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6/12/18 10:46:57瀏覽3315|回應17|推薦74 | |
根據聯合報報導,總統府參議郭文彬、扁嫡系立委高志鵬、余政道及新科市議員李慶鋒遭拍深夜出入綠營金主蔡銘杰位於新生南路招待所的同棟大樓,不僅被目擊多名辣妹出席,郭文彬甚至還載著辣妹離去。 消息曝光後,高志鵬喊冤說「我不敢說自己從沒去過不該去的地方,但絕對沒做過不該做的事」。高志鵬所說「沒做過不該做的事」,讓人想起成龍的名言「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又看到那麼多濃妝艷抹的辣妹隨側,更讓大眾相信「不該去的地方」是在進行以性交換利益,這利益不單是色情,還包括了政商勾結。 民進黨立委「婊」啟芳對此表示,民進黨中評委並非聖人,難道都要不食人間煙火?立委林重謨也說,現在招待所很普遍,通常是提供隱密場所,看使用的人怎麼作。經過他們的"解說",民眾不難明白蔡銘杰何以是綠營的金主,又為什麼需要提供隱密的場所,招來辣妹在搞瞎密碗糕了! 事實上,媒體隨後查出「辣妹陪酒招待所」主人蔡銘杰,原本在工程界名聲不大,但阿扁上台後,六年內拿下廿多件政府營繕標案,包括玉山官邸的採光罩工程。偏偏這些工程不是外人能隨便標下,由此可見,捐了錢給政黨,再加上"特別"的招待,的確是可以轉換成利益輸送。 此外,「沒做不該做的事」還可以有另一層意思。蔡銘杰夫婦及其姊蔡美利提供超過四百萬金額的兩百張發票予第一夫人吳淑珍核銷國務機要費,若不是此案已在庭審當中,高志鵬等人說去募款,說不定也有收集發票之嫌,再看蔡銘杰仍不知避諱的「招待」政商,足見其心態狂妄驕縱。 由於蔡銘杰政界關係良好,招待所的酒店小姐進進出出,酒色財氣非一朝一夕,轄區中正一警分局早有所聞,卻從未去查看,理由是「由於是私人處所未對外營業,不曾接獲該處有涉及不法情事的檢舉,因此無權前往臨檢。」如果換成一般民家如此明目張膽,警方也能裝聾作啞嗎? 此一事件的揭發,雖然是由八卦報狗仔隊的跟蹤引起,但是媒體有必要發揮監督的力量,以阻遏歪風文化,也讓民眾了解到高喊清廉改革的民進黨,其實也玩著他們口中斥為腐敗的花樣,即使阿扁在台北市長任內廢除公娼,他的親信卻紛紛演証了色情後遺症,誰曉得國家機要費裡,是不是也有這些非法的交易收據? |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


字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