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就要加增健保補充費,幾乎是所有計算健保費以外的所得都要加增2%的健保補充費,還規定退休人員除了無子女以外的人,都要以子女的眷屬身分投保。
除了增加激增成本,還造成定存拆單的現象,加上健保費可以抵綜合所得稅,這不適增加許多計算的複雜度?
老實說,健保根本就是個稅,財政部一邊降低綜合所得稅,衛生署再找名目增加健保稅,何苦這麼麻煩呢?為什麼不在各種稅級上增加個一兩%,也別再搞那種子女父母要以眷屬身分加保的怪現象。
級距1,0-50萬,如果是5%就維持不變
級距2,50萬+1-113萬,如果是12%就+0.5%
級距3,113萬+1-226萬,如果是20%就+1%
級距4,226萬+1-423萬,如果是30%就+1.5%
級距5,423萬+1以上,如果是40%就+2%
詳細也許要精算,總比現在這種稽徵方式要簡便、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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