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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監委「臨別三箭」 射破監察院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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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紀游陸游:衣貫道
琁 姨

聯合報社論/監委「臨別三箭」 射破監察院公信力

2026-08-14 00:13
監察院。 聯合報系資料照

第六屆監委八月起卸任,監察院正式進入空窗期。卸任前後,一些眾所矚目的案件也有了結果:「楊珍妮被彈劾案」、「徐佳青遭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及「卓榮泰彈劾案不立案」等,堪稱監院淪為「民進黨附隨組織」的範例。這些案例顯示,在酬庸文化下,監察院已無法扮演監督政府的功能;下屆監察院長被提名人獨派大老陳永興在立院遭強力杯葛,只是再度印證無奈的事實。

行政院經貿辦前總代表楊珍妮曾被民進黨譽為「蔡英文第二」,在台美關稅談判中備受吹捧;卻因霸凌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一夕跌下神壇。監察院七月通過對她的彈劾,表面看似「辦案不分藍綠」,事實上,行政院六月底即已完成調查,認定楊珍妮霸凌屬實。監察院彈劾,不過是看準風向,接續「補刀」而已。

這次補刀,也充滿濃濃算計。政院調查出爐後,宣布停止楊珍妮政委一職,意圖切割止血。但楊珍妮喊冤不服,經貿辦人員則連署聲援楊珍妮。監察院的彈劾,不僅是馬後炮,更是用遲來的正義暗助行政院切割。

至於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開後門讓兒子登上東沙島」,遭監察院認定「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則是表面依法處置,實際避重就輕,為其違法解套。徐佳青出國考察爭議,去年已浮出檯面,卻不見監委採取動作。此次徐佳青遭檢舉在「僑青體驗營」為其子特意放寬報名資格,順利登上東沙島。監察院是在不得不查情況下,確認檢舉屬實。

但「放寬報名資格,讓兒子登上東沙」,只是「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嗎?顯非如此。該活動用的是政府經費,徐佳青的作為,已涉及貪瀆之罪;按正常流程,監察院在啟動調查程序、認定指控屬實後,就應提案彈劾,並送交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懲處;涉及貪瀆部分,更應移送檢調進一步調查法辦。

然而,監察院只由廉政委員會採取最輕微的懲處,僅「罰款」了事,並以不必公布調查報告、不需提案彈劾的「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結案;原因就在,徐佳青乃賴政府「當朝紅人」,是民進黨要力保的對象。楊珍妮被彈劾,因為她已是賴政府「棄子」;徐佳青必須大案小辦,因為她是民進黨團隊要角。監委政治判斷固然精準,人格與操守卻蕩然無存。

去年底,立法院藍白黨團以閣揆卓榮泰「不副署」、「不執行」財劃法等多項立院法案,是違憲失職,要求監察院彈劾卓榮泰。此案送交監院後毫無聲息,事隔半年多,國民黨團才接到監察院回函,說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審議決議,「不予立案調查」,直接將立法院決議沒收。

對於立法院要求彈劾官員的決議,監院原無照單全收之義務;但此案涉及閣揆是否違憲擴權,監察院本於職責,都有詳加調查、並做出可昭公信結論的義務。但監察院默不作聲在前,接到立院決議後怠惰無為,直到即將卸任才給立法院「不予處理」回函。此舉,完全自證原應監督行政部門的監察院,卻成行政院為虎作倀的幫手,只能令人搖頭。

近日立法院開始審查第七屆監院正副院長及監委被提名人資格。綜觀廿七位被提名人背景,除了綠油油一片,不少人獨派色彩濃厚;酬庸深綠打手的意味,比起第六屆監委毫不遜色。如果他們進入監院,監察院勢必仍以「賴政府小弟」、「民進黨附隨組織」自許。

本屆監委的「臨別三箭」,射破了監察院所剩無幾的公信力。也讓民眾認清,與其讓監院繼續當民進黨打手,不如就讓它唱空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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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罰10萬不痛癢 徐佳青「好心」卻讓全黨靜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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琁 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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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罰10萬不痛癢 徐佳青「好心」卻讓全黨靜默

2026-08-12 12:28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親簽公文讓兒子參加東沙體驗營被監察院開罰10萬元,她坦承因「一時心軟」而踩法律紅線。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繼出國考察報告風波後,又因用特權讓她兒子參加東沙體驗營被監察院開罰10萬元,她坦承因「一時心軟」而踩了法律紅線,但有好事者發現,去年事發時她還痛斥此事是烏龍爆料,離譜程度已無綠營人士敢再為她說話了;其實不只徐佳青,多名閣員也對說謊習以為常,說謊已成卓內閣的新常態?

對綠營來說,徐佳青戰力破表,近來雖爆發「出國假考察真觀光」,被批5年花2300萬元公帑出國、報告一頁價值2.4萬元,還一度以「機密」為由隱瞞娛樂活動,但綠營護航者眾。綠委邱議瑩、林楚茵等人即批民眾黨污蔑認真工作的政務官;駐歐盟代表謝志偉也稱僑委會服務對象與核心業務本來就在國外,「常在『國外走著僑』,有什麼不對?」。 

沒想到徐佳青的爭議不只一端,出國考察風波尚未落幕,近日又傳她用特權讓兒子參加東沙島體驗營,被監察院依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規定開罰10萬元。

昨天徐佳青受訪強調兒子符合僑青資格,但也坦言自己有錯,當時活動報名18人,其中3人未繳費,她擔心因人數不足無法成團,因此拜託兒子改行程加入活動。她強調,對自己與兒子而言,都沒有利益,「我如果當時不要那麼好心,辦不成就辦不成,我也沒事」。

徐佳青以自掏腰包促成活動成行為自己辯護,但時間回去年8月爭議爆發之初,徐佳青的說法可不是這樣。當時徐佳青公開斥責相關控訴是「烏龍爆料、扭曲事實」,並向媒體聲稱她兒子參加活動的資格與遴選程序完全符合規定。 

只是,沒想到監察院來真的,反覆約詢僑委會多位基層承辦公務員,並調閱送審公文,今年6月將調查結果送交廉政委員會審查會議並做出裁罰決議,認定徐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明知事務涉及其二等親以內血親,卻未將案件移交給代理人或副首長批改,仍舊行使首長職權,屬於程序違法。

有意思的是,廉政委員會也「衡酌」徐佳青在此案中並未獲取實質利益,情節非屬惡意圖利,故給予法定最低額度10萬元的行政裁罰(最高可罰200萬元)。其實監察院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徐佳青也樂意配合坦承有錯,但她又加了「一時心軟犯錯」、「不應該那麼好心」的說詞來合理化特權行為。只是,再怎麼髮夾彎,也無法抹去年她說謊的事實。

然而,徐佳青辯稱親簽公文是擔心因人數不足無法成團,但主辦單位海巡署與海洋委員會並沒有「低於15人就絕對無法成行」的規定,活動能否成行心關鍵其實是在於「海象與天候因素」,活動公告也僅規定「每梯次上限20人」,並未載明「低於幾人便流團」的底線限制。徐佳青擔心流團之說,恐怕已超過她擔心的範圍了。

徐佳青被罰10萬元,可能不痛不癢,但卻是她說謊的鐵證,這也說明綠營對此事的微妙反應。相較出國考察報告風波,民進黨人爭相護航,這次卻全黨靜默,不得不發言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受訪時也沒有為徐強力辯護,僅說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並非針對特定政黨,而是所有公職人員一體適用,顯然是冷到不能再冷。

不過,徐佳青說謊在卓內閣並非單一個案。近來致癌油風波不止,閣員們競相說謊,衛福部長石崇良對於業者出席專家會議、比例20%下架決策的說詞反覆,一再被打臉;經濟部長龔明鑫聲稱是7月28日才知道這件事,但地院裁定書顯示「台糖5月就知情」,經濟部次長還承認經濟部早在7月9日就知情;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稱「20% 以下問題油食品不用下架」是專家結論,但被與會專家否認。

看在民眾眼裡,眾閣員彷彿合演一齣撒謊大戲,更不禁感歎,難道現今閣員不說謊就無法在綠朝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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