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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16:17:42 | |
月補償金續發3萬人受惠 國防部:穩定退伍袍澤經濟聯合晚報今日報導「國防部送紅包,月補償金繼續發」,國防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説,退輔會針對符合規定者辦理,符合立法意旨,是政府為照顧退伍袍澤,採漸進緩降方式執行,以穩定退伍袍澤經濟生活的措施。 「聯合晚報」今獨家報導,軍人年改7月1日上路後,三讀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47條」,規定將結清年資涵蓋新舊制退伍軍人的「月補償金」,7月1日起停發,尚未領滿上限100個月者,餘額分3個月退回,國防部寄出的年金改革處分書也將此節計算進去。但現在「政策大轉彎」,國防部決定,月補償金將併入所得替代率計算,改分10年調降,原領有月補償金或已領滿100個月者都可續領。退伍軍人8月1日領取的退俸中,已將7月1日未發的月補償金及8月份的補償金一併補齊。 對此,國防部發出新聞稿表示,有關「月補償金」發放,是依據107年7月1日施行之服役條例第26條第3項,將每月支領退休俸、優存利息及月補償金合計數額需調整部分,統一採10年平均調降方式執行,基於本條文明定「月補償金」納入分年調降計算,因此由退輔會針對符合規定者辦理,符合立法意旨。 國防部說,經統計,符合採10年調降月補償金袍澤人數計3萬餘員,退輔會已於今(1)日補發7月份未領差額,同時撥發8月份應領金額入帳。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此次依服役條例第26條第3項辦理月補償金分年調降事宜,係政府為照顧退伍袍澤,採漸進緩降方式執行,以穩定退伍袍澤經濟生活。 國防部。聯合報系資料照 | |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