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得(隱藏、覆蔽) 在吾珥長大。他的父親死了以後,他便由祖父他拉照顧。後隨著叔父亞伯蘭出哈蘭。基本上亞伯蘭根本就不該帶他出哈蘭的,上帝對亞伯蘭的呼召是要他離開父家,或許亞伯蘭不希望讓年邁的老父繼續照顧這姪子,所以他除了妻子和屬自己的家業外,他還帶上這個輕狂魯莽的羅得。羅得的個性比較像時下一些自由派的年輕人:沒有禮貌(缺乏道德觀念)、自以為是(自義)、好逸惡勞(專挑軟柿子)、少有誠信(言行不一)、稍微有些見地(知識短淺)、選擇性的倚靠上帝。
當他和叔父在伯特利和艾之間住時,他倆的財富和牲畜多到容不下。依照常理,亞伯蘭是長輩又是帶頭的,分家理所當然的該由亞伯蘭來分配就好,可是亞伯蘭蠻疼這姪子的,讓他隨意挑,他小子毫不客氣的就把整個肥田美地劃到自己名下。他自認為自己蠻屬靈的,就算是混居聲色場所也不會被污染,或許他還是怕叔父指責,所以他‘慢慢’挪移帳篷直到花花世界的中心【所多瑪】。後來四王五王戰爭,羅得因住在所多瑪被俘,亞伯蘭帶領家丁殺退敵人,把羅得一家和財物通統統奪回來;按理,羅得應該搬出這是非地找個平靜的地方,記取教訓重新開始,不然,到天使要燬滅該城的時候,他老大已經坐在城門口與當地官吏喝茶聊天。所幸他還算敬畏上帝,還知道要招待上帝的使者,他的兩個女婿當知道上帝要焚城的時候,他女婿們以為這是戲言(大概羅得經常說笑);天使要他們離開後就別再留念這繁華罪惡城市,不要回頭,沒想到與他結縭一輩子的老婆,居然念念不忘、就是回頭道別,於是就成了鹽柱。他兩個女兒在性別不分的文化薰陶下,也好不到那裡,毫無倫常道德觀念,居然灌醉父親羅得、並與之發生性關係(詳見創世記13,19章)。
羅得的啟示:當我們不能緊緊的倚靠上帝時,撒旦就會鑽空子的要我們接近罪惡,而當我們陷入罪惡時,就很難自拔、脫離罪的轄制(罪的代價就是死),與上帝永遠隔絕。感謝上帝,使我們因著主耶穌基督,使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羅馬書6:14a),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馬書6:23b)。
撒拉(公主) 原名撒萊,是亞伯拉罕的妻子(創世記20:12),比亞伯拉罕小十歲(創世記17:17) ,非常美麗(創世記12:11b),稱自己丈夫是主(創世記18:12c)。亞伯拉罕在一般事務上對上帝蠻有信心,唯獨與美麗的妻子出去就了無信心,因怕別人(掌權者)殺夫奪妻,所以總是謊稱她是自己的妹子以求平安(創世記12和20章)。她是使徒彼得心目中賢內助的典範:「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裏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 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彼得前書第三章1-6節)。
當亞伯拉罕接受呼召的時候,亞伯拉罕已經75歲(撒拉65歲),上帝要亞伯拉罕離開拜月亮的吾珥,接受耶和華唯一真神的引導,撒拉或許有爭執,但最後她順服丈夫的決定、並與夫離開吾珥,到未知的地方(希伯來書11:8f)。為了丈夫的安全,她順從丈夫的謊言安排,所幸有上帝的同在,每每都能保住名節、逢凶化吉,不僅保持夫婿的平安,還得到不少的遮羞費。亞伯拉罕接受呼召的時候上帝就允諾他後裔,撒拉都停經了,還是沒有子嗣,所以她就讓婢女夏甲成為妾,為亞伯拉罕得孩子(創世記16章借腹生子) 以實瑪利,那年亞伯拉罕86歲。後來一直到亞伯拉罕99歲時,上帝再次向他顯現說:你要在我面前做一個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後裔繁多。並且你要改名為亞伯拉罕(多國之父),國度是由你而立,君王是由你而出。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代,作為永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而你的妻子撒萊,要改名為撒拉(多國之母) ,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以撒),我除了賜福給她外,而且必有百姓的君王由她而出。第二年果然以撒誕生,那時撒拉已經90歲(詳見創世記第十六~十七章)。
撒拉的啟示(加拉太書第四章22-31節):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夏甲)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撒拉)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以撒),是憑著恩典與應許生的。使女代表著地上的耶路撒冷、是被轄制的(律法);自主之婦人代表著天上的耶路撒冷、是恩典。我們知道「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哥林多前書15:56b),上帝並不希望我們活在恩典與律法混雜的狀態下,因為律法是外添的、是使人知罪,但不能阻止人犯罪。唯有在耶穌基督裡,我們才得以自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羅馬書8:2)。
以撒(喜笑)是亞伯拉罕和撒拉因著上帝的恩典與應許出生的,是猶太列祖裡最長壽180歲、沒有被改名、沒有離開迦南的(創世記26章記載有嘗試,上帝不許)。
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的順服與信心,就要他到摩利亞山獻上唯一愛子以撒為燔祭,亞伯拉罕帶著準備好的柴火和刀,與兩位僕人花了三天時間走到摩利亞山,他要僕人們帶驢回去,他自己帶以撒上山,到了上帝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捆綁兒子以撒放置祭壇上,伸手要殺時上帝阻止,上帝當著以撒重申他先前的約,並闡明其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因你的順服,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詳見創世記第二十二章)。
以撒在其父對上帝絕對順服的教育薰陶下,因為親身的經歷,知道上帝的應許,所以婚後知道妻子利百加不會生育,就依據應許祈求,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照理他應該也學會對上帝順服,但是他像你我一樣,選擇性的順服。當以掃和雅各出生時,上帝告訴他: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世記25:23d)。可是他像一般傳統的父親喜歡嫡長子以掃(嫡長子的名分能夠接受整族財產)。他處心積慮的為以掃開路,想藉長子以掃射獵的強項為他祝福,沒想到次子雅各先用一碗紅豆湯騙走長子名分,而後與母親利百加合作騙取以撒的祝福(詳見創世記第二十五、二十七章)。
以撒的啟示:以撒像你我一樣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加拉太書4:28)。上帝的應許是因基督的住在我們心裡,祂的豐富供應能夠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是超出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3:20),唯一的前提就是我們必須信靠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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