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農委會最亮政績:取之於農、用之於商
2020-10-08 00:03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農委會在《科學人》臉書美化美豬的廣告日前引發爭議,經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深入追查,發現這筆一千多萬元的經費,竟來自「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項下。換言之,台灣豬即將受到進口美豬衝擊,農委會竟還拿「農損救助」經費去幫美豬做宣傳,說養豬添加萊克多巴胺「增加收益又環保」。這樣的農委會,除了角色錯亂,也是惡劣的欺農愚民演出。
把編給救助受害農民的基金,拿去宣傳進口美豬無害,這種盜用預算的作法除了不誠實,更是對農民的雙重傷害。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明知故犯,不可原諒。更可議的是,他還不是「初犯」。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最近就此事在立法院質詢,審計長陳瑞敏答稱,政策行銷而不註明計畫的,以「農委會最嚴重」。陳瑞敏還說,先前曾提醒農委會,委託的廣告做好之後,「要先審閱」;但從《科學人》的廣告錯失看,農委會「只是在敷衍」。
審計長的答覆,猶如一面照妖鏡,將陳吉仲的大言不慚逐一打回原形。第一,農委會不按預算科目濫用政策行銷經費已是「慣犯」,且屢勸不聽。第二,「農損基金」屬於特種基金,而非行政預算,主要在救濟進口損害。依法它應用在補助、價格調節、輔導等用途,農委會卻用來反向為進口美豬宣傳,明顯違反基金運用辦法,陳吉仲卻自稱「符合基金使用」。對此,監察院應主動調查,以釋民眾之疑。第三,農委會發包政策行銷廣告,將標案交給雇用的媒體後,即不再過問廣告內容,因此,才會出現《科學人》那樣違反科學知識的內容。發動大量政策行銷,卻完全不顧內容和效果,這暴露農委會施政的浮濫不實。
農委會變成蔡政府發包政策行銷的「大戶」,是一件令人難解的事,因為這和農業行政的本質不成正比。去年從成為網軍代名詞的「1450」案開始,農委會以一四五○萬元標案設置四名小編,名為「加強農業訊息因應對策計畫」,即被質疑以政策行銷為名變相豢養網軍。今年農委會更變本加厲,編列「整體農業政策行銷」及「防檢政策整合行銷」兩案,總計八千六百多萬的經費,表面是為行銷農業政策,實際卻在餵養親綠媒體為自己代言。這種「取之於農、用之於政商」的作為,沒有偏離農業主管機關的核心價值嗎?
深一層看,這種滿街「叫賣政策」的行銷手法,也不僅限於農委會。根據高嘉瑜的質詢,中央政府今年編列了廿億元的政策宣導經費,但到六月為止,僅數位廣告行銷即高達廿七・八億元。亦即,蔡政府的政策行銷不僅半年就花光全年預算,且已嚴重超支。試想,如果連農委會這種業務單純的部會都把政策行銷當成「萬靈丹」來服用,還吃上了癮;那麼,整個好大喜功的蘇內閣將要花多少政策宣傳費,才能填滿自己的虛榮感?
一個農運出身的積極分子,在取得權力而有機會好好服務農民、貢獻農業時,陳吉仲最「亮眼」的演出,卻只能花大錢、買廣告、做政策行銷,來彰顯自己的政績。這樣的作為,教人失望。更不堪的是,面對蘇內閣宣布侵占農地的違章工廠就地合法,他噤聲不語;面對蔡政府將水利會資產充公,他連聲附和;面對農業層出不窮的產銷失調,他厚顏否認存在的事實;而面對美豬即將進口登台,他竟動用原應用於農民的「農損基金」去為美豬宣傳。一個把行銷宣傳看得比施政還重要的閣員,在乎的是自己的官位和形象,還會在乎農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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