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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大法官和賴總統的雙簧,預告國會改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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琁 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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琁 姨

聯合報社論/大法官和賴總統的雙簧,預告國會改革死刑

2024-08-08 00:00 

憲法法庭就「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經雙方馬拉松式交鋒,朝野皆互批對方「毀憲亂政」。辯論雖激烈,卻是各說各話,未見「真理越辯越明」。其間賴總統更在社群平台發文,聲稱他是「國會改革支持者」,但這次改革只是「修法」而非「修憲」,且片面變更權力分立界限,因此他必須挺身「捍衛憲法」。大法官和賴清德這番雙簧,預示國會改革案命運將是「死當」,人民期待的改革將落空。

至此,事態發展已很清楚:新國會就任後推動的「國會改革」,已進入「垃圾時間」,不再具有任何意義。原因很簡單,全數由蔡英文一手提名的大法官,一直都在奉行「聽命行事」、「替執政者辯護」的法則;儘管其中近半數十月底即將卸任,整體而言,已無可能做出支持國會改革的釋憲。簡單地說,當「國會改革法案」一進入釋憲程序,即已註定了它無可逃避的命運,將以死棋收場。蔡英文任內曾笑納所有釋憲案的勝利,其美味,仍可供賴清德繼續享用久久。

問題是,當大法官把自己「矮化」到這種程度,亦步亦趨地聽從執政者的指示行事,除對不起自己頭上的那個「大」字,也勢必引起人民嚴重的反感。撇開待決中的「廢死」釋憲案不談,這次立院所提的國會改革案,固有些條文有語意含糊不周之處,但整體而言卻真實反映了過去八年民進黨肆虐國會的惡行,深受人民厭憎。在這種情況下,大法官隻手擋下所有國會改革法案,除坐實自己「當權者打手」之名,也勢必引發民眾的反感和憤怒,認為他們和民進黨是「一丘之貉」。

賴總統之所以要在社交平台發文,強調自己是「國會改革的支持者」,原因正在於此。一旦大法官作出國會改革法案「全數違憲」的宣告,民間社會勢必有一股反彈的聲浪,批評大法官和賴政府都是「反改革者」,都支持敗壞的體制;也因此,賴清德必須早一步站出來聲明自己「支持改革」,以免自己墮入民進黨早年曾痛批的「反改革」洪流。對此,賴清德提出的對策,是要求國會改革循「修憲」途徑進行。

然而,賴總統這番表態和盤算,卻未必奏效,至少無法激起一般社會大眾的認同。原因很簡單,立法院「自我矮化」成民進黨政府的「立法局」,已經很久了。無論是預算案,或是其他箝制人民權利的法案,在黨鞭柯建銘的指揮運作下,無不予取予求。審計部近期公布,中央政府公共債務高達六・五兆,正是只會助紂為虐、無法代表民意的立法院一手造成的。這樣的立法院,歷經立委改選產生「新民意」之後,好不容易由在野黨發動改革提議;其結果,卻被丟入民進黨牢牢掌控的「釋憲模組」檢視,結局可想而知。

從大法官和賴總統的唱和,可預見這次國會改革釋憲案將是全軍覆沒,寸草不留。唯一可能的「活口」,是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部分,如某大法官建議,在野黨將刪除總統「得」報告條文,賴總統則以履行承諾方式前往報告。至於賴清德要求國會改革循「修憲」途徑進行,堪稱「放長線釣大魚」之計:一旦進入修憲程序,除曠日廢時,民進黨更可趁機夾帶修改國家認同符號等條文,愈發難分難解。民眾只能夾在朝野的政治煙硝間,繼續痛苦度日。

在野黨提案冒進,因措詞及概念的粗疏,造成了今天有理說不清的困境。民進黨更糟糕,它完全墮入早年國民黨「威權統治」的覆轍,自己忘了進步,也把台灣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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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毀憲變護憲 賴清德休把憲法當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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琁 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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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毀憲變護憲 賴清德休把憲法當提款機

2024-08-07 19:03 

憲法法庭昨天論戰國會改革法案,賴清德總統也隔空參戰,宣示「身為總統,我必須挺身捍衛憲法」;不過,國人記憶猶新,賴清德在總統大選時曾語出驚人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賴總統把憲法當成政治提款機,違反個人利益時就高舉違憲大旗、一旦爭取綠營選票時就批鬥憲法,一手護憲、一手毀憲,「賴總統」和「賴主席」讓人分不清。

憲法增修條文開宗明義指出,「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也指出,「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憲法是根本大法,框架憲政運作的實務基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則是台灣與大陸地區互動的法律依據,但賴清德總統520就職演說拋出「新兩國論」,定調「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明顯違背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總統就職要宣誓「余必遵守憲法」,但若論及依憲行政,「台獨金孫」賴清德的主張堪稱「頭號違憲分子」。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經過總統公告,但在大法官宣告釋憲結果前,賴總統竟帶頭「未釋憲、先違憲」,還勒令其他行政機關不得配合立法院調查權,彷彿一句「抗中保台」,就能唯我獨尊,省略所有憲政程序。賴清德總統帶隊、政府機關補刀,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宛如「護航部隊」,難怪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敢在臉書公然嗆聲「國會輸了、釋憲必贏」,綠營也不再演了。

民進黨在野時要求國會改革法案、如今反對在野黨修法;太陽花學運時,民進黨主張立法「兩岸監督條例」,透明監督兩岸簽訂各項協議,但陸船翻覆事件,兩岸簽署「金門協議」,雖然結果是依據人道原則落幕,但兩岸官方仍各說各話,「一個協商、各自表述」,陸委會至今不公布協商文本,在野黨質疑是黑箱作業,調查真相為何?誰拍板決策?賠償金額多少?民進黨政府就算不是「賣台集團」,過程是否喪權辱國,外界皆不得而知。

民進黨「把國家當我家、毀憲裝護憲」,符合賴清德利益就是合法合憲、違背個人利益就是違法違憲,賴總統先畫靶,綠營側翼再跟進射箭;朝野惡鬥,憲法若變成總統提款機,才是台灣社會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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