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軍公教的年終奬金與退休軍公教的年終慰問金
政府任用軍公教人員發給月薪也就是軍公教人員的待遇,是法定的俸給,是天經地義的事,而發給退休軍公教的退休金或月退俸也是法定的事,是毋庸置疑的事.所以就退休的軍公教而言其每月所領的月退俸實際上是等於現職人員的月薪,也是毋庸置疑的事.
政府對軍公教人員待遇隨著社會經濟情況,國家財政狀況必須要加以調整是必然的事,早年政府在遷台初期軍公教人員的待遇是非常之低的,不過在國家財政走上軌道後,也就逐年的調整軍公教人員的待遇了,最初調薪的方式,是以調高薪給的百分比來行,例如調高3%.5%或10%這種方式的,不過到了六十年代,當時偉大英明的蔣院長為了避免這種以百分比調薪的方式帶動物價上漲,決定改變調薪的方式,以利用年節時機加發一個月或兩個月甚至三個薪給方式作為調薪的方式,例如端節加發一個或秋節一個,在蔣院主政的時期曾加到三節都加發的情怳,其政府又逐漸改為年終加發,並且美其名為年終奬金.早在當年對退休軍公教人員已考慮到不宜稱次年終奬金而改稱作年終慰問金,這就是年終奬金或年終慰問金的由來了.
因此政府多年來也將此多發的薪給稱之年薪,明白的告訴現職的軍公教人員每年的年薪是14個月或13.5個月的月薪,這樣子一直相沿成習的過了好幾十年了.
幾乎所有的現職或退休的軍公教人員都瞭解這種狀況的,陳院長豈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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