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年改政院版定案 拚7月上路
2018-04-12 23:35聯合報 記者 林河名/台北報導
行政院版軍人年改草案終於定案。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防部所擬「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除確定退伍人員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三萬八千九百九十元,月退俸計算採「五十五加二」,服役滿廿年起支俸率百分之五十五、年增率百分之二,但軍官最高俸率(俸率上限)不超過百分之九十、士官不超過百分之九十五。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年金改革是社會關注的重大議題,蔡英文總統已於去年八月九日公布公教人員年金法案,其中涉及年金改革相關重大政策訂於今年七月一日施行;軍人年改也預計七月一日同步實施。
外界好奇,未來在立法院審議是否還會修正?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法案送入立法院之後,原則上尊重立委的審議,但先前已與民進黨相關委員會的立委作過仔細溝通,副總統陳建仁也與立委三度溝通,其中一次還邀請國防部長及退輔會主委到場,「在充分溝通之後,才有今天的版本,相信民進黨立院黨團已充分了解這個版本的內涵與精神」。
未來退休俸受影響的人數,依退輔會統計,士官有五千零五十人,校官有四萬九千零廿九人,將官兩千兩百卅三人,合計五萬六千卅百十二人。
賴清德強調,軍人年金改革遵照總統指示,採單獨專案處理,嚴謹考量國軍服役特性,且在「長留、久用」及從優照顧國軍權益的基礎上,參酌先進國家軍人退撫制度及我國國情,兼顧與公教人員衡平,使軍職人員退撫制度更為合理健全。
政院版草案重點包括:維持服役滿廿年得請領退休俸;月退俸計算基準,在新法施行後以「現役同官階俸級人員服役最後五分之一年資之本俸平均數加一倍為基數」計算,但施行前,已具備退休俸資格者,維持以「最後在職本俸兩倍」計算。
優惠存款(即十八趴)部分,採「溫和漸進,逐年調降」,領月退俸者,分十年調降完畢;優存本金於公布施行後第十一年全額歸還。此外,為避免引發國軍搶退潮,明定軍士官具退撫新制施行前年資仍得發給一次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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