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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模式:UGC時代媒體平臺如何供養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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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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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模式:PK模式
PK模式常見于實力不算太雄厚的媒體,比如虎嗅、鈦媒體都是。在這個模式下,媒體不會為每篇文章都支付費用,而是在一個時間段里,由某種定量指標(比如訪問量或者投票支持)來決定哪些文章背后的作者可以領到稿酬——這里的稿酬不一定是現金,也有可能是其它東西,比如一個比較值錢的禮品,或者一趟出國考察。
將PK模式固定化的是搜狐IT頻道,這個媒體規定每個月會有七人次可以獲得稿酬,設立了三種標準。我在《搜狐的新稿酬機制》一文里專門討論過這件事。我個人的判斷是,在很多相對不算太有現金實力但有一定訪問量的媒體里,這種PK模式會慢慢大行其道。
該模式對文章一般有首發要求。如果不是首發,不是說不會刊載,而是基本上:1、不會力推;2、不會參與到PK中。
這個模式很適合于實力不夠強勁、廣告主資源不夠多的媒體,本質上,這是一種省錢的方式,不是賺錢的方式。由于有PK,故而作者也有可能會加入到推廣的隊伍中,提升自己的流量以獲取PK勝利。但終究這是小打小鬧,不會有什么太關鍵性的變化。
這可能會成為很多媒體的支付報酬的方式,但對于媒體本身是否能夠獲取高影響力和找到賺錢的路徑,這種模式沒什么太大幫助。適用于過了起步期后的一段時間,真正意義上想在輿論場占據自己的位置,需要有其它路徑。
第二種模式:土豪模式
土豪模式的運作者有一個特點:它有極多的廣告主。這個模式中,目前的代表是百度百家(注:百度在2013年12月上線的自媒體平臺)。百家并不會為每篇文章支付固定的稿酬,但它會在文章頁面上投放廣告,然后廣告收入與作者分成(目前是全歸作者)。
當年的博客也一度嘗試過這個模式,比如新浪博客。但這個模式能運作的前提必須是:廣告主極多。新浪從來不是以廣告主數量取勝的。故而新浪博客使用這個模式很難走下去。倒是百度百家,從目前運作來看,一個作者一個月有個2-3000塊廣告收入,應該不是太大的問題。
土豪模式新近可能會加入一個競爭者,那就是騰訊的廣點通。廣點通也擁有相當多(具體數目不詳)的廣告主,騰訊之所以在廣告收入上能趕狐超浪,依靠的是廣點通,不是門戶。我注意到零星公眾賬號下已經有來自廣點通的贊助廣告,我個人也收到廣點通的口頭邀約,在公眾賬號下加入廣告。具體怎么運作還不太清楚,但大致邏輯,應該和百度百家差不多:廣告收入由平臺與作者進行分成,后者肯定是比例上的大頭。
零星的參與者也是有的,比如流傳有某新聞客戶端打算使用這種模式來支持平臺上的自媒體及媒體。但這家公司從來不是以廣告主數量見長的,我看是要走到新浪博客的老路上去的。
目前,該模式對文章無首發要求。不過,隨著時間推移,加入到百家的作者越來越多,限于頁面位置,百家應該會傾向于首發的稿子。至于公眾賬號里的廣點通,那是真正意義上自己的賬號,首發不首發,完全沒有關系。
這理論上是一種雙贏的模式:作者切到的廣告收入從比例上而言是大頭,但對于擁有多作者的平臺而言,收入絕對數上而言是大頭。但這只是理論上。
百家的問題在于它核心還是一種流量分配,基本上靠首頁。一篇文章能獲取廣告收入多寡,完全取決于在百家首頁能停留多久(如果能上百度新聞首頁,收入更可觀)。在作者不多的時候,大家都能獲取一定的停留時間,當作者及文章數量開始增多,就會出現僧多粥少的局面。我曾經和百家的主管提出:要限制單個作者一個月發布的文章數量。不過這個方式,也只是聊勝于無。
微信公眾賬號+廣點通,倒不是流量分配,但如果我們以公號打開率15%和廣告點擊率0.1%的比例計算,小于十萬訂戶的公眾賬號,基本上就不用參與這個游戲了。公眾賬號閱讀界面是手機,廣告位一般在文末以小尾巴的方式呈現。文字式優于圖片式。
百家基本上以桌面PC為主,公眾賬號以手機為主,單一作者可以兩頭賺取廣告費,百度和騰訊,在這上頭倒不是什么競爭關系。
百家目前只接受個人作者,公眾賬號里,各路媒體、自媒體、小微媒體、編輯號五花八門。不過,如果一些成天轉載別人文章養了幾十萬訂戶的公號,靠這個廣點通賺銀子,會把一些原創號氣死的吧?
第三種模式:高富帥模式
高富帥模式的運作者,都是兜里極其有錢的主,它其實還是稿費模式,但出手極其闊綽。代表媒體就是騰訊大家,能夠開到1-2塊錢字的稿費,據說去年有人在大家上獲得了數十萬的稿費。
騰訊大家頁面上沒有廣告,似乎它也不著急于商業模式,而是更在乎“影響力”之類的東西,所以騰訊大家據說已經引入對編輯進行訪問量的考核機制。大家目前的目標,更像是成為匯集意見領袖的輿論高地,而不是一個可變現的商業產品。
其實早在大家之前,騰訊就有一本內刊《騰云》,也是花錢買稿子的主,雜志本身可以免費申領,但因為是紙質的關系,周期比較長。
有可能會加入的一個玩家是央視網,據悉在14年要“重金”打造觀察家欄目,差不多稿費標準在一元一字上下。高富帥模式的玩家都不是直接奔商業利益去的,它們試圖得到的結果是所謂影響力,走的是高舉高打的“大氣路線”。
該模式不僅要求首發,還要求在一定時間里作者不能再投放到其它平臺上(包括自己的自媒體賬號、博客等)——至少合同文本是這么規定的。
高富帥模式對編輯的要求很高:1、要挑選入圍作者;2、要挑選文章;3、要挑選力推的文章。因為每篇刊發的稿子都是花成本買來的,編輯素質,是核心關鍵點。
這個模式很有些公益的味道:花巨資養著一票優秀寫作者,非實力雄厚者不能為之,對于大多數媒體而言,沒有任何可以借鑒的意義。但這個項目還有其它玩法,比如說,一些優秀寫作者可以在這種平臺上發起眾籌項目。前一陣石扉客想寫一篇關于陳有西律師的文章,以100元的價格發起眾籌100份,很快達到目標——這個例子沒有發生在騰訊大家平臺上,但從邏輯上而言,大家也是可以考慮幫助作者做一下類似的事的。
關鍵是影響力(或者直接點說,流量)。砸了千萬巨資一年下去,買點流量是應有之意。在大家的年會上,我提出大家還是要貼近點時效性,懂得組專題、約稿,內容不要太漂在空中,要貼近受眾。砸錢不是說光砸,聽個響兒總是應該的。
最后半種:經紀人模式
經紀人模式下,文章本身沒有與金錢的關系,但媒體平臺會力捧一些自媒體人(這個模式一般和媒體無涉),并為自媒體與有需要做營銷公關的商業公司牽線搭橋。這個模式目前的代表是搜狐新聞客戶端。它甚至和自媒體簽訂紙質合同,合同條款是很有些經紀人意味的。
就我個人所知,搜狐新聞客戶端已經開始運作這件事,它會召集一些自媒體人參與到商業活動中,并從商業公司中獲取收入,再切給自媒體人。
之所以稱其為“半種”,因為這個模式嚴格意義上已經和“稿”關系不大,當下商業江湖里,還有很多類似的公司,只是不顯山露水,也不會高調運作這種事罷了。
經紀人模式需要投入蠻多的人力,比較難以形成特別大的規模,但本身是能夠商業自洽的路徑。
最后一句話:會不會出現混搭的玩法?可以拭目以待。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7358&aid=5055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