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6/11/15 11:27:15瀏覽1581|回應4|推薦11 | |
很意外,馬英九竟然也發生「假發票」的問題。(「假發票」這三個字有語病,發票其實是「真的」,只是被拿來做「移花接木」的不正確用途;為了行文方便以及配合輿論習慣,在此仍沿用「假發票」一詞。) 我們對照扁馬兩人的「發票案」,到目前這個階段,兩者案情幾乎相同:總統府秘書拿假發票去核銷國務機要費,市政府秘書則拿假發票去核銷首長特支費。 接下來的重點是:核銷領回的錢,無論多寡,究竟流向何處?這也是「有罪、無罪」的核心關鍵。 倘若陳水扁能夠證明他用假發票所核領的錢都真正用於公務用途(秘密外交、秘密情報、國際公關),則陳水扁夫婦沒有貪瀆罪責。 至於馬英九,如果同樣能夠證明他用假發票所核領的錢都真正用於公務用途(依照新聞報導說,都是用於瑣碎的買便當、買報紙等等),那麼,他也只有行政疏失而無貪瀆罪責。 這是扁馬發票案的對比關鍵,我個人傾向於陳水扁夫婦貪瀆而馬英九沒有。然而,馬英九是否能夠以「大家都這樣」、「經辦人已經移送法辦」來交代這個或大或小的行政疏失、度過這個綠營絕對緊咬不放的政治風浪,以及,這是否關係到2008的總統大選,這些,都還有待觀察。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