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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群英會(四) — 這個狐狸﹐這個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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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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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流言板(22)群英會(四) — 這個狐狸﹐這個雞﹗

沒有一定永遠在野的政黨﹐只有一定永遠在野的選民﹗民主國度裡﹐自主﹑獨立﹑有「魄力」的選民﹐不需要永遠贏的政黨﹐但需要成為永遠贏的選民﹗

不管自己所支持的人當選了或落選了﹐人民一定要認清﹐在選舉一結束時﹐人民自己便「天然成為在野陣營的當然成員」﹐「所有選民」要「一體」嚴格監控執政黨或當選者的一切。這種身分的釐清才能使選民和被選者成長﹐政治體制民主化才克臻成熟。

在下面「銘記流言板(16) 「在狐狸面前﹐不要做雞﹐更不要做隻蠢雞﹗」一文中的狐狸﹐吃雞的時候﹐是不會分綠雞﹑藍雞﹑橘雞的﹗是雞就吃﹗

世上只有「執政黨」﹐沒有「執政選民」﹗日前的教師大遊行﹐參與者只是綠營﹑藍營或橘營嗎﹖

有一班當初投票給執政黨的選民﹐拱衛執政黨﹐就像當年紅衛兵拱衛毛主席一樣﹗毛主席絕對正確﹗有批評執政黨不是的﹐他們便說「過去的」執政黨多壞﹗他們的心態不是一個現代自主獨立的選民的心態﹐而是一種「封建時代奴僕護主子」的心態﹗我們關心現在「2002」年的施政﹐我們不需用去評比「2200」年前的秦始皇﹗

有抱怨在台灣生活「日趨」艱難的﹐他們便數落在中國大陸女子如何賣淫﹑男子如何殺人放火﹗(台灣都沒有﹗)他們的言語顯露出的狹窄鄙陋無知固不必論矣﹐但連最簡單的邏輯都沒有﹗南亞及西非有一大批國民年均收入200美元的國家﹐是不是表示台灣的失業率還可再上升到50%也比這些國家強一點兒﹖失業而跳樓的人還可以再多一點兒﹖

在餐廳吃一客100元快餐時發現一隻死蟑螂﹐你會不抱怨嗎﹖

如果抱怨﹐侍者對你大吼﹕「滾去對面那家吃﹐只要30元﹐還有死老鼠﹗」網友諸君﹐不管屬綠﹑藍﹑橘﹑白﹑黑﹐你會就把蟑螂吞下去嗎﹖當然不會﹗你只會罵他頭腦有問題﹗

在銀行貸款發現服務費算多了﹐你會不要求更正嗎﹖

如果要求﹐行員對你大吼﹕「不滿意﹖去地下錢莊借啊﹗利息100%﹗」網友諸君﹐不管屬綠﹑藍﹑橘﹑白﹑黑﹐你會備一份禮物送給行員﹐表示謝意嗎﹖當然不會﹗你只想告他﹗

你也許會說我頭腦有問題﹐在台灣哪有看過這種無理﹑無恥的行徑﹖﹖﹖

你如果活在台灣﹐卻這樣指責﹑反問我﹐你已經是下面「銘記流言板(16) 在狐狸面前﹐不要做雞﹐更不要做隻蠢雞﹗」一文中所描述的「雞」啦﹗至少已是一隻不知身在何處的「準」雞﹗

難道你不知道﹐當一個人批評當今執政者的缺失時﹐多少「人」會對他吼﹕「滾出去﹗滾回中國大陸去啊﹗」如果他是所謂的外省人﹖

這帶頭吼的﹐便是「剛剛把國土釣魚台割讓給宗主國日本」的李登輝﹗

當一個人對民進黨不投同意票時﹐又多少「人」對他吼﹕「賣鄉賊﹗台奸﹗」如果他是所謂的本省人。這帶頭吼的﹐便是「嘿嘿嘿」的呂秀蓮﹗

李﹑呂和許多台獨分子犯了一個嚴重錯誤 - 但以他們的IQ水平是很難讓他們了解這是一個錯誤 – 認為台灣只屬於像他們「這種」「本省人」﹗我常常覺得李﹑呂之輩又可憐﹑又可鄙﹗

如果台灣的原住民對李﹑呂大吼﹕「滾出去﹗」他們兩個要滾到哪裡去﹖可不能去中國啦﹗他們已自絕這條生路了﹗去日本﹖

如果住在北美的台獨成員被有種族歧視的白人吼﹕「滾出去﹗滾回你們老家﹗」的時候﹐大概只有說「是﹗是﹗我們對住在台灣的外省人也是這麼吼的﹗」那是一副什麼狼狽不堪的樣子﹗﹗﹗

活著的北美印第安人和台灣原住民有智慧﹐已經不會對白人或吳淑珍說﹕「你們祖先就像流氓﹑土匪﹑騙子一樣﹐自己就霸佔住一塊我們的土地﹐殺我們的人﹐趕我們到山上﹒﹒﹒ 到現在也沒歸還﹒﹒﹒然後現在就自己選一個什麼總統夫人 ﹒﹒﹒」想到這些﹐對李﹑呂﹑陳﹑吳之輩﹐我又已無鄙夷之氣﹐徒剩可憐之情。

全體人民一旦選出了執政﹑施政的某黨與某人後﹐千萬不可因為先前投了支持票給當選者﹐就自認是執政黨或當選者內圈或外圍的一分子﹐就繼續無條件支持一切﹑為一切背書;總是「設身處地」為執政者﹑當選者著想﹐卻不同樣程度地為全體選民﹑為自己的利害著想﹗

如果執政黨或當選者的施政使經濟不振﹐許多人飯碗不保﹐你或你的親友﹑子女會因為你是「執政選民」而有鐵飯碗嗎﹖

教改亂改一通﹐十萬夫子上街頭﹐你或你親友的子女﹐會因為你是「執政選民」而仍有正常教育嗎﹖你會因為你是「執政教師」而有十八般武藝﹐又教美勞﹑又教數理化﹑還教少林拳嗎﹖

做為選民﹐卻無知沒有理性地盡一切力氣去幫助惡質政客美化他們無禮﹑無理﹑醜陋的言行﹐這豈不正是下面「銘記流言板(16) 在狐狸面前﹐不要做雞﹐更不要做隻蠢雞﹗」一文中所說的狐狸配蠢雞﹗﹗﹗

別人出生在「香港」﹐就用「香港腳」影射﹔別人姓名中有「九」﹐就用「狗」影射。如果說這個別人是你很不喜歡的﹐所以叫他「狗」來侮辱他﹐這是標準的愚蠢的阿Q行為﹐你是侮辱了你自己﹗

但若有惡質政客們竟謂公開地叫別人「香港腳」﹑叫別人「狗」﹑是代表了「他們」的「幽默」﹑「俏皮」﹑「詼諧」﹐這是公開侮辱所有的公民﹐認為所有公民的思維方式﹑語文使用﹑和語義認知的水平都跟他們一樣「高」﹗

如果因為「九」就聯想到「狗」﹐可不可以由「扁」聯想到「鞭」﹐再聯想到「狗」+「鞭」=「狗鞭」呢﹖然後再聯想到吃「狗鞭」正好讓李應元「硬/in」起來,變得很有「魄力」呢﹖

綠黨的人會否因為我的「聯想力」而誇我「幽默」﹑「俏皮」﹑「詼諧」呢﹖藍黨會因而誇我文化水平高﹑用字本領高嗎﹖

再請問﹐綠黨﹑藍黨﹐你們自己會去教你們的兒女﹑子孫這種「幽默」﹑「俏皮」﹑「詼諧」嗎﹖還是絕不﹖你們自己不會去教﹐卻希望學校的老師教你們的兒女﹑子孫這種「幽默」﹑「俏皮」﹑「詼諧」嗎﹖萬一教了﹐你們的兒女﹑子孫回到家對你們耍這一套「幽默」﹐你們不會向老師提出嚴正抗議嗎﹖因為老師也不教這種「幽默」﹑「俏皮」﹑「詼諧」﹐所以你們就選陳水扁﹑呂秀蓮﹑李應元當你們的「領袖」來教全體人民學這種「幽默」﹑「俏皮」﹑「詼諧」嗎﹖

有這樣「幽默」﹑「俏皮」﹑「詼諧」公民的民族﹐這是什麼民族﹗有這樣「幽默」﹑「俏皮」﹑「詼諧」領袖的國家﹐這是什麼國家﹗選民一再被惡質政客強迫接受他們的「語言強暴」﹐做了精神﹑思想的「慰安選民」還甘之如飴﹐這是什麼病態的選民﹗還有資格侈談什麼叫「魄力」嗎﹖

並非不可譏諷﹑嘲弄馬英九﹐我也譏諷惡質政客為狐狸。但譏諷﹑嘲弄的「話語」要與所譏嘲的「事物」有關聯﹑有針對性。你覺得馬英九辦事不力﹐可以說﹕「馬跑不動﹐養了幹嘛﹗」若你觀察到馬英九「愚忠」於一個主子﹐不分是非善惡﹐只為了得主子的照顧﹐你可以說﹕「馬英九像一隻搖尾乞憐的狗﹗」(只怕這一點正是執政黨內「家臣們」自身的罩門﹐不敢提﹗)在美國﹐辦公室裡若起了爭執﹐有人氣極了﹐也許對黑人﹑華裔同事大叫﹕「你這樣做是笨蛋﹗」一般不會有法律問題﹐因為笨不笨是可有「公評」的。但若此人大叫﹕「Nigger(對黑人之蔑稱)﹗」﹑「Chink(對華人之蔑稱)﹗」就非常可能面臨「歧視」的訴訟﹗因為「生」而為黑人或華人不是屬於可以「公評」的事物﹐而且與所爭執之「事物」無針對性﹗

過去﹐陳文茜縱使批評吳淑珍像「鄉下老太婆」﹐批評的對或不對是可以有「公評」的。林重謨在國會殿堂以「妓女」稱陳文茜﹐不但是歧視陳也是歧視所有女性﹐因為林罵的「話」與他所不滿於陳的「事物」毫無關聯與針對性﹗無知的林不知藏拙還賣弄一貫的民粹伎倆﹐辯稱說什麼「鄉下老太婆」一詞也是歧視「低層階級」﹐「中南部的選民」都支持他。事情的焦點一下被他轉移成「階級對立」去了。

說林有意識地轉移焦點是冤枉他了。我相信以林的文化水平﹐他並不知道自己在轉移焦點﹐他們一夥人沒有能力分辨出原來爭辯的議題和轉移焦點後的議題有何不同。這種轉移焦點的能耐只能說是林一夥人得天獨厚的天生異稟。

難道當網友你們(包括住鄉下的人)日常間使用「土包子」﹑「鄉下佬」﹑「沒知識」等詞譏諷﹑取笑時﹐聽者都被歧視了﹖我也相信一般正常網友絕不致使用「妓女」譏諷﹑取笑他人﹐但林一夥男女會不會以「妓女」相互譏諷﹑取笑呢﹖誰敢替他說﹕「Never! 」

林說「鄉下老太婆」一詞是歧視「低層階級」﹐還說「中南部的選民」都支持他﹐林有沒有在暗示「中南部的選民」是「低層階級」﹖民主時代人人平等﹐還有「低層階級」啊﹖林真是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來彰顯他自己的歧視心態﹗

當然﹐在一個100%完美的社會裡﹐也許再不需要嘲諷﹑譏刺的語言﹐但我們的社會還需要不時有嘲諷﹑譏刺的棒喝﹗「鄉下老太婆」是一種沒有實際個體身份對應的一種概念表達﹐但「妓女」一詞不是﹗所以事後有從事性工作的個人或團體向林抗議﹐並表示不接受林的道歉﹐因為林的傷害是永遠的﹔但沒有「鄉下老太婆」的個人或團體向陳文茜抗議。執政黨由陳水扁以下﹐包括陳水扁本人﹐無一人的思想文化水平能夠做這種區別﹐所以不通過譴責林。

甚至有一個號稱某大學的「文學」教授﹐雖也不得不承認林嘴巴裡妓女長妓女短的不好(好意思說好嗎﹖文學教授哩﹗)但竟稱林重謨以「妓女」罵陳文茜是「突顯」了政治人物兼任媒體人物的問題﹗﹗﹗那你說林罵的好不好﹖如果陳文茜心有不甘﹐招殺手把這教授殺掉﹐我們說殺人是犯罪﹐可又要說陳「突顯」了該文學教授的「斯文掃地」 – 把「低級歧視」當做了「林突顯問題有力」﹗﹗﹗那你說陳殺的好不好﹖﹖﹖如此的思維能力﹗想想真是悲哀極了﹗

有像「雞」的人認為李敖「這種壞人」會搞亂社會。這是大錯特錯﹗想想看﹐你情願有李敖在立法院﹐還是有像「小蟬大戰諸公」一文中的那些「大男諸公」在立法院﹖如果立法院有100個﹐不﹐只要有「十三個」像李敖般的委員﹐而不是台聯的委員﹐何官再敢說瞎話﹖如果社會上每個公民都不再像「雞」而像李敖﹐大家都「一樣壞」﹗那時候誰怕誰啊﹗誰都不敢再隨便欺侮誰﹗人民都像「狼」﹐還有政客敢做「狐狸」嗎﹖大家只好和平妥協﹐而且是用聰明﹑共存﹑共榮的方式妥協﹗

如果有選民閱文至此﹐仍在想自己是「執政選民」﹐那不是顯出「魄力」﹐乃是顯出做雞之無力﹐且不只是一隻「準」雞而已﹐而是道道地地﹑如假包換的一隻「蠢」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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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流言板(16) 在狐狸面前﹐不要做雞﹐更不要做隻蠢雞﹗

(某君已經為一時不察而有「該文極盡八卦之能事﹒﹒﹒」之語做了道歉。知恥近乎勇﹐聖人美之﹔我何人也﹐焉敢不從﹖對勇者﹐我永遠懷有敬意﹗故下文所謂「有人看完本板9/15所貼﹒﹒﹒」之「有人」已非指該君﹐而是指他人。我若以為讀貼文者中已無有不解「小蟬大戰諸公」一文的真義﹐我自己就是一隻淡化醜惡的蠢雞。)

有人看完本板9/15所貼「小蟬大戰諸公」一文後﹐而發「該文極盡八卦之能事﹒﹒﹒惟恐難登大雅之堂,僅作茶餘飯後可也」云云之詞……

……

當狐狸使出各種狡言矯詞把雞逮住拔光了毛﹐要吃雞的時候﹐卻不聞這隻雞大喊救命﹐也沒聽見這隻雞「臭罵」狐狸﹐只聽見此雞自虐式地輕聲細語文雅地說﹕「狐狸閣下﹐去雞毛而食其肉﹐味固美矣﹐然我死而無毛﹐則戛戛乎其難登大雅之堂﹗」你說這雞蠢不蠢﹖簡直「蠢死」了﹗

台灣政客之所以能如此之「頑」﹐泰半就由於許多百姓太「懦」﹐像極了上面說的那隻雞。

「懦」有三方面。第一方面﹐不分是非﹑不分善惡。惡質政客猶如搶匪﹐百姓猶如行人。行人在街上遭搶﹐偶有路過者見不平﹐與搶匪叫罵﹐經過一番扭打混戰﹐搶匪跑了。此時行人卻不客氣地對路過者說﹕「光天化日下﹐你在街上叫罵﹐扭打﹐如此不顧形象﹐成何體統﹗」這樣的行人有救嗎﹖該救嗎﹖

……

臨危之雞﹐無法看透狐狸之醜惡﹐還想請個墓誌銘家為文美化狐狸拔雞毛而啖之的暴行﹐好讓無毛雞的死相「聽起來」好看些﹐以便登「大雅之堂」﹐不會成為「茶餘飯後之談」﹐其情可憫﹗然在狐狸面前﹐不幸而為雞﹐已悲不可勝﹐猶蠢如此﹐其終不為死雞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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