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7
自從行政院陳院長在上個月23日突如其來的莫名其妙的,發表了對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的發放「改革」辦法,自行規定所得在兩萬元以的一律不發,引起了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反彈,造成社會上極大的紛擾,雖經馬總統出面相挺,但仍無法平息受傷害的怒火,陸續有人挺身而出抗議,揚言要擺免立委、黨主席的活動,馬總統陳院長眼見事態擴大了,把問題推到立法院,要立法院在進行總預算協商時,進行朝野協商來解決。因而有立委提案分三級發放,且不論其結果如何,僅先就其基本的觀念來探討分級發放的錯誤。
請先看一下這一則新聞..
「年終慰問金 有藍委提案分三級發放
【聯合報╱記者陳乃綾、楊湘鈞/台北報導】2012.11.27 02:33 am
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爭議未決,在國民黨多數立委皆反對政院版本狀況下,一名藍營立委表示,行政院態度已鬆動,同意下月十日立院總預算協商時,以「分級距發放」為討論原則。
據指出,馬英九總統對年終慰問金議題也已有定見,將在下個月月中對外宣示表態。
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昨天受訪時,仍堅持政院底線:「月退兩萬元以下,以及因作戰、演訓傷亡者或其遺族」要發;他說,立委提出很多版本,政院尊重黨團及朝野協商最後決議。
國民黨多名立委對年終慰問金議題各自表述,除了立委孫大千、蔡正元的版本,立委蘇清泉昨天也提案,以月收入多寡分三級距編列發放年終慰問金,月退俸兩萬元以下全額發放;兩萬到三萬元間,發放半額;三萬元以上者則發放兩成。
至於級距設定標準,蘇清泉指出,歐盟對將貧窮線設定在平均年所得的六成,以台灣國民生產毛額約二萬美元來算,貧窮線約在台幣三萬元,因此月退俸三萬以下的退休軍公教也應受到政府照顧。
他統計,若該版本通過,一○二年總預算中年終慰問金,將刪除六成、共一百一十五億元,保留七十七億元。
【2012/11/27聯合報】@ http://udn.com/ 」
基本上從陳院長到蘇委員都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就是把「年終慰問金」視為政府在發放救濟金了,完全忽略了政府發放年慰問金的意義了,就陳院長而言更可說是犯了一項根本不該犯的錯誤,一個從政府基層幹起來的公務員,在官場中打滾了幾十年,能說不瞭解政府對退休軍公教人員照護的意義與目的嗎?能不知道「崇德報功」這四個字的意思嗎?
難道不知道領月退俸、撫卹金或贍養金是都有一定的條件與資格的嗎?其所得的多少是依其對國家奉獻的程度而定的嗎?所以其所得多一點的就表示彼對國家的奉獻多一點,如果陳院能瞭解到道理的話,相信就不會用兩萬元作分界線來劃分了。
�X�B:退休軍公教的年終慰問金是政府在發救濟金嗎? - AbrahamYin 的網誌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AbrahamYin/7078330#ixzz3hZQoq4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