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律有三個基本假設:
一、我們考慮的族群 (population) 必須是一個隨機交配的族群 (random mating population),而且族群必須大到可以忽略突變等隨機因素。譬如討論血型、色盲時,我們可以假設住在台灣的居民是一個隨機交配的族群,可是當考慮高矮膚色等因素時,這個假設就無法適用。在 Hardy-Weinberg 定律裏,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假設。
二、族群裏的生物均為二元體 (diploid population),而且無性別之分。我們假設在基因座 (locus) 上有兩個對位基因 (allele) A 及 a,因此族群裏有三種可能的基因型 (genotype) AA、Aa、aa,而其頻率(即百分比)分別為P、2Q、R,P+2Q+R=1。後文我們將會對此一假設予以適當的修正。
三、假設代代不重合 (nonoverlap generation)。換句話說,我們假設第一代在第二代到達生育年齡之前死亡,或者考慮問題時不把第一代算在內。
在假設一、二、三、之下,由簡單的孟德爾定律,我們得到下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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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配結果(比例) |
交配方式 |
交配頻率 |
AA |
Aa |
aa |
AA x AA |
P2 |
1 |
0 |
0 |
AA x Aa |
4P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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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AA x aa |
2PR |
0 |
1 |
0 |
Aa x Aa |
4Q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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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x aa |
4RQ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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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x aa |
R2 |
0 |
0 |
1 |
現令 P'、2Q'、R' 分別為 AA、Aa、aa 的第二代頻率,由上述表格,我們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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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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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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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同理,如果我們令 P''、2Q''、R'' 分別為 AA、Aa、aa 第三代的頻率,則
因此,AA、Aa、aa 等基因型的頻率在第二代以後就保持不變。而且在第二代時,我們就有下列關係式
如果一個族群在第一代就滿足
則不僅在第二代之後基因型之頻率不變,而且可得知
一個族群如果滿足(5)式,則我們稱其基因型到達「Hardy-Weinberg」平衡。若 Q2=PR,由於我們有 P+2Q+R=1 之關係式,因此事實上我們只有一個變數。通常我們為了方便起見,令 p=P+Q,稱 p 為基因 A 之頻率,而 q=1-p 為基因 a 之頻率。在族群遺傳學裏。我們只考慮基因頻率的變化,而不考慮基因型頻率之變化。這並非基因型之頻率不重要,而是由於數學上的處理非常困難。譬如說,我們考慮一個二元體的族群,每個個體上有 100 個基因座,則一共有 3100個不同的基因型。如果單只考慮基因頻率的話,則我們只有 100 個獨立變數。雖然用此方法可以簡化很多數學上的複雜性,可是也失去了很多有關基因型頻率上的資料,因為它們無法單單只從基因頻率得知。
綜合以上的討論,讓我們敘述下列由哈迪 (Hardy) 及維恩堡 (Weinberg) 在1908年分別發現的定理:
在一、二、三、的假設下,令一個族群基因型 AA、Aa、aa 之頻率分別為 P、2Q、R,P+2Q+R=1。經過一代的隨機交配後,我們得到一個穩定的基因型頻率 p2、2pq、q2,p=P+Q, q=Q+R。如果 P=p2、2Q=2pq、R=q2,則其基因型頻率永遠保持不變。
Hardy-Weinberg 定律雖然說明了如果(5)式成立,則我們只需考慮一個變數 p,而不必考慮 (P,Q)。但是最重要的,是在說明如果沒有外力,譬如選擇,則其基因型的頻率會一直很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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