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是保障守法的人,在講究民主自由的現在,是不是被某些人拿來濫用了呢?
以下是我遇到的案例,到底值不值得重視? 我想大家的心中都有一把尺可以衡量看看.
[ 先生,捷運內請不要吃口香糖 … 沒關係,我會吞下去?! ]
台北捷運內不能吃口香糖,請問大家都知道嗎?
我服勤時看到一位先生嚼著口香糖進入閘門內,上前請他吐掉.
我拿出預先準備好的紙張要給他吐掉口香糖,沒想到他竟然對我說 : 沒關係,我會吞下去!
[ 小孩滿六歲,搭捷運就要購票 … 我知道,下次再說 ]
小孩滿六歲,搭捷運就要購票,請問大家都知道嗎?
我服勤時看到小孩大約有滿六歲的樣子,上前詢問他的父母是否正確?
小孩子聽到我問,就毫不猶豫的說 : 我已經七歲了.
此時見到父母的 眼睛餘光 狠狠的瞪了一下小孩.
然後爸爸竟然說 : 補票?! 下次再說,然後就不管我去搭車了.
媽媽也沒有任何要補票的意願與動作,這一家子只有小朋友是誠實的,可悲!!
大家不要問我為什麼不管,我的職責只能規勸,不能執行罰則.
我也不能拉住他們,帶到服務台去處理,就是不能踫人家啦 ( 不然會被人家說 志工打人 之類的 ).
法律 是保障守法的人,在講究民主自由的現在,是不是被某些人拿來濫用了呢?
不要懷疑,台灣就是一直有這種濫用自由的人,看準了你就是沒辦法對他做什麼而為所欲為,這種人是不是真的太超過了呢?
所以不要一直認為捷運會亂開罰民眾來搶錢,在我們同情被罰款的人之前,先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或許你還會希望對蓄意犯規的人 加重罰款 呢!
謹以此案例寫給 看得懂的朋友們,如有雷同,純屬心虛,切勿自己對號入座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