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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榮民老先覺回顧蔡政府的年金改革..軍人退俸月補償金續領 八百壯士:足證先前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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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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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退俸月補償金續領 八百壯士:足證先前做錯
2018/08/02 15:43:02

軍人退俸月補償金續領 八百壯士:足證先前做錯

2018-08-01 19:57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即時報導

國防部今天下午正式宣布退伍軍人退俸中的「月補償金」續發,八百壯士捍衛中華協會理事長吳斯懷公開表示,此舉足證國防部之前做錯了,政府刪減合法退休俸,惡意羞辱退伍軍人,為民進黨清除異己的假改革進行真鬥爭。

聯合晚報今日報導「國防部送紅包,月補償金繼續發」,國防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説,退輔會針對符合規定者辦理,符合立法意旨,是政府為照顧退伍袍澤,採漸進緩降方式執行,以穩定退伍袍澤經濟生活的措施。

吳斯懷以「八百壯士嚴正駁斥國防部『不是大紅包,是違法瀆職!』」為題在臉書發文稱,國防部今天發佈新聞,恢復月補償金發放,月補償金停發是國防部違法在先,現在依法恢復月補償金,不是大紅包,是原屬於退休俸的一部份,是國防部違法瀆職,輕忽退伍軍人權益,從直接刪除改為分十年歸零,足以證明國防部之前做錯了。

吳斯懷表示,一個攸關人民財產權、工作權、生存權的法案,從總統府、行政院、國防部、退輔會沆瀣一氣,違憲違法溯及既往,刪減合法退休俸,惡意羞辱退伍軍人,為民進黨清除異己的假改革進行真鬥爭。

吳斯懷說,軍人年改上路,國防部第一批寄出的處分書,將結清年資涵蓋新舊制退伍軍人的「月補償金」,7月1日起停發,尚未領滿上限100個月者,餘額分3個月退回;過了一個月後「政策大轉彎」,國防部決定,月補償金將併入所得替代率計算,改分10年調降,原領有月補償金或已領滿100個月者都可續領。退伍軍人8月1日領取的退俸中,已將7月1日未發的月補償金及8月份的補償金一併補齊。如果沒做錯,何須「政策大轉彎」?如果不是八百壯士依法據理力爭,他們會轉彎?如果不是八百協助幾萬人提出訴願,他們會認錯?

吳斯懷表示,各種法案必須與時俱進修改是民主國家常態,但有幾個基本修法原則必須遵守,否則就是獨裁政權。

吳斯懷表示:第一、同一法案只能適用一種標準,不能有幾套標準:這次軍版法案同一條文引用不同標準、做出不同解釋,部份溯及既往,部份不溯及既往,錯誤百出,造成目前亂象,軍心動盪,動搖國本。針對『年資核算』、『月補償金』的錯誤,國防部已重行做更一、更二處分書修正寄送,如果沒有錯誤何須一再更正;這就是毀憲亂政,嚴重違反修法原則的瀆職罪行。

吳斯懷進一步説,第二、「命令」不得超越「法律」:退休俸受憲法第15條、第18條、第23條明文保障。淺白的說,有關人民重大權利事項變更,應以「法律」定之,不得以「命令」定之。國防部以「行政規則」位階之「重新計算書」及更正「重新計算說明書」,超越法律位階,便宜行事,公然違法瀆職 。

吳斯懷強調,第三、子法不得抵觸母法: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修正條例沒有明文規範的內容,國防部施行細則公然違反母法,逕行刪除相關給予。以『將級補足退除給與差額』為例,處分書「重新計算說明四」稱:「原補足退除給與差額(A6),除85年12月31日退撫新制施行前退伍之中少將補足退除給與差額外,依本條例修正規定不予列計」,處份書這條說明並未引述所依據新條例之具體條文,經細查修正條例文字亦無應予刪除之規定,明顯以子法抵觸母法。

吳斯懷(圖中立者)。聯合報系資料照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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