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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把匕首 17 ( 千翎 ) 在人跡杳然的山頭裡﹐一對男女正忙碌著。 「嗄……嗄……」他們的喘氣聲夾雜著沙沙聲響﹐令人好奇夜半無人時﹐他們在荒郊幹甚麼勾當。 良久﹐滿額汗珠的女子問道﹕「可……可以了嗎﹖」 男子不吭聲﹐把一個大布袋滾到他們剛掘好的洞穴旁﹐毫不猶豫地推了下去。 蓬! 微弱的照明燈光下﹐女子拿了把匕首給男子後﹐看著背包驚叫起來﹕「糟啦﹗第二把匕首呢﹖」 同時﹐男子已把手上的匕首刺進她的腹部。 女子一雙驚駭的眼眸瞪得很圓很大。 血一滴滴濺在地上﹐但不比她心裡淌的多。 「甚麼第二把匕首﹖」男子沒忘記她剛剛說的話。 「匕首……是一對的……第二把……有你的指紋……」 男子心中一凜﹐急促地搖著她的軀體。 「那麼第二把匕首在那裡﹖」 女子痛苦得閉上眼睛﹐不再說話。 「在那裡﹖」 霍軒猛然驚醒﹐一額冷汗。 他抱著頭提醒自己﹕「沒有……沒有第二把匕首﹗」 那天可兒只帶了一把匕首來﹐哪有另一把凶器﹖ 只是﹐這個夢已纏繞了他多個晚上﹐快要把他逼瘋。 揭開報紙﹐霍軒驚覺她們的屍體已被發現。 「兩具女屍致命的傷口相似﹐疑同一兇手……」 他渾身泛過一陣冷顫。 不是已埋在不同的地方嗎﹖為何同時在半年後被尋獲﹖ 往下看﹐原來報案的是同一人﹐但沒有透露姓名。 霍軒俯思自己有沒有留下不利的證據。 「第二把匕首呢﹖」可兒的聲音在耳邊迴蕩。 他搖搖頭﹐甩開奇怪的記憶。 幸好和她們的交往一直暗中進行﹐該沒有人知道。 凶器也早已藏起來。 那把唯一的凶器。 數個警員正陸續離開小屋﹐這是霍軒來到後見到的。 待最後的警員也離開後﹐霍軒把單車放在一旁﹐把信件遞向門前的女子。 「早晨﹐駱小姐。」從信件上的姓名﹐他知道她叫駱思。 「早。」駱思淡淡一笑。 「妳還好嗎﹖那些警員……」他露出關心的表情。 「沒甚麼﹐之前的住客被發現棄屍荒野﹐所以他們來搜集線索。」 霍軒立刻裝作很驚訝。 「啊﹗我聽說她失蹤了﹐想不到……」嘆了口氣﹐他同情地道﹕「他們告訴妳這個消息後﹐一定感到很震驚吧。」 「不﹐我沒有感到震驚。」駱思顯得十分平靜。「因為報案的人是我。」 自此之後﹐霍軒借故安慰她﹐繼而暗中熟絡起來。 雖然這樣十分冒險﹐但他必須弄清楚她知道多少內情。 何況﹐駱思外表清麗動人﹐他早就盯上了她。 她很少說話﹐卻從不拒絕他的邀約。她唯一的要求﹐便是約會在寧靜的公園內。 這正合他的心意。 望著低頭看書的駱思﹐霍軒正在想該如何探聽她的口風。 「感到無聊嗎﹖」她抬起頭問。 「啊……還好。」見她放下書本﹐他把握機會打開話題﹕「妳現在住的地方好嗎﹖要不要搬出來﹖」 「為何會覺得我想搬出來﹖」 「妳一個人住﹐不會害怕嗎﹖那裡死過人……」 「你認為那裡是凶案現場﹖」 霍軒怔了怔﹐急忙掩飾道﹕「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那個住客死得太不明不白了。」 駱思點頭同意道﹕「可兒的確死得很冤枉。」 他的腦際轟然一震。 「妳認識她﹖」 「嗯﹐搬來後才認識的。」 「搬來後﹐那……」他心跳加速。 「那是她死了之後。」駱思替他接下去。 霍軒的腦際有好幾秒的空白。 駱思繼續輕描談寫地道﹕「我初時也不敢確定﹐可是每晚都做同樣的夢之後﹐我就明白她還在。」 霍軒想起這陣子他每晚也作的夢﹐身體有點顫抖。 「妳不害怕嗎﹖」他勉強從齒縫中擠出這句話。 駱思卻搖搖頭﹐好像很理解的道﹕「她不過是心事未了。」 霍軒強作鎮定﹐腦裡不斷遊說自己別相信她的假話。 倘若這是真的﹐為何她不告發他﹖ 「所以妳就為她報案﹖」霍軒開始觀察她臉上每一個變化。 她從容地點頭。 「那為何還是捉不到兇手﹖」 駱思微笑道﹕「可兒是個好女孩﹐她希望在我找到第二把匕首之前﹐兇手會自動去自首。」 霍軒緊盯著她﹐卻從那雙清亮的眼瞳裡﹐看不出些許端倪。 幾天後﹐霍軒來到派信件時﹐駱思顯得心不在焉。 「駱小姐﹐怎麼了﹖」 駱思罕有地嘆道﹕「昨晚是最後一晚了。」 「最後一晚﹖」 「嗯﹐可兒的魂魄太虛弱﹐不能再待下去。」 霍軒不禁心中暗喜﹐才驚覺連日來的相處後﹐ 他已不知不覺相信了駱思的話。 可是他不會去自首。 這數天﹐他一直留意著駱思的舉動﹐只要她不知道他的事﹐他便不會傷害她。 霍軒得承認﹐自己挺喜歡駱思的。 見她在屋外的草地左顧右盼﹐他問道﹕「妳找甚麼啦﹖」 「第二把匕首。」 霍軒的心跳不禁加快。 「真的有第二把匕首嗎﹖」他在問她﹐也在問自己。 「嗯﹐我在夢中見過了﹐是一把很精緻的匕首﹐可兒說它應該掉在這附近。」 瞧見霍軒兩手空空﹐駱思問道﹕「今天沒有我的信件嗎﹖」 「沒有。」霍軒誠懇地道。 看著眼前偷偷藏起的信件﹐霍軒很滿意自己的演技。 很久以前﹐他便有偷窺信件的習慣。只需用蒸汽微微弄濕信封的接口﹐原本的膠水便告無效﹐待看完再用膠水貼好﹐下一天才把它歸還﹐可說是神不知﹐鬼不覺。 天知道信件能透露一個人多少秘密﹔單單從信用卡的賬單﹐便能了解一個人的喜好﹑財政狀況和常到的地方。 今天﹐駱思家裡來了一封他很在意的信件。 是匕首訂購公司的推銷信。 「你看我買了甚麼給你啊﹖」可兒甜甜的笑道。 那夜是情人節的晚上﹐霍軒打開盒子﹐裡面有一把很精緻的匕首﹐是可兒特意訂製的。 叮噹﹗ 可兒打開門﹐看見一臉妒意的莉莉衝了進來。 兩女打起架來。 開始時﹐只是一般的桃色糾紛。 接下來﹐事情卻進展得十分混亂。 霍軒只記得他生氣地給了莉莉一巴掌﹐然後……他用手中的匕首殺了她。 他已忘了那是意外﹐還是故意。 當時他並沒有空隙去想﹑去害怕﹐只知道自己必須冷靜地收拾殘局。 當看見可兒驚慌失措的模樣﹐他便明白她不可能守住這個秘密﹐於是生了殺她滅口的念頭。 幸好莉莉和可兒都是獨居﹐所以霍軒輕易地闖進了她們的居所﹐消滅了所有關於他的痕跡。 突然間﹐他的記憶停在收拾莉莉屍體的過程裡。 他一直以為可兒為他收拾了凶器﹐難道沒有﹖ 如果匕首真是一對的話﹐那麼……可能可兒根本沒有收起真正的凶器﹐而背包裡的匕首是她留給自己的那一把。 那麼殺莉莉的凶器到那裡去了﹖ 在可兒的小屋裡﹐為了清理莉莉的屍體﹐他們還沒有清洗凶器﹐所以上面還有他的指紋。 萬一駱思找到它的話…… 霍軒想了很久﹐終於決定做一件冒險的事。 他打了個電話給訂購匕首的公司﹐匿名訂一把一模一樣的匕首。他把藏了起來的匕首拿回來﹐照了相片寄給那間公司訂製。 只要刻意讓駱思找到這把新的匕首﹐證明它不是凶器﹐便能令她死心不再追查下去﹐然後他才暗中找出那把真的匕首。 真是天衣無縫的計劃﹐他心裡想。 出乎意料之外﹐新的匕首還未送來﹐駱思便離奇失蹤了。 難道她已找到第二把匕首﹖ 霍軒這一驚非同小可。 他不敢回家﹐因為警方只要得到匕首﹐便能從上面的指紋追究到他身上。 可是在外面匿藏不到數天﹐霍軒便被警方緝拿了。 想不到第一個來牢探望他的人﹐竟是駱思。 「妳還來幹甚麼﹖」 「我來正式介紹自己。」駱思遞了張名片給他。 上面寫著「償願師——駱思」。 雖然不知道甚麼是償願師﹐但霍軒還是把名片扔回給她。 「妳為可兒找出了我的犯罪證據﹐還來看笑話嗎﹖」 駱思笑著搖頭。「犯罪證據是從你家搜出來的。」 霍軒一怔﹐想起他忘了把家裡的匕首再藏起來。 「那麼第二把匕首呢﹖」 「還未做好。」 霍軒一臉茫然。 駱思繼續道﹕「我把你訂製匕首的相片拿走了。」 霍軒的臉色開始變得鐵青。 「我用它來證明你是疑兇﹐這是我跟警方的協定。」 「而我卻白白向他們招供了﹗」霍軒終於覺悟﹐咬牙切齒道﹕「妳和可兒一開始就在哄我﹐其實從來都沒有第二把匕首﹐對不對﹖」 「你不是早就知道嗎﹖」 霍軒這才發現自己幹了多愚蠢的事。 從何時開始﹐自己竟會相信真有第二把匕首﹖ 駱思淡淡一笑﹐再度把名片遞到他面前。 「如果他日你有心事未了﹐可以聯絡我。」 霍軒一臉挫敗地把頭埋在手裡﹐不再吭聲。 017 Berserk.C: 利用霍軒的心虛,以不存在的第二把匕首設下圈套,本是一篇精彩可期的諜對諜小說。不過,可兒是先說第二把匕首才被殺,不是被殺才說出第二把匕首騙霍軒,邏輯上的錯亂使得本文失色不少,甚為可惜。 Jades: 推理的氣氛處理的不錯,只可惜開頭可兒被殺和後文的交待邏輯上有錯誤,今人覺得本來是想寫靈異的,後來硬轉成推理,文筆上也顯露出筆力的不足,許多地方的形容不夠清楚,造成小混亂。 邏輯的錯誤加上文筆的混亂都是缺點,筆者沒有用心除蟲,十分可惜。 不過全力緊扣題目,這點就值得稱讚了。 逍遙散仙: 劇情創意(25%):21 筆觸流暢度(25%):21 伏筆或轉折(25%):20 吸引力(25%):20 劇情邏輯性(-5%):-2 人稱語法(-5%):0 總分:80 簡評: 結構非常好,唯一的遺憾是「引信」不夠合理。 女子拿了把匕首給男子後﹐看著背包驚叫起來﹕「糟啦﹗第二把匕首呢﹖」 ↑即使可兒發現霍軒起了殺機,憑其殺人後的慌亂反應來看,恐怕無法如此機伶。 鵝毛筆: 開頭有點吸引人,但一樣是交代不清的問題,駱思如何知道主角是兇手,進而開始試探他?是駱思知道可兒與主角交往嗎?還是他知道他們殺人這事?作者可能心中有譜,但是隻字不提讓人在故事的邏輯上有些迷失。 主角似乎一直處於弱勢,諸多行為如接近駱思,重新定製匕首等等都太冒險,於理不合,不用等駱思試探,警察就先找上門了。不知道償願師這稱號是否有必要,說是名偵探或是便衣刑警可能也可尾吧……有點硬是要加入這稱號的味道,但頗特別。 丟開這些謎團不討論,最後的幾句話反而比較有討論的價值。 「你不是早就知道嗎﹖」綜觀全文,這句話最優。這裡的「知道」兩字作者也許單指駱思的夢不可能的,但拿到最前頭來呼應,『他抱著頭提醒自己﹕「沒有……沒有第二把匕首﹗」』這句就顯的極有意義。 最後的「如果他日你有心事未了,可以聯絡我。」也有點意思,不過感覺上沒太深含意就是了,單純一個諷字(指的是給讀者諷喻之感而非對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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