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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違法監聽判賠32.5萬 柯建銘: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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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不理右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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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非法監聽檢察官林秀濤被判賠 聲請再審敗訴定讞

2018-01-16 11: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不滿在洩密案中監聽時任高檢署檢察官的林秀濤和她女兒被判賠確定,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審理期間,黃世銘以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罪被判無罪為由主張「我無罪」,引來林秀濤不滿怒嗆黃稱「這不是檢察官該做的事情!」,高院今判黃敗訴,駁回再審聲請,全案定讞,不得再上訴。

  • 不滿監聽檢察官林秀濤遭判賠,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聲請再審判敗,全案確定。(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涉司法關說案,但將偵查中案情主動洩漏給前總統馬英九,黃被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45萬元定讞;不過,卻意外扯出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和女兒遭特偵組違法監聽,林秀濤不滿提告求償,高院去年7月5日判黃世銘應賠償林秀濤10萬元定讞。

事後,黃世銘自認特偵組的監聽程序都是依法處理,並強調自己向馬英九報告並未越權或洩密,因此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高院審理時,因黃世銘堅稱監聽一切合法,引爆激烈口號角,林秀濤當庭反駁,怒嗆黃世銘稱,特偵組以「他」案聲請掛線,卻違法監聽她和女兒電話長達30天和53天,使她名譽受損,當然構成侵權行為,她也指出,檢察官不應以向總統報告為由,用違法方式達成阻卻違法目的,「這不是檢察官該做的事情!」。

高院審理認為,黃世銘聲請再審並無理由,今上午判決駁回黃的再審聲請。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13103 

 

 

  

黃世銘違法監聽判賠32.5萬 柯建銘:會上訴 

2018-02-07 16:0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不滿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漏監聽內容,損害其隱私、名譽權。台灣高等法院今判決黃世銘應賠柯建銘32.5萬元。柯建銘表示,黃為了監聽他而編串故事,已嚴重傷害其人格權,會再上訴。

  •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見圖)不滿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漏監聽內容,損害其隱私、名譽權,台灣高等法院今判決黃世銘應賠柯建銘32.5萬元,柯建銘表示,會再上訴。(資料照)

柯建銘對黃世銘求償456萬元。一審以柯遭監聽30日,以每天4千元計算,計12萬,另精神慰撫金判給50萬元,黃須賠柯62萬元;高院則以其洩露其中5日的監聽內容,每天5千元計算,計2.5萬,另精神慰撫金30萬元,合計32.5萬元。

柯建銘指出,法院認為此案的人格權部分適用「通訊保障監察法」,而非「民法」,且判賠的這5天,還不包括黃世銘宣稱因為聽到他關切吳健保假釋的那天。這都有問題。

他表示,雖然黃世銘只洩密那幾天的監聽內容,但黃世銘為了監聽他,捏造他關說吳健保假釋的假消息,嚴重損害其人格權,這是全面性的侵害,怎只是洩密5天監聽內容的事?再者,若是洩漏隱私權的話,怎麼會沒把黃世銘宣稱他介入吳健保假釋案的那天算進去?

柯建銘批評,黃世銘無論刑事、民事都敗訴,在在顯示前總統馬英九介入司法的拙劣痕跡,馬卻還想發起「反妨害司法公投」,現在等於被法院再打一巴掌。

相關關鍵字: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3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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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應該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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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黨必須全民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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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非法監聽檢察官林秀濤被判賠 聲請再審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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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不理右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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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綠綠

黃世銘非法監聽檢察官林秀濤被判賠 聲請再審敗訴定讞

2018-01-16 11: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不滿在洩密案中監聽時任高檢署檢察官的林秀濤和她女兒被判賠確定,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審理期間,黃世銘以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罪被判無罪為由主張「我無罪」,引來林秀濤不滿怒嗆黃稱「這不是檢察官該做的事情!」,高院今判黃敗訴,駁回再審聲請,全案定讞,不得再上訴。

  • 不滿監聽檢察官林秀濤遭判賠,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聲請再審判敗,全案確定。(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涉司法關說案,但將偵查中案情主動洩漏給前總統馬英九,黃被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45萬元定讞;不過,卻意外扯出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和女兒遭特偵組違法監聽,林秀濤不滿提告求償,高院去年7月5日判黃世銘應賠償林秀濤10萬元定讞。

事後,黃世銘自認特偵組的監聽程序都是依法處理,並強調自己向馬英九報告並未越權或洩密,因此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高院審理時,因黃世銘堅稱監聽一切合法,引爆激烈口號角,林秀濤當庭反駁,怒嗆黃世銘稱,特偵組以「他」案聲請掛線,卻違法監聽她和女兒電話長達30天和53天,使她名譽受損,當然構成侵權行為,她也指出,檢察官不應以向總統報告為由,用違法方式達成阻卻違法目的,「這不是檢察官該做的事情!」。

高院審理認為,黃世銘聲請再審並無理由,今上午判決駁回黃的再審聲請。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1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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