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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誌、COSPLAY與社會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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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紫寧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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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參加全國高中生小論文比賽的作品,意外的拿到第一名讓我驚愕也感到高興,由於該比賽允許作者將得獎作自由張貼,故,我想將我們這些愛好者所癡迷的事物,介紹給更多人知道;也希望下次看到我們這些愛好者時,能不給予不屑的眼光,最好能拍張照,留個紀念是更好的^^

我在台南成大場時遇到一位女士,她就是那種對我們的愛好感到興趣而且給予肯定的人,真的,我們並不奇怪,請用藝術的眼光來欣賞吧!

※※※※



前言


比年以來,台灣舉辦的「同人誌」與「COSPLAY」,引起大眾媒體的密切注意,成為新聞報紙頗為熱門之題材。而一般民眾對於這種活動,不是一知不解就是半知半解,更糟的是加以曲解。究竟這些活動的歷史內容是什麼?中心思想又在何處?他們為什麼帶動流行?有些專門用語諸如「蘿莉」﹝註一﹞、「御姊」﹝註二﹞等名詞也漸為一般人所熟悉。資料的主要來源大多出自網路,一般雜誌書籍少有相關報導與討論,更別說是深入。另外,因為筆者本身也是活動參與的玩家之一,所以無論是在玩家心態方面,還是一般人對這活動的態度與價值觀念都十分了解,同時也向多位友人玩家詢問意見以及更深入的資料,最後依照「同人誌」、「COSPLAY」與「社會價值觀」的順序,一步步分析、討論,提出相關建議。


























正文


一、 同人誌

01.同人定義

在開始討論何謂「同人誌」之前,我們先來解釋「同人」的意思。所謂「同人」最初在日文中是指「志趣相投的人」,後來引申為「非商業性的」形容詞。

02.同人誌的定義與由來

二次大戰後,「同人誌」的名詞在日本始現,最初只有小說和詩詞,隨著印刷術的改良,同人出版的內容範圍從文章、漫畫、情報……到遊戲軟體無所不包,其中最常見到的是以動漫、小說、電玩、布袋戲、偶像明星為對象,將原作中自己偏好的角色拿來加以套用,配合自創的故事創作,所形成的出版物。

「同人誌」簡而言之,就是指一群志趣相投的人共同創作、發行的刊物雜誌。若要詳細說明,則又可定義為:作者經過創作、編輯、印刷、出版,接著銷售或分送給有興趣的讀者,而製作費用全由作者自費。

03.自創與抄襲之界線

然而,這時候必定有人質疑,究竟「同人誌」算不算是抄襲?或者,是不是該經過作者或出版社的認可?這個問題連日本方面都「無解」,更別說在台灣是否有人能給予「正確解答」。「同人誌」雖然模仿了原作的人物甚至是引用了某一段的劇情予以發揮,但是基本上,在風格和寫法方面卻大異其趣,甚至有些「大手」﹝註三﹞的作品,讀者一看就能知道是他所出版的「同人誌」。所以,在日本「默認」的態度下,只要內容不過於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便可。

至於作家和出版社方面,各有其觀點。有些認為其著作能獲得同人的青睞,必定是有一定的知名度與魅力,作者倒也樂見其成,甚至表現極富興趣;有些卻十分排斥、厭惡,不滿自己的作品被加以「竄改」。其實「同人誌」自創的元素佔了十分多的份量,和「原著」有著絕對的不同,倘若不把兩者硬是拿來相提並論,便可以發現其中的樂趣與無限的創意。

04.同人作家與同人誌之魅力

一般來說,創作「同人誌」的作者大多為女性居多,她們通常被稱作「同人女」,但是常常被誤以為「同人女」就是喜歡BL﹝註四﹞這種觀念有些偏差;而她們喜歡自稱「腐女」﹝註五﹞也容易被曲解為「因為沉迷BL而漸漸腐化的女人」,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卻也莫可奈何。

近年來「同人誌」越來越盛行,也越來越多人參與,年齡層也更加擴大,這些現象證實了「同人誌」確是擁有莫大的吸引力。稍早時,「同人誌」的參與類型即分為兩類:一類是Fans的俱樂部,主要是由一群喜歡某部作品或是某個作家的人,聚集在某處互相交流、評論以及介紹等等;另一類則是同人作家同好會,他們互相切磋琢磨彼此,並交換創作的經驗,使技巧能更上層樓。

到而今,參加「同人誌販售會」,和各路同好以及有興趣的人物共同參與活動,則成為主要目標。事實上,同人作家中,只有極少人是為了往後能成為職業作家而努立創作的。大部分的人是純粹為了自己的喜好與興趣而選擇加入,帶著可能「虧本」的忐忑心情,同人作家們經歷過「修羅場」﹝註六﹞的考驗,歷盡各種辛勞才能完成一項作品,從頭到尾必須一手包辦,然後送至印刷廠以少量印刷來出版自己的作品,跟大量印刷比起來,成本上是比較偏高,有時甚至必須忍受作業人員異樣的眼光看待,但他們仍樂此不疲。

所以同人作家們打從一開始就不是為了「營利」而創作,他們沒有「商業誌」﹝註七﹞所附加的壓力,自由的創作,自由的想像,盡情展現自己所想要表達的,這也就是同人誌的魅力所在。


二、 COSPLAY


01.由來

「COSPLAY」原為「COSTUME PLAY」,翻譯成中文就是「角色扮演」,就像玩電玩RPG一樣。這是一項很自然而然發展出來的活動,接收資訊的人基於喜好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因而以真人裝扮演出角色,這種人稱「COSPLAYER」。

「COSPLAY」的觀念是在近年建立的,過去只有人扮演自己喜歡的角色來活絡「同人誌販售會」會場氣氛,並無刻意界定「COSPLAER」和一般參加者的差別;從最早的「聖鬥士星史」到「快打炫風II裡的春麗」出現之前,COSPLAY的服裝和道具都是以簡單而簡陋的材料製成;而「新時代」的來臨則是在「快打炫風II裡的春麗」出現之後,才興起流行風潮。

02. COSPLAY之常識與禁忌

「同人誌販售會」中的兩大主角──「同人誌」與「COSPLAY」都是相當富有地位的,兩者的關係亦是密不可分。「COSPLAY」在台灣已經引起媒體高度的注意,甚至「COSPLAY」成為喧賓奪主的活動。但不管本身即是COSPLAYER,或是參觀者、攝影者都好,對於COSPLAY應帶有正面的認知。

在COSPLAER方面而言,衣著太過暴露、攜帶危險道具,或是扮成警務人員、軍人、消防隊員……諸如此類,都是不禮貌且可能會被主辦單位「驅逐」的;而一般參賽者或是攝影師、記者媒體也都必須戒慎與尊重。偷拍、跟拍,未經過COSPLAYER的同意隨意拍照、散播照片都是犯法的;無論COSPLAYER是不是得你歡心,扮演的好不好,請不要指指點點加以數落,每個COSPLAYER都是最亮眼的主角,也為角色下了太多的功夫;若是遇上喜歡的COSPLAYER也不可以刻意糾纏、強制要求對方給予通訊方式等等,這些都是失禮且令人厭惡的。

03. 採訪調查

A. COS服裝道具都是自己製作的嗎?

有的是,有些不是,因為有些材料和製作方法較難取得,大多數都是請人製作。

B. 每COS一個角色需要花費多少時間、金錢?

時間上的話,無論是怎樣的角色,都必須耗費許多;金錢上,要依所扮演的角色而定,例如布袋戲的道具與服裝,或者是古裝、貴族裝,製作費通常都比其他角色來的高,像布袋戲人物的衣服最少都從五千開始起跳。另外也跟自己所要求的程度有關,有些玩家要求服裝精緻、布料精美、道具逼真,相對的,價錢也更高。當然,也有只花了兩三百元就能扮演的角色。

C. 家長是否反對?

大多是反對的。他們不了解這些活動,只認為是浪費時間金錢;有些玩家的父母是不支持也不反對的,有的是抱持支持態度,不過這當然是少數。

D. 扮演完後的感受?

無論是新手或是老手,扮演完後一定都是筋疲力盡,在外人看來祇是站著讓人拍照而已,事實上一整天下來是非常累的,但是也十分開心,也會迫不及待期待下一場活動和角色。


三、社會價值觀


01.反對者思考的內容與探討

雖說社會越來越開放,但不能接受「同人誌」和「COSPLAY」的仍然大有人在。他們的觀點是:浪費錢、毫無意義的活動、毫無建設性可言、毫無利益可圖、浪費時間……等等負面形象,甚至對COSPLAYER的衣著評頭論足,又是愛看、又是一邊嘲諷著。

他們的眼底看不到所謂「純真的夢想」,以及情感的抒發。COSPLAYER大多是學生,他們表示:日常生活除了學校就是家庭,除了讀書就是考試,生活日復一日,沒有絲毫樂趣與自由可言;但是當自己穿上COS服的那一剎那,感覺自己真正活著,感覺到很多的自信,並發現平常緊抿的嘴角上揚了。這些都是冰山一角,事實上身在其中的感覺是不可思議、難以言喻的。

而那些嗤之以鼻的人可曾想過,為什麼COSPLAER他們沉溺在活動的樂趣中?真的是無聊、毫無意義嗎?那麼,整日汲汲營營、急急忙忙的與時間和金錢賽跑;與人相交卻要估計雙方利害關係有多少……

金錢和時間的因素佔的大半的反對理由,的確,金錢上的確是必須花費不少,對家長、玩家都是一項必須考慮的因素,但難道會比那些整天待在網咖、在街上瘋狂購物來的龐大嗎?根據調查,玩家們再裝扮時都是抱持的「能省則省」的態度在製作各類道具,用最便宜的錢,得到最好的道具,甚至廢物利用,是每個玩家得意的光榮事跡;在時間方面,大多都是擔心會影響課業、妨礙作息,尤其家長方面更是不能諒解,其實為了考試而暫時封起活動的大有人在,時間的顧慮確實是一項重要的反對理由,對此,玩家們或許該反省檢討了。

02.支持者的理由

當然,COSPLAYER和接受的民眾卻也有不同的看法。如COSPLAY的衣服道具依照正統的COSPLAY原則是必須由扮演的人親自裁縫和製作的,這可以讓扮演者真正明白其中的樂趣所在,也可學習動手發巧思去製作物品;當穿上衣服時,每個COSPLAYER都是非常興奮且努力展現自己最好的一面的,他們勇於展現自我,這不正是這世代的代表嗎?敢現、敢秀、敢上鏡頭,而且是非犯法的「正當休閒活動」。

此外,COSPLAY也可聯絡感情,增進朋友、親子間的和諧。越來越多的家長們在「同人誌販售會時」會讓自己的孩子成為COSPLAYER,從二、三歲到小學的小朋友們穿著自己喜歡的卡通人物、漫畫人物或是電玩人物的衣服,在眾多的相機前擺POSE,不造作的笑容與動作令人莞爾,也培養了孩子們的信心與臺風,藉機讓他們懂得表現自己,而拍攝的一張張照片將成為最美好的回憶。﹝圖二﹞

朋友跟朋友間也藉著組成某個動漫團隊參加COSPLAY而聯絡的更頻繁、緊密,並藉此認識更多同好,拓展了人際關係;這些活動是藝術、是心中殘存的樂園,是最初自我的解放。自由的伸展肢體,自由的拍攝各種美麗的動作,讓觀看者能一同欣賞、參與,把活動當成休閒活動而不是「瘋人俱樂部」,養眼養心,喚起每個人的赤子之心,讓「玩的人痛快,看的人叫好」,這是活動的終極目標!















結論


不管是「同人誌」或是「COSPLAY」,兩者都隱藏著「自由發展自我」的深刻涵義,如果硬是要和「賺錢、有成就」劃上邊,那麼這樣的活動有朝一日必定會成為所謂「毫無意義」以及「沒有必要舉辦」的活動。我們若能以更加包容、更加寬廣的視野,以及反璞歸真的心境來看這些活動,相信除了懂得其中的樂趣外,生活也將更添風采。





























引註資料
﹝註一﹞蘿莉:泛指小女孩,狹義的限定是十二歲以下才能這樣稱呼,但是廣義上只要是小女孩都可以被稱為蘿莉,甚至是娃娃臉也常常被冠上此名。

﹝註二﹞御姊:漂亮的大姊姊之意。

﹝註三﹞大手:同人誌作家中銷售量極高、被公認畫技十分出色的人。

﹝註四﹞BL:指男同性戀Boy’s Love

﹝註五﹞腐女:原為「婦女子」,是日本的同人女帶有謙遜意味的自稱。

﹝註六﹞修羅場:同人作家因為截稿日快到了而開始日以繼夜(甚至日夜顛倒)的趕稿,也可以稱做修羅地獄,或簡稱修羅。

﹝註七﹞商業誌:市面上的較富商業取向的著作。

以上七個註解都出自:
中興動漫社http://anime.poorman.org/home.htm
其他資料參考來源:
同人誌販售會情報http://www.comic.com.tw/
台灣同人販售會http://www.comicworld.com.tw/main/index3.asp
中部同人誌交流協會http://www.cca.in-tw.com/
開拓動漫誌http://www.f-2.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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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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