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設自己的「觀點」或「論述」的專欄
blog與麻市〔個人專欄〕互不妨礙啊
是不是?
再問:既然有部洛格 何需設個人專集?
是比較好吵架嗎?
說的定義不夠清楚
但能不能設「打人」(專對某網友)的專欄?
個人認為不宜
兩人相打到訪客簿就好了,不要用公共空間
2004/10/03 23:49 首貼
市民可以自由設專題專欄
市民若非於開欄時即表明係〔個人專欄〕....
在有其他市民貼文回應後 即不得再表明係〔個人專欄〕....
在〔個人專欄〕的情況下....開欄〔題〕之市民 自係有〔權〕要求或指令本市立即代為刪除在其〔個人專欄〕下回應的其他市民之任何貼文
若非〔個人專欄〕的情況下....?????????
唉!累啊 請大家指點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