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已於日前宣布由副總統當選人陳建仁領軍,組建年金改革推動小組,以高規格的人選展現改革的決心。但當年國民黨政府也曾信誓旦旦要改革,結果卻是草草收場。因此,新政府應避免重蹈前任政府的覆轍。
筆者認為上次年金改革無法成功主要有兩大因素。第一是倉促成軍,再加上且戰且走。國民黨發動年金改革的原因是來自於勞保精算案,引發民眾對年金制度破產的疑慮。短時間內討論的焦點迅速轉移至軍公教退撫制度,政府被迫應戰。但因沒有事先充分準備,無法產生一套有邏輯性的論述。
第二個原因是目標不明確,無法凝聚社會大眾的共識。在年金改革的討論中,很快產生出「世代不公、行業不平」這兩大訴求。但這兩個目標不但定義不清,且缺乏衡量的指標,更種下世代紛爭,撕裂人民情感的惡果。
因此未來如何找出合理的改革訴求,並建立一套合乎邏輯的說法,便是年金改革的關鍵。130年前,德國首相俾斯麥首度建立社會保險制度時,其目的即是希望透過社會保險,達成社會團結機制。
達成此目標的先決條件是建立合理的財政補償機制,所得低的人民應獲得較高的補貼,也就是所謂的「所得重分配」。
筆者建議政府可採用的第一個改革目標,就是建立財政補償機制,利用這個機制來檢視目前的社會保險退休基金。舉例來說,各縣市政府所發放的老人年金,在國民年金開辦後,便納入老年基礎保證年金,但是附上排富條款,這意味著所得較高或資產較雄厚的人便會排除在外。以這個邏輯來看,未來我們在檢視各種年金制度時,對所得較高的族群,則降低其補貼比例或減少其給付水準。
第二個改革目標則可將年金改革與人口結構結合在一起。未來年金制度的改革應建立一個指標,與未來的人口結構相連動。此外,政府也要設置儲備基金,以補充未來年金之不足。
我們可運用以上兩項改革目標來檢視目前的退休金制度,並關注世代間與職業間的衡平性,以凝聚改革的共識。
此外,為了減少改革阻力,可針對改革中影響較大的族群,提供一些政策上的配套措施。例如對所得較高或資產較雄厚的人提供租稅優惠,以鼓勵購買商業年金商品,或是提供費用優惠,鼓勵其將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活化。
台灣可仿傚美國的401(K),與IRA(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即個人退休帳戶),建構一套商業年金的租稅優惠制度;並且鼓勵金融機構推動以房養老與保單轉換等制度,將固定資產轉換為以年金為主的流動性資產。如此不但能化解改革的阻力,亦可促進產業發展。
(作者為淡江大學保險系副教授)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