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6/02/23 20:09:10瀏覽8100|回應3|推薦21 | |
80年10月12日公司電話邀約,至其營業所冾談畸零地價款。中午食用公司便當後,頓覺精神耗弱,周被拉手在其先備妥之七千七百萬元借據(日期卻填15日,見上圖)及總地價一億八千萬元之土地買賣契約書(日期填8月26日)上簽名並按指印。 隔日清醒後,向其索回借據未果,乃委聘林律師為「法律全權代表,洽談不配合逃稅之重託」。詎宏恩公司勾串林律師,以借據脅迫,仍簽下違法之系爭土地買賣契約書及其補充協議書,簽約之後,借據作廢。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