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 與 黃巾之亂, 豈可混為一談!
自本月初迄今, "鬧臺"在一所謂專題報導中, 再談及發生於 1967年的暴動,
期間亦提及一仍在拍攝中的電影, 影片是把 67年的事和未來發生在 2019
的群眾事件串連起來。 相信自己的理解力是沒出問題, 卻隱約在這專題中,
發現有一隱性誤導, 就是希望市民把 六七暴動 與 [黃巾之亂]作相提並論 。
自己實太年青 , 所以衹能從事後的資料中去窺看到一些 六七暴動的情形,
而 [黃巾之亂]之始末, 則盡收於 本大將軍之眼底。 兩者僅有相似之處是, 先有
民怨累積, 之後有人借故去引爆事件。 不同之處是, 六七暴動前的民怨, 是始自
藉 鴉片戰爭強奪 傷港後, 陰割人的管治方式, 再加上 二戰後更加無心、無錢去
管治下(如住屋問題、貪汙問題), 而累積起來。 [黃巾之亂]前, 那些所謂民怨,
除了很多是牠們自己講, 自己爽、自話自說外, 餘下的跟本就是牠們在 垃圾會內
用力去拖垮政府的施政、政策而造成的(當然期間政府的一些舉動是有出錯的,
但不足以令全港市民譁然), 即民怨並非是 特區政府所造成。
兩者最大分別是, 六七暴動 是 傷港的一些 中國人想借勢趕走 陰割人, 而 [黃巾
之亂]則是那些吃外飼的 黃巾賊借勢欲趕走 中國人, 令它重歸 陰割人的懷
抱 。 兩者豈能混為一談、同日而語 。
最後, 自己並不贊同 六七暴動中的滿處是炸、詐彈而有令自己人有傷亡(好像
在 北角有一小對兄妹因誤觸而- -), 但暫時無法斷定會否是警員開火在先, 才
有炸、詐彈浪潮出現。 如有人真的想把兩者混為一談, 好為 黃巾賊去開脫和或
為下一波作準備, 其心可誅 。
情像雨點--似斷難斷--愛與痛的邊緣--。我所說的不一定是對,也不需要一定是對。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