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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流言板(57)藍SARS﹑綠SARS
(http://netinn.udn.com/leaders/mingji.html )
(http://www.xanga.com/home.aspx?user=mingji)
看了標題﹐若有人不禁怒道﹕「SARS還有分藍﹑分綠嗎﹖狗屁不通﹗」那就怒對了﹗
那麼便也要問﹐SARS不分藍的﹐綠的﹐還分台北的﹑台南的嗎﹖更分本省的﹑外省的﹑中國的﹑外國的嗎﹖SARS病毒雖有不少「變種」﹐但牠們非常合作﹐合作的時候﹐就變為只有「一種」﹐就是能要「你」命的一種!抗SARS之戰﹐既如陳總統所說是「全民」的事﹐那就不是個人的事﹐就不是「政黨」或「某地」的事。面對SARS病毒大軍﹐台灣幅原有多大﹖還要再分下去各自抗戰嗎﹖
抗SARS之戰﹐應是由專家領軍的事。該聽醫護﹑衛生專家(自然包括有專業學養的醫衛行政人員)的指揮作戰。什麼黨主席﹑市長﹑總統﹑副總統﹑記者都請一邊站著聽令。
政治人物及行政人員﹐上自總統下至工友﹐若要談貢獻﹐就在於醫衛專家需要藥物時﹐盡力為他們準備藥物﹔需要隔離的病房﹑醫院時﹐盡力準備病房﹑醫院﹐如此等等而已。必要的行政措施當然仍必藉行政系統﹑組織執行﹐但也必需基於專家的建議。非醫衛專家不要僅憑「己」意「下」行政命令治病﹑防疫。如今疫情蔓延﹐是純醫衛因素多﹐還是行政因素多﹖
記得在多年前的「大白鯊」影片中﹐那位警長認為既有「疑似」鯊魚噬人的事件發生﹐人命關天﹐所以「小題大作」﹐主張關閉海灘。但該市市長認為夏季游客觀光是該市居民的主要收入來源﹐關閉海灘一樣扼殺民「生」﹐既然只是「疑似」﹐乃決定「大題小作」﹐繼續開放海灘。後果如何﹖
對SARS的防範與治療﹐應該「小題大作」或「大題小作」﹐本應由台灣本地與先進諸國及世界組織的醫衛專家充分溝通合作﹐本該是因人﹑事﹑地而制宜﹐有些一定如此﹐有些必須變通﹐豈容外行人乘不該乘之機﹐打不該打之口水戰罵東罵西﹗
網上居然有某貼文把抗SARS之處置事宜與當初北市和中央因權限之劃分而相爭之事做類比。其觀點的推論﹐完全是非邏輯的(不只是不合邏輯)。其思辨能力之渾濁不清已屬可嘆﹐然竟依其渾濁不清之「邏輯」﹐像SARS一般「繁殖」出一大堆說詞﹐等待與其同樣欠缺以邏輯思辨做為防疫能力之徒欣然受其「感染」﹐誠可悲也﹗
病毒只怕「醫藥」的知識力量﹐不怕「權謀」的政治或民粹力量。所以﹐政治人物﹐不管平時多麼位高權重﹐一般百姓﹐不論平時怎樣呼風喚雨﹐黑道白道﹐此時此境﹐都沒有資格指責誰在抗SARS上做錯了﹐誰又做少了。
若說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事務是大到誰都不能看清全盤事理﹐所以就任憑誰都可以將事理胡說八道一通﹐反正都有一張嘴﹐而不管自己說的違不違背知識﹑邏輯的道理﹐那麼我們就看小一點兒的單位 – 一個家庭吧︰ 若一戶中有成員開始咳嗽﹑發燒﹐難道是基於該戶父母子女的爭辯﹐來決定該成員染了SARS還是沒染SARS嗎﹖﹖來相互指責﹕「神經﹗別大驚小怪﹐這是輕微SARS而已﹐不需送醫」﹖﹖或大叫﹕「我是一家之主﹐而且在政府裡當部長﹐這一定是SARS﹗我們完了﹐全家要死光光了」﹖﹖
因為SARS的蔓延﹐許多人在給這個社會各層面的表現打「道德」分數﹐或稱讚﹐或表示悲觀﹐但似乎忽略了觀察人們其實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邏輯思辨」能力﹕
有已知自己應受隔離的耳鼻「喉」科醫生﹐不但抗拒隔離﹐還繼續在自開診所「看病」﹐即使把別人看死了「沒關係」﹐若自己病發而亡﹐可不是成了「醫死」嗎﹖
有人已知該留在指定隔離處所﹐還跳窗「逃生」﹐不要說可能會傳染別人﹐若自己跳窗後發病卻無人聞問﹐是「逃生」還是「送死」呢﹖
有人「好像」不知SARS病人都是在靠醫護人員的高度奉獻﹑不惜犧牲生命的精神在救其命﹐卻只為了自家人的命而無端地去侮辱﹑傷害醫護人員的無辜子女之生命﹗這種人如果染疾﹐還好意思找哪個醫護人員來救自己呢﹖
以上這些「大人」之「缺」德當然是很明顯不必贅論﹐但更基本的問題是他們全然偏低的﹑幾乎沒有存在可言的思辨能力﹗對沒有「思辨能力」者﹐又何可求其有足資信賴的「道德」﹖
至於抗SARS的醫衛人員﹐當然也可能有錯(也許在於警覺性﹑行政文化…)但也要由醫衛機構的專家們來謹慎鑒定﹑善後﹐絕非你我或阿三阿四可以隨便指正的。醫衛人員犯了過﹐若是屬於醫學知識不足上的﹐只能趕緊求援﹔若是屬於個人認知偏差上的﹐以致處理不當﹐也只能趕緊補救。總之﹐現在不是非醫衛人員指責他人的時候。
涂醒哲是具有專業背景者(畢業於台大醫學系、公共衛生研究所,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公共衛生學院哲學博士。多年來專注於內科醫學、醫院感染控制、肝炎防治、愛滋病防治等。他是否勝任署長一職﹐是另一個問題。)吾人寧願相信當初他未在第一時間將SARS列為法定傳染病﹐不是基於他個人的政治屬性﹐而是基於他的專業判斷。如果錯了﹐如前段所提﹐現在也非指責之時﹗
但前面所提貼文竟有認為當初馬英九既敢在統籌分配款,基隆河整治補助款事上,有死要錢的「魄力」,尤其,「通用拼音與漢語拼音的爭執,他可以枉顧中央的決策,逕自採用漢語拼音的〝堅持〞,這次SARS的疫情,如果北市衛生局認為如何如何是良策,為什麼不敢放手去做」等等云云之詞﹐真是岳飛戰張飛﹐亂打一通﹗
台北市衛生單位當初要把「勢態擴大」,提議將SARS列為法定傳染病﹐是屬於該「小題大作」還是「大題小作」之間「醫衛衡量考慮」的議題﹐完全無關於﹑也不可有關於個人出風頭或其政黨之屬性。要不然﹐陳水扁為什麼要越涂而代表達「防疫寧可過,不可不及」的態度,之後行政院與衛生署才警覺事態嚴重,將SARS列為法定傳染病呢﹖
防疫是沒有也不能有畫地為界的。不但沒有市界﹑省界﹐也無國界。否則WHO為何要介入呢﹖為何要各國即使有一病例也必通報呢﹖中國大陸不就因為當初想大題小作﹑隱瞞不報而遭臭罵至今嗎﹖
至於地方行政首長「竭力」為地方向中央爭取經費﹐甚至爭得臉紅脖子粗是舉世民主憲政國家中可以被理解的﹑正常的事態。對「通用」拼音是要讓誰跟誰去通而用之的質疑論點﹐我已在他篇貼文中詳述。做為國際都市而採用漢語拼音﹐自是台北市需有其國際視野的做法。要之﹐台北市採用某種音標﹑爭取經費甚至請大法官釋憲﹐是屬於「中央﹑地方權限劃分」的議題﹐皆基於地方自治的法源而在其合法的權限之內。若不合法﹐就送馬英九去法辦了﹐中央政府還會客氣嗎﹖還需要打道德倫理的口水戰嗎﹖
若有人還本著封建皇朝權威統治的心態﹐隨時隨地期待地方永遠懷抱一致擁護中央的「倫理道德」之「洪福齊天」盛況﹐不見此盛況就惶惶不可終日﹐還有一絲「民主進步」的精神嗎﹖
難道﹐
1) 因為台北市當初在爭財政經費時有「魄力」認為某些款數應是屬於台北市的﹐所以現在就要有「魄力」說SARS是屬於「台北市」的而獨自抗SARS﹖這種怪異思維能合乎正常IQ水平﹑合乎國際的認知嗎﹖
2) 台北市要靠現在的「硬是霸佔著」SARS不讓人管(不論屬實否﹐已經因此遭致懷疑抨擊了)﹐只任自己「放手去做」﹐以便「證明」當初與中央爭是「正確」的魄力﹖﹖這讓我想起那則兩個女人都說一個嬰孩是自己的而鬧到國王面前的故事。國王說既然相持不下﹐就把嬰孩切成兩半以示「公正」。真母親當然寧願失去嬰孩也不要這種「公正」﹐假母親卻說接受國王的「公正」裁決﹗現在SARS防疫之戰﹐攸關民命生死﹐合力抗之猶不暇﹐焉可各搞各的﹗﹗卻有人在提倡「把人命丟一旁以便證明魄力〝正確〞」這種「邏輯」﹐真是其智可鄙﹑其心可誅﹗有人性的人必是寧願放棄證明自己「正確」也不敢有傷人命﹗
3) 哪個城市有SARS疫情就一定只是該城市的過犯嗎﹖加拿大是醫療衛生先進國家﹐其大城市多倫多遠離亞洲萬里而SARS病例死亡人數已達20﹐情勢之惡化早在台北市之先﹐卻不見加拿大或世衛組織宣稱只是多倫多的事而要市政府一方面承擔責任。蓋因台北市也好﹐多倫多市也好﹐都是國際城市﹐無可避免地要暴露在SARS入侵的各種途徑下﹐本身是最大的受害地區。如果台北市隔壁的X市有疫情就怪是台北市的控制疫情出錯﹐那麼等到X市隔壁的Y市有疫情﹐就怪X市嗎﹖如果說Y市不能怪X市而該怪自己﹐那麼X市當初又何能怪台北市而不怪自己呢﹖這種無厘頭的怪來怪去全是無知的﹑隨心所欲之思維方式(如果也能稱為「方式」)的必然產物﹗
今日在台灣所見種種是非善惡的混淆黑白(以致往往將政治經濟上本應屬於「不同考慮自然會有相爭之民主社會的」常態局限到一種非常態的﹑狹窄到無以復加的意識形態之爭)只是一個「果」﹐不是「因」﹗
「因」乃是許多人毫無邏輯思辨之能力卻好發議論﹐其前題與結論毫無因果必然關係﹐其推論尤慘不忍睹﹐上一個「因為」敘述不知怎麼就連接到下面的「所以」去了。有時還枴了個大彎自己都不查而繼續逞其威風地飆下去﹐卻不知枴了彎後已經從朝東變為朝西了﹗最令人咋舌的是明明朝西了﹐卻能把結論又硬結到朝東﹗
至於前題的真實性﹐更是常常出於傳言﹑來自臆測或乾脆自由心證﹗換言之﹐好隨便發議論者的所「知」﹐只是具有喜歡月旦人物﹑臧否是非性格者最愛的一種「消息」性的「知」﹐不是「知識」性的「知」﹐更談不上是「智」性的「知」。思辨力同樣薄弱的聽眾﹑觀眾只會被這類發議論者裝飾的煙霧﹑音響效果所迷而鼓掌叫好﹐卻不管路是怎麼走的﹐不管方向對否﹐更遑論會想一想原先的目標與現今的結局是否一致。
這樣的社會還期待事理能有清楚分明的是非黑白嗎﹖
SARS疫情橫掃全球的威風也許可以讓人們想想﹐抗SARS大戰應該憑藉專業知識﹑邏輯思考來探尋前因後果然後做出結論﹑定下抗戰大計﹐還是發揮我們文化中不可救藥的﹑隨心所欲的﹑非智的﹑民粹式思考習性﹐繼續自我威風下去來對抗我們所面臨的種種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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