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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文青政治」終須面對的冷酷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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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鷹特攻隊
琁 姨

聯合╱ 「文青政治」終須面對的冷酷現實

2016-12-07 03:28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在總統「一例一休非過不可」的命令下,立法院昨天重兵部署:院外是重重鐵柵及員警戒備,防堵示威勞工;院內則是藍綠立委衝突叫罵,爭奪主席台。歷經九個月拉鋸,一例一休之爭仍須以如此粗暴的方式完成立法,除反映政府的社會溝通失敗,也說明「文青政治」假裝溫暖的腔調應付不了冷酷的現實。

轉眼已至年底,國假問題若再不解決,不僅民間連行事曆都印不出來,廣大的勞工和企業雇主也將無所適從;因此,政府急著通過修法,外界不難理解。這次修法鬧得如此狼狽,主要是肇因於民進黨的討巧操弄:一方面是在野時一味蠻橫托大,到了執政後竟繞不過這個髮夾彎;二方面是喜歡向勞工賣弄交情,卻在必須決斷時不知如何求取平衡,最終只能訴諸蠻幹。

今年三月,勞動部前部長陳雄文以「降低每周工時」的方式換取刪除七天國假,希讓勞工和公教人員休假同步;然而,此政策卻在立院遭民進黨攔下,認為損及八百萬勞工權益。當時,剛剛取得完全執政的民進黨躊躇滿志,自以為可以加碼演出討好勞工,因而誇下繼續放假的海口。誰料,九個月來,勞、公、教國假不一的問題弄得社會紛擾不斷,蔡政府最後仍須食言砍掉這七天國假。這場九個月還繞不過的髮夾彎,正是民進黨自食其果的官場現形記。

更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對待勞工的態度,已陷入一種前恭後倨的窘境。民進黨在野的拚搏,一直有勞團相伴,也因此蔡政府將勞團視為友軍,一上台就向勞工示好。例如,總統以超乎法制的手法約見遠傳老闆,要求和政府共同出資解決國道收費員問題;這種法外施恩作法,打開了鼓勵勞工抗爭的潘朵拉之盒。再如,華航空服員罷工時,蔡英文在專機上喊話:「不會讓你們感到孤單」;結果,造成何煖軒在和空服員談判時照單全收,一個月後,專機空服員卻遭工會除名。

政府對勞工友善,原是值得肯定的事;但在複雜的決策過程中,如不妥善拿捏,或者流於針對性、偏向性的討好,甚至信口開河,都可能引發難以收拾的後遺症。例如,先前民進黨強硬反對陳雄文刪除七天假,到後來就變成自食其言的苦果;先前一再向特定團體示好讓步,就得到了「會吵才有糖吃」的效果。更有甚者,當政府疲於奔命、乃至釋放善意亦無補於事時,竟只能祭出冷酷手段以收拾殘局。就像這次,勞團絕食近月,而執政者幾乎不聞不問。

回顧過去數月,蔡英文頻頻對勞工喊話,稱「勞工是民進黨的夥伴」,「勞工是我們心中最軟的那塊」,充滿了「文青腔調」的拉攏意味。遺憾的是,到頭來,立法院仍必須以重重鐵柵拒勞工於千里之外;勞工要求七天國假,政府卻用「新勞工三天特休」搪塞,不僅雙方白忙一場,更留下難以消除的心結。從這點看,「文青政治」長於修辭卻拙於現實應對的窘境,已一目了然。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勞基法修法事件,因一直被聚焦在「一例一休」及「七天國假」的焦點上,至於整體修法的結構性得失,則似乎完全未受到應有的討論。例如,在一例一休討價還價的過程中,雖然執政黨提高了不同加班工時的累進加發乘數,然而,這是不是每個勞工「看得到、也吃得到」的果實,恐怕還有很大的疑問。原因是,許多地方政府根本不進行勞動檢查,官員如何知道勞工未依法休假應享有的加班待遇,能夠如實落入他們的口袋?

擾攘了九個月,一例一休事件也到了該落幕的時候。問題在,民進黨是否從中學到了審慎與謙卑,是否學到了避免「庸人自擾」及「兩套標準」的一課。蔡英文的「文青政治」,顯然已應付不了社會現實,在必須以理說服民眾的時候,請不要再用矯柔做作的喊話來敷衍。

http://udn.com/news/story/7338/215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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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強行過關 增納「吹哨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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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強行過關 增納「吹哨者條款」

2016-12-07 03:09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劉宛琳、鄭媁、林河名、林敬殷/台


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勞基法部分條文,包括刪除勞工七天假,讓全國國定假日一致,並將周休二日定為「一例一休(休假日可加班)」,以及增加資淺勞工的特休假等。

新法待公告上路後,明年起,勞工與公務員國定假日一致,資淺勞工僅工作滿半年,就有三天特休假。

昨天朝野黨團,從早到晚都在協商,對修法內容缺乏共識,國民黨團退出協商,民進黨立委強勢清場,將占領主席台的國民黨立委排除,展開逐條表決。


這次勞基法共修正十一條,包括周休二日規定為「一例一休」,雖休假日可以加班,但資方必須付出加班費,前兩小時加班費為「一加一點卅三倍工資」,兩小時後加班費為「一加一點六六倍工資」,加班未滿四小時、以四小時計算。

修正後勞基法,對資淺勞工福利提高。新法規定,工作滿半年未達一年者,享有三天特休假,滿一年則有七天特休假,滿兩年、但未滿三年,有十天休假,滿三年未、滿五年,則是十四天,第五年到第九年是十五天,第十年起是十六天,逐年增加一天,卅天為上限。特休假未休滿,雇主應補發工資,以「一加一」(一天特休折算兩天工資)計算。

此外也納入「吹哨者條款」,鼓勵及保護勞工檢舉違法雇主。加重對違法雇主的處罰,違者將處以兩萬以上至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以及賦予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至一百五十萬元)。

勞基法新舊法休假對照 圖/聯合報提供
勞基法新舊法休假對照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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