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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資格有問題﹗﹖
監委提名名單一公佈﹐全國譁然﹐不論朝野﹐多認為被提名者本身大有問題﹐或黨派意識形態濃厚﹑或推薦委員成為被提名人是裁判兼球員﹑或德行操守難服眾望﹑或資格不合。其實就最後一項「資格不合」正足以概括所有﹑說明一切﹗
問題是﹐憑319槍擊案連任的陳水扁﹐他本人都是受「真相調查」的嫌疑犯﹐在「裁判兼球員」﹑「德行操守難服眾望」﹑「黨派意識形態濃厚」的大問題上面﹐他都是問題最嚴重者﹗與其說被陳水扁提名者沒有資格擔任監察院的院長﹑委員之職﹐不如說﹐問題最根本﹑最簡單的癥結一言以蔽之﹐就是做為提名者﹐陳水扁實在「資格不合﹗」
陳水扁有能力﹑有資格提名監委名單嗎﹖期望陳水扁所提名的人選能符人心眾望﹐豈非緣木求魚﹑捨本逐末﹐強陳所難嗎﹖
監委提名名單遭藍﹑綠立委群起攻擊之際﹐看看游﹑蘇﹑謝的反應﹐就當知本人對彼等三者所謂「對當局不當言行﹐不是扮演小丑替之亂掰歪理﹐就是唯唯諾諾不敢置一詞﹐不然就『公公』腔﹐乾脆肉麻地歌功頌德﹐皆為邀寵也﹗」之評豈有偏誤﹖「謂之爛蘋果﹐『不過意思﹑意思形態』﹐已算客氣﹗」之語又豈有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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