特勒﹐被視為『獨裁者』﹖別問我﹐老朽無智無解。 現在拉回來﹐談正題﹔既然我說法條是死的﹐有位洋網友就把這話推到另一極端﹐說﹕『好啦﹗你們中國人﹐就通通不要憲法。』這顯然是賭氣的說法﹐宛如我說『精神比物質重要』﹐他就推出『你不要錢﹐不必吃飯﹐就可以活』﹐道理差不多。今天你我的討論﹐有一個共同基礎﹐就是在現有的憲政政權架構上(非『國』名主權定位)﹐有沒有必要修憲。老朽認為﹐天降大任於阿扁﹐他一人即足以建立內閣制﹐不需修憲﹐更不須煩擾眾生。 我相信﹐你有智慧觀察﹐也能同意﹕『在現實政治生態上﹐不走鬥爭革命流血路線﹐要從事民主修憲和平体系﹐沒有阿扁全面釋出組閣權﹐台灣不可能有內閣制。』這個陳述﹐有一個先在的假設 如阿扁有大慈大悲﹐為國為民著想﹐真心夢想內閣制﹐能全面釋出組閣權﹐他就脫胎換骨﹐有偉大政治家的格局。以他從小學到大學﹐永遠第一名(老朽甘拜下風)﹐又有法學訓練﹐他會比不上英國那些『含著金湯匙』﹐來到世間的『眾英王』﹖不﹐他不笨如老朽﹐絕對有智慧﹐知道什麼是內閣制的民主精髓。因此﹐他如決心要做﹐樹立內閣制﹐你認為他還會硬拗﹐隨時介入政治﹐運作法定的國防外交權﹐而不如英王﹐能知其非實權﹐乃係虛名乎﹖ 如果你說﹕『那可難說囉﹗阿扁反覆無常﹐也是世界第一名哦﹗』老朽一點都不怪你有這樣的懷疑。問題就在於你的合理懷疑﹐也反過來﹐証實我對阿扁的不信任﹐是合理的。因為老朽撰文﹐開宗明義﹐就是阿扁根本不想內閣制﹐另有所圖﹐才是事實。為什麼你們要跟著幻想修憲﹐一齊瞎起鬨﹖ 註﹕老朽與洋人﹐有六點晚宴之約﹐簽訂一筆大契約﹐馬上就可離開德州。所以﹐雖然有很多話要與你談﹐如要修憲﹐則內閣制﹐應比總統制容易達成﹔如民主政治﹐並非國人所瞭解的皮相『多數統治』而已﹔其實﹐其精華為八字訣『多數決定﹐尊重少數』﹐這『尊重』兩字﹐學問可大哉。但就此打住。 (hypothesis)﹕阿扁有智有悟。換言之﹐我們靠阿扁施恩﹐給德政﹔也就是英文說的﹐“We are at the mercy of Ah Bien ”。你可以同意此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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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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