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多時的軍公教年金改革,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3日做出釋字第781、782、783號解釋,宣布在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等部分合憲,僅退休再任私校職停領退俸的規定違憲。違憲部分的影響僅千名被視為「肥貓」的高官,對廣大退休軍公教而言,這樣的結果當然不符合期待,尤其指年金條例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反年改團體已表示不滿。

年改實施後,退休人員多認為年改違反憲法的法律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比例原則,因而以個人名義聲請釋憲,也透過監察院、縣市政府與立委提起釋憲案,最後僅立委提案獲得大法官採認合乎程序,決議受理,反年改團體燃起一絲希望,暫停街頭陳抗行動。

大法官連續2天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聽取聲請方和行政院代表的說法,但淪為各說各話。在野立委主張我國財政狀況良好,只要切實管控政府收支及債務,採多元開源應足以支應,刪減退休金的「永續年金制度」是推托之詞;政府則認為適度調降是為維護退撫基金的存續,目的正當。解釋文出爐後,大部分合憲、部分違憲,反年改團體主張的違反信賴保護、不溯既往原則都沒有被接受,反年改團體由希望變成失望。

年金改革已造成社會嚴重的對立、撕裂與創傷,更讓退休軍公教與部分民眾對政府的信賴瓦解。大法官解釋不違憲,不表示執政者不能以包容的心主動修法,減輕退休軍公教人員的損失,撫平他們對政府忿忿不平的心。

大法官會議趕在新任4名蔡系大法官上任前作成解釋,有意幫助蔡政府在大選前減輕政治壓力。但由軍公教團體第一時間的反應看來,恐將徒勞無功。蔡政府若想擺脫年改失民心的困境,在釋憲之外恐怕仍需拿出「寬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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