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先蓄水,才有深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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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13.10.23 02:37 am
在首屆兩岸和平論壇上,藍綠紅三方與會者嘴上「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馬總統」不絕於口,這才令人見識到什麼叫做「深水區」。
在過去的類似場合,「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馬總統」之類語彙幾皆屬禁忌,可說根本「無水」,形同在旱地游泳,如何進入「深水區」?另如,「一個中國」或「一中框架」,過去從來皆未有一共認的定義,連作此主張的北京亦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卻也沒有人追問北京「你說的一中框架究竟是什麼?」;但此次兩岸和平論壇上,至少提出了「如何釐清一個中國框架和兩岸各自現行規定之間的法理關係?」這類問題。這才是「深水區」的問題,能夠提出並解答此類問題才能叫做進入「深水區」。
也就是說,要進入深水區,先得蓄水。先要使用深水區的語言,包括「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馬總統」等;再要面對深水區的問題,包括「如何釐清一個中國框架和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間的法理關係」。倘若不肯注水,如何進入深水區?簡略而言,此會有兩大亮點:
第一、此會真正進入兩岸主權與治權關係的公開探討。高育仁在揭幕式提出「互相承認重疊的主權,互相尊重分立的治權」之主張,確立了此會「深水區」的格局。會中,大陸與會者在這方面的發言令人印象深刻。首先,大陸與會者完全不忌諱使用「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等語彙。其次,大陸與會者透露出傾向同意「相互承認治權」或「一國兩府」的意向。例如,廈門大學劉學深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是一個中國境內兩個敵對政權的關係」,又說,「一個中國不要輕易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北京大學李義虎說,「應積極尋找能實現兩岸雙方對接的紐帶,『憲法一中』可作參考」;人民大學黃嘉樹說,「大陸首先面對一個事實,即在台灣存在著一個不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體系」。最後,在《大會紀要》中,又指出「妥善處理兩岸公務機關人員互動之相關問題」;其中,「公務機關人員」六字最受矚目。
這類發言與認知,均指向了「如何釐清一個中國框架和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間的法理關係」的深水區問題,而高育仁所倡「相互承認重疊的主權」,更不啻指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二者之上,有無可能出現一個「第三概念」或「上位概念」的「屋頂中國」?總之,此會最亮麗的成果即在:要進入深水區,先得使用深水區的語彙,更要提出深水區的問題。
第二,此會表達了兩岸為馬習會催生的「共同認知」。大會指出:「兩岸領導人會晤的實現……是對地區及世界和平的重要貢獻。建議……積極創造條件,就會晤之形式和內容等安排,努力促成雙方均可接受的方案」。其實,若能採納此會所達成共同認知的「兩岸領導人」五字,引導馬習互稱「台灣當局領導人」及「大陸當局領導人」,則馬習會即有實現之可能。因為,雙方若互稱「領導人」,即顯示已經在某種程度上階段性地理順了兩岸治權與主權的「法理關係」。
關於馬習會,和平論壇中有一爭議。大陸智囊主張,先有《和平協議》,再有馬習會;台灣學者則認為《和平協議》有難度,若主張以《和平協議》為前提,馬習會必破局,可代以《和平宣言》。其實,關於《和平協議》,兩岸亦有歧見。大陸有智囊主張,雖非「統一協議」,但「不排除統一的政治指向」;台灣有學者則認為,《協議》不是「綁約」,並非「綁架」,也不是「雙方婚約」。這些,才是紮紮實實的深水區語言,也才是結結棍棍的深水區問題。
此次兩岸和平論壇,可謂建立了「民間先行」的典範。在台灣方面,高育仁擺脫了政府與政黨的牽絆,言馬政府所不能言,亦言國民黨與民進黨所不敢言;大陸方面,在習李體制下的台辦主任張志軍,相當程度地履行了他就任時「打破禁區」的承諾,開閘放水,使得大陸與會者較有自主發揮的空間,至少已可把「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憲法」掛在嘴上,因此較具「民間」色彩。雙方正視現實,促成了此會的成功。
過去,台灣之不敢談,與大陸之不准說,皆使深水區無水。現在,雙方要往池中注水,用深水區的語言,談深水區的問題,才有可能找到出入深水區的方案。
【2013/10/23 聯合報】@ http://udn.com/
如何將學者大膽的深水發言 溶入雙方的《政策》 才是真正的關鍵重點!
本欄將陸續貼出首屆【和平論壇】 兩岸學者精彩的發言 請網友拭目以待
---- ray35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XX勾當 可以休矣!
企圖藉勢藉端壓迫別人妥協或低頭的人 令人心寒與不齒!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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