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短篇小說:字數以五千至一萬五千字為原則。
參加者以未獲省級以上社會性各重要文學獎小說類首獎或最高名次,
或小說不曾結集出書者為甄選對象。
=====>如果得過地區性 (如高雄) 的文學獎佳作, 然後被集結在一本書?面和別的得獎文章一起出版, 這樣是不是就不能參加了?
=====>如果出版過任何一本長篇小說, 是不是此項也不能參加捏???
2. 中篇小說:字數以三萬至七萬字為原則。
參加者以未獲省級以上社會性重要文學獎中篇╱長篇首獎或最高名次,
或中篇╱長篇小說不曾結集出書者為甄選對象。
======>我的問題一樣, 沒拿到首獎, 可是同樣被集結在一本書?面和別的得獎文章一起出版, 這樣是不是就不具備資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