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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路◎一百年也寫不完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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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t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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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平路《百齡箋(新版)》之序文


一百年也寫不完的信    
◎平路

  愈來愈體察到文字神奇的實用性。
  在馬奎茲某一本(哪一本?)小說裡,女主角只要一封一封地寫,寫她一百年也寫不完的信(另一種「百齡箋」?),那一封一封柔情蜜意的信啊,就足以把流落在天涯海角──即使已經遺忘在另一個幽冥世界裡的男主角召喚回來。
  而我自己最近在一個小說創作的課程裡說故事,提到自己肩膀習慣性脫臼的毛病,班上一位同學家裡開中藥舖,有一劑祖傳的藥方,當即拿來給我。以與小說有關的東西來交換其他東西,對我而言,這是實惠而有趣的一次。
  說故事來作交易,〈一千零一夜〉裡雪賀拉莎德的賭注最驚人。她的故事不但要說下去,還要說得精采,絕不能夠讓聽的人打喝欠。換到的是看見明天的日出,生命又可以持續下去......
  另外一位以說故事著稱的女人叫做艾莎克‧丹妮蓀(電影《遠離非洲》的主人翁)。她是一位愛講故事的咖啡園莊主,以好聽的故事來換炙烈的愛情。後來男朋友飛機失事,咖啡園破產,四十五歲的婦人回到丹麥,把日常講的一個個故事寫下來,成為膾炙人口的佳作。
  以故事交換愛情是艾莎克‧丹妮蓀的初衷,但她真正交換到了獨自度過餘生的趣味。
  而寫出《情人》的法國小說家莒哈絲則是另一個例子;她希望以講故事能力交換的也是愛情,後來卻在自我的想像重新書寫愛情──即使到七十歲的高齡,她還興趣盎然地改寫自己的童年、自己的初戀,然後令人莞爾地說到:「我真正的過去已經不存在了,剩下是我在小說裡想像的過去。」
  為什麼說故事可以換來這麼多趣味?其中充滿了隨時可以帶你走上一條岔路的歧義。
  記憶不可靠?愛情更引人疑竇?記憶裡的愛情原本充滿了各式各樣的破綻......
  ──我愛他嗎?愛過他嗎?讓我在想像中決定我要不要繼續愛他。
  ──哪有一定的結局?哪個又是定於一尊的解釋?剩下都只是故事的素材。
  歧路麼?那是一條條蘊含著無限可能的岔道,每一條都值得我們睜大眼睛,好奇地走下去。當我們迷途不知返,歧路終於換來了最大的自由,對文字作者來說,家園在望,從此可以安頓身心了。
  這就是文字的實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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