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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網棧服務台>貼的第一篇文章
和主題有關 轉貼是為了查考上方便
>>madkao報名當被告 若真有人想<告> madkao 2004/09/03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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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看到了下面這篇文
<<<<>>YST你是獨裁大家都知道你隨意刪文, 自己被刪文鬼叫個屁 sq2298 2004/09/03 15:16
你早點滾吧. >>>>>
sq2298兄 歡迎您到麻棧來生氣 madkao絕不委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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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棧服務台 總是個網友找老長工談<服務>的地方
真誠地歡迎您到麻棧來生氣 好像有人文章中談到你
你不來說說 對你也不公平 也歡迎您自由談.....
YST2000是在理性的談問題................
誰要告誰 是行使個人的權利
誰要砍誰 是行使個人的自由
都是後果自負 應該直接去做行了
若利用社群免費的公開的網棧 做此單純自己私人目的之宣示
且又在於解決自己<財產>上的糾紛
一是 宣示者該先付廣告費用 不宜先佔聯合網棧便宜
二是 宣示者是為了使人心生畏懼而屈服 別人畏懼而屈服 豈不 名譽掃地
三是 這行為不比直接去告人 而是用這<宣示之言論>做為一種 <方法>脅迫別人就範 應該是已經不當地利用網棧 是已 經違反棧規明文的行為 直接干涉了別人在網棧中活動的自 由 這是種不法干涉行為 而非行為者的言論自由的言論
YST2000 刪掉過別人文章 刪的對不對 自己承受結果 他來這裡
向老長工叫叫 也是他的權利 在這一點上 我支持的 對於他的用心與付出 我也是讚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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