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覺得..
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且有能力拒絕自己不喜歡做的事..就是愛自己的方式..
但我還是很好奇..人們都怎樣定義..何謂愛自己??
呵~請問有人願意分享自己的想法嗎??
(此文寫於201604037)
....呵..所謂的愛自己..雖然每個人愛自己的方式不一樣,但是愛自己..光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其實還是不太夠的!要再加上..有能力拒絕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才是..【完整的愛自己】!
因為..如果你(妳)沒有能力去拒絕自己不喜歡的事..那代表你(妳)必須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做自己不喜歡的事..代表自己會不開心..甚至可能會有負面情緒與負面能量!所以..只要自己不喜歡,甚至會有負面情緒與負面能量的時候..就代表『不愛自己』或『不夠愛自己』!
呵..其實我喜歡做的事很多,我不喜歡做的事也很多!但是..現在的我..有能力做自己喜歡的事,也有能力拒絕自己不喜歡做的事!
我可以與大家分享我喜歡的事..我喜歡看書、喜歡唱歌、喜歡玩遊戲、喜歡運動、喜歡分享、喜歡交友、喜歡去意識、發現與看見我能意識、發現與看見的任何事!
至於我不喜歡的事嘛..呵..如果你(妳)確實有常在關注我或與我互動..你(妳)會知道的!
你(妳)呢?你(妳)有能力做自己喜歡的事,【同時】..拒絕自己不喜歡的事嗎?你(妳)又如何愛自己呢?期待你(妳)的分享!
與人互動對我來說是一種享受‥不論我的名為何‥
我要重導輪迴‥我的名‥就是‥我的‥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