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主、副食費發放標準表
服役地區
範 圍
每 月 金 額(元)
開 伙
不開伙
國外
國外地區
3,365
4,265
外
(離)島
第
一
級
指金門地區之大膽、二膽、后嶼、猛虎嶼、復興嶼、獅嶼、草嶼、東碇、北碇及馬祖地區之高登、亮島、烏坵等島嶼。
二
指金門、烈嶼、馬祖、東引、
東莒、西莒、東沙、南沙。
3,215
4,115
三
指綠島、蘭嶼、琉球及澎湖地區附屬島嶼。
3,115
4,015
本島
指臺灣本島
2,915
3,815
備
註
一、本表所定數額係比照國軍義務役士官、兵發放標準計支,軍方
如有調整,亦比照調整之。
二、本項加給若同時符合兩項支給標準時,應擇高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