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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流言板(75)320公投是有如低等但含劇毒之病菌的一個數字騙局
(https://city.udn.com/v1/city/index.jsp?gid=122)
前些時﹐美國名脫口秀主持人傑.李諾(Jay Leno)在其「今夜」節目裡消遣﹑嘲諷布希總統說:「在『會見新聞界』節目中,布希總統被問到,如果今年落選會怎麼做?他回答說:『嘻,與上次一樣。』」
傑所指﹐乃2000年總統選舉在佛羅里達州發生的﹐至今爭議難平的開票過程與結果。
要想了解傑的笑話﹐先簡單介紹美國總統選舉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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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憲法規定」不是以總統競選者獲得全國參加投票選民所投總票數的多少定輸贏﹐而是以獲得各州選舉總統代表人總數的多少定輸贏。
每一州有多少的選舉總統代表人數﹐是基於每一州的人口數按比例產生的。人口多的州﹐擁有的選舉總統代表人數相對就多。按州人口數﹐佛州可以產生25個總統選舉代表人。
一個競選總統者在某州贏得最多數選民票的﹐便囊括該州所有選舉總統代表人數﹐而非由所有參選者按其在該州所得選民票數的比例﹐來分配該州所有選舉總統代表人數的。
並不是如果高爾得了40%佛州選民票﹐布希得了60%選民票﹐高爾可得佛州的10張總統選舉代表人票﹐布希可得15張。而是﹐高爾或布希只要在所得佛州選民票數上贏了對方﹐即使只贏1票﹐也就贏了佛州全部25張總統選舉代表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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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布希的對手高爾即使在佛州輸了﹐但最後實際上所得的全國選民總票數還是超過布希所得的。不過﹐選戰激烈﹐兩人所得的總統選舉代表人票數勢均力敵﹐最後決定於誰能囊括最後完成開票的佛州的25張總統選舉代表人票。
「結果」﹐高爾輸了幾百張佛州選民票而喪失佛州的25張總統選舉代表人票﹐也就喪失了總統寶座。
然而﹐在「結果」確定之前﹐由於質疑投票打孔機老舊﹑驗票標準在支持民主黨的非裔選區中造成較大的廢票認定問題﹐引發了民主黨徹底重新驗票的要求。但是在佛州執政的州長卻是布希的親兄弟﹐當然以其「合法」的行政權力與資源阻擋﹑拖延徹底重新驗票的努力﹐最後以時限關係﹐成功停止繼續驗票。
至今﹐輸掉2000總統大選的「不平之情」﹐還深留在許多民主黨人的心中﹐認定2000總統大選中布希贏的不光榮﹐是布希家庭作弊贏來的。
「不平」的重點﹐當然不是在於高爾得了較多的全國選民票數﹐卻因所得的總統選舉人代表數較少而輸了。這個輸贏的判決是基於美國憲法的規定﹐立法的著眼點在於維護「人口數」多寡與各州「不論大小一律平等」兩項考慮之間份量平衡的「聯邦精神」﹐施行200多年來﹐雖有異議﹐終無更改。「不平」的重點﹐在於佛州的驗票﹑廢票認定的方式與過程﹐著實具有爭議性﹐結果令輸者難服﹐贏者無光。
傑.李諾的「笑話」便在暗譏布希上一次贏的「不算光榮」。
台灣關於認定那個競選總統者當選的憲法規定﹐較諸世上文明進步國家的相關規定﹐可以說是完全的違背民主精神﹐才會造成只有30%多得票率者竟能擔任「全民」總統。別忘了﹐台灣並無「聯邦精神」需要平衡﹑顧慮。
所以﹐傑.李諾的「笑話」便更讓我想到﹐同樣是在2000年以實際上所得選民總票數乃居「絕對」少數﹐卻因烏龍「憲法規定」而當選總統的陳水扁﹐不顧一切地推動320公投﹐正是要玩「嘻,與上次一樣」的「少數照贏」的把戲。
依法﹐只要有合格選民中的50%人數領了公投票﹐就是被認定舉辦了一次有效的投票。而這50%的選民中又只要有50%投贊成票﹐就是被認定在一次有效的投票中合法「通過」了該項公投議題﹗
這樣一說﹐大家便應明白此文標題「320公投是有如低等但含劇毒之病菌的一場數字騙局」的意義。
比如﹐合格選民總人數是1500萬﹐50%是750萬﹐如果750萬選民領公投票﹐而其中50%的375萬投贊成票﹐就可通過公投的議題。簡單地說﹐1500萬的選民中只要佔25%的375萬選民投贊成票﹐就「有可能」通過公投的議題﹐只要同時有750萬選民領票。至於有領了票之後的選民不投票﹑投反對票或投廢票﹐都不會改變只要375萬選民投贊成票﹐公投議題便被通過的這個「低」門檻﹐甚至比陳水扁在2000年只有比1/3多一點之得票率就當選的門檻還要低﹗
陳水扁及民進黨怎會不「熱衷」於再玩「嘻,與上次一樣」的把戲呢﹖
依歷來民進黨得票率在30%到40%之間來概算﹐選民總數1500萬的30%是450萬﹐那只要再多300萬選民領票﹐就能達到750萬﹐而450萬又當然超過750萬的50%﹐公投就穩通過﹔1500萬的40%是600萬﹐那更只要再多150萬選民領票﹐就能達到750萬﹐而600萬更是750萬的80%﹐公投就更可以虛假地號稱「高得票率」通過。
所以﹐陳水扁﹑民進黨如今只鼓勵一般選民去公投﹐根本不在乎領了票以後怎麼樣﹐因為只要有750萬選民領票﹐民進黨的基本票源﹐一定會讓公投「通過」﹗其他領了票的就是把票變不見都沒關係﹗
所以﹐陳水扁﹑民進黨如今最恨惡的﹐就是連﹑宋鼓勵一般選民不要去公投。
那麼﹐1500萬選民都去領公投票﹐依歷來民進黨得票率來推﹐投反對票的定多過50%﹐公投不就大有可能不通過嗎﹖連﹑宋何不只須鼓勵投反對票﹐而何必鼓勵一般選民不要去領公投票呢﹖
問題是﹐若有1500萬選民都去領公投票﹐即使公投沒通過﹐不但飛彈照買﹐而且等於認定了公投的有效性﹐陳水扁照樣達到了他台灣「合法」「有效」舉辦了公投的「準台獨」宣告目的。這就如同本人在另篇貼文中所擬﹐若任由陳來一個「反對打老婆﹑老公」這種無聊到家公投的話﹐只要你去領票﹐你就一定被他黏住﹐一定要喪失自我尊嚴而無所逃於
「我愛跟陳水扁一邊﹑一國」和「我贊成打老公﹑老婆」這種陳某給你設定的二選一幼稚卻絕對醜陋之惡作劇的天地之間﹗
唯一落得做個天地間乾乾淨淨有尊嚴的人的機會﹐就全在你﹑我不去跟陳某玩「他的遊戲」﹐不去領他的「戲票」﹗
但台灣的天下﹑地上之間﹐到底有多上想做乾乾淨淨有尊嚴的人呢﹖
或許﹐有人會很「高級」地想﹐就算有750萬人領了公投票﹐又有375萬人投贊成票通過﹐但總選民25%的贊成率太「難看」了吧﹖太「不光榮」了吧﹖對不起﹐我要對你說﹐你太「天真無邪」了吧﹖你太像「傻瓜」了吧﹖
自2000年以比1/3多一點的低得票率當選至今﹐陳水扁﹑陳水扁的「民主夫人」﹑民進黨哪一天不是自認為他是「全民」總統﹑他們是「全民」政府﹖不選他﹑批評他的「多數」反而被他們道南道北地編排成是說東說西的「少數」﹑甚至說如果看不慣他們﹐還要滾出台灣﹗
所以﹐只要通過了﹐怎麼會不「光榮」﹑不「好看」﹖﹖﹖何況還有「80%高得票率」通過的可能呢﹗「高級」的人﹐千萬不要太阿Q地來「替」陳水扁﹑陳水扁的「民主夫人」﹑民進黨覺得太「不光榮」﹑太「難看」。
更不要忿忿地說「25%就是多數﹗這是什麼算術﹖」當然不是算術﹐是低級騙術﹗但誰叫台灣有這麼多的「天真無邪」﹑這麼多的「傻瓜」呢﹖這才是真正的回天乏術﹗嗚呼哀哉﹗尚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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