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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陳有西的綏靖思想 /甄鵬 共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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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鵬
: 批評陳有西的綏靖思想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gsbh/article_2012083166702.html

2012-08-31 10:21

 

  201112月,律師界兩位大佬楊金柱陳有西發生了爭論,我寫了篇評論文章。[1]對於陳有西律師,我是這樣評論的:“陳有西是我最敬佩的一位律師。他雖然是一位實踐派的律師,但文章縝密、深刻,儼然有大學者之風。”

 

  我在文章中指出:“熟悉體制、為體制辯護是陳有西的特點。陳有西和那些吃喝、送禮、拉關係的律師不同,他有自己的底線,憑藉人脈和任性。也正因為如此,陳有西做事從不冒險(指政治風險)。支持他的人稱他理性、成熟、老練、靈活,批評他的人認為他‘精於心計,左右逢源’。楊金柱則稱之為‘那種江浙人獨有的瞻前顧後的狡猾以及小家子的精明’。真可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今年,在貴陽小河案一審判決後,陳有西與斯偉江、楊金柱二律師就“體制內健康力量”的評價問題發生了衝突。這次衝突與去年的楊陳衝突一脈相承。楊金柱是激進派,斯偉江是溫和派,陳有西是保守派。陳有西和斯偉江發生爭論還是有點出人意料。根源在於陳有西的政治觀。

 

  陳有西反對革命,提出兩點理由。一個是一首古詞:“‘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古人早就明白,國家大亂最苦的是老百姓,各種政治勢力角逐,當炮灰的都是下面的子民。所以這句話是千古名言,國家能夠改良、穩定,儘量不要革命。”另一個理由是大家都在同一艘船上,船沉了對誰都沒有好處,所以應該同舟共濟

 

  我想,每個人都不願社會動盪,都不會輕易支持革命。改革和革命,作為一種學術主張,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觀點。陳有西反對革命沒問題,但是他反對的理由完全不成立。社會動亂,最倒楣的不是老百姓,而是有權有錢人。因為老百姓的數量遠大於有權有錢人,所以不能看絕對數量,而應該看相對數量。一次革命,平民的死亡率高還是有權有錢人的死亡率高?平民的財產損失程度高還是有權有錢人的損失程度高?俗話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陳有西說:“我們現在招助理,還要看看他家裏條件怎麼樣。”有人馬上就指出:“陳有西律師原來也嫌貧愛富?應聘律師助理也要‘拼爹’?”陳有西現在是有錢人,當然怕革命。楊金柱不一樣,家產馬上就要捐了。

 

  我們的國家是一個船隊,旗艦有問題可以換。中華幾千年,改朝換代多少次了,不就那麼回事嗎?當年共產黨打天下時,害怕的都是官僚和地主,無權無錢的老百姓怕啥?陳有西說,我們的理想和體制都沒錯,“我們的問題是後面發生的,慢慢蛻變的,逐步惡化的。”對這句話,我只問陳有西一個問題:“為什麼所有社會主義國家都出現過問題?”這幾段話,我只是在反駁陳有西的論據,並不代表我支持革命。[1]

 

  改良還是革命?每個人有自己的觀點,發生分歧是正常的。韓寒因為鼓吹改良遭到了猛烈的抨擊。韓寒的觀點並不很保守,他至少不比律師界的領軍人物陳有西保守。“雖然不贊同,但是我尊重韓寒、陳有西的觀點。”[2]應當指出,在這兩次爭論中,陳有西是被動的、隱忍的。但是,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陳有西做出了強勢的反擊。[3]

 

  以小河案為例,假定判決被告無罪為100分,按照公訴書判決為0分,那麼一審判決可以給出20分。陳有西的觀點是,小河案的法官頂住了部分壓力,排除了部分罪名,體制內的健康力量產生了作用。斯偉江、楊金柱的觀點是,判決雖然不是最差的,但仍然不及格,部分讓步是因為正義群體抗爭的結果,沒看出體制內的健康力量

 

  陳光武律師支持陳有西,他撰文《祈望北海——也談體制內的健康力量》,指出:“律師無論從從自身工作實際出發,還是從推進社會法治進步角度考慮,善於發現挖掘體制內的健康力量,並鼓勵、引導其充分發揮積極作用,其意義不言而喻。”[4]二陳的觀點有相通之處。

 

  我說:“請問陳律師:1、這是律師的責任嗎?您何時也要求律師講政治、講大局了?2、還鼓勵、引導呢?您是公檢法的領導啊?!”陳光武說:“律師做案子,只講法律,不講政治是對的。但做人,則不能和政治絕緣。因法治也是政治。謝謝。”我說:“1、法治和政治是相對獨立的;2、律師不是人嗎?您怎麼把律師和人對立起來?3、依法辦事是法官的最底線要求,沒必要捧得太高。這也是有西律師受批評的主要原因。”[5]

 

  法官和律師只能講法律,不能講政治。反對政治介入司法,是包括陳有西在內的所有體制內、外健康力量一直堅持的原則。如果陳有西鼓吹律師應當講政治,那麼他憑什麼反對法官講政治?於是,陳有西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耍了個花招,他說:“斯偉江的立場,是一個獨立知識份子的立場,認為必須與權力保持一定距離,並且時時質疑權力。不是一個政治的立場。”

 

  陳有西將身份進行了偷換:斯偉江不是律師而是獨立知識份子;他本人不是律師而是政治家。另外,陳有西犯了一個嚴重的概念錯誤:只有改良是政治,難道革命不是政治?必須指出,斯偉江和我本人仍然寄希望於改良。在任何國家,革命都不為法律所容,但是“革命是司法不公的最後救濟手段”。[6]

 

  進一步,陳有西對他的批評者進行了造謠:“這樣的判斷的最大失誤是,13億人口的國家,八千萬黨員,二千多萬公務員,如果你將體制內的所有人都否定掉,這個國家是沒有希望的,任何社會的前進,每一步改革、改良,到最後,還是要依靠體制內的有良知的人。

 

  據我所瞭解的情況,斯偉江(包括我本人)只對公權力的違法行為,特別是法官的枉法裁判行為,進行了批評。我們何時將矛頭指向了全體黨員和公務員?請陳有西律師拿出證據來!

 

  陳有西始終鼓吹理性,而他在這篇訪談中並不理性,也沒有他以往的嚴謹風格。陳有西提倡的是一種綏靖思想。他若接受招安,難免成為宋江。

 

  參考文獻:

 

  [1]甄鵬.論楊金柱和陳有西之爭[Z/OL].(2011-12-27)[2012-08-29].共識網: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gsbh/article_2011122750981.html

 

  [2]甄鵬.替韓寒說句公道話.(2012-01-27)[ [2012-08-29].甄鵬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b915f10100y5st.html

 

  [3]朱桂英.陳有西:法治進步來自理性的公民行動[N].新京報,2012-08-27(C07).

 

  [4]陳光武.祈望北海——也談體制內的健康力量.(2012-08-13)[2012-08-29].陳光武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e5vn.html.

 

  [5]《祈望北海——也談體制內的健康力量》文後評論.(2012-08-13)[2012-08-29].陳光武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e5vn.html

 

  [6]甄鵬.就吳丹紅被打事件答問[Z/OL].(2012-07-09) [2012-08-29].北大法律資訊網: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71373.shtml

來源: 共識網 | 來源日期:2012-8-31 | 責任編輯:王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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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鵬:江湖再無陳盟主 /共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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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鵬:江湖再無陳盟主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dlpl/shpl/2012/0907/67144.html

2012-09-07 11:29

 

  《批評陳有西的綏靖思想》是我評論生涯中很普通的一篇文章,卻掀起了很大的波瀾。原因在於陳有西的回應文章《陳有西答甄鵬:我是綏靖主義者嗎?》。陳有西的答復出乎我的意料,於是我寫了第二篇文章《公眾人物須傾聽不同的聲音——答陳有西律師》。這篇文章最初發表在我的博客上,就在陳有西文章發表的當天。後來,我斷斷續續做了一些補充完善,正式發表於北大法律資訊網。

 

  我主要補充了兩點。第一點是:“我只是說革命是一種可能的手段,並沒有說現在要革命。如同我們說:我們要與臺灣和平統一,但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有問題嗎?陳有西的意思是:不管臺灣怎麼樣,我們要搞和平統一,並且承諾放棄使用武力。陳有西將我‘不能排除革命這種方式’偷換為我‘鼓吹革命’。陳有西很噁心,起哄者很弱智。”[1]

 

  在我與陳有西發生爭論後,批評我最多的就是革命話題。陳有西及其龐大的信徒大肆辱駡我為“流氓無產者”、“野心家和視民如草芥的人”。[2]上面這段文字就是我做出的回應。至於我為什麼要說“陳有西很噁心”,這要從頭講起。

 

  “綏靖的意思是姑息養奸。我是說陳有西在姑息養奸,你本人不是“奸”。我的第一篇文章對陳有褒有貶,陳理解成“明褒暗謗[2]。儘管陳有西對我進行了上綱上線的人身攻擊,我還是表示容忍。我第二篇文章的原稿非常溫和。為了表示對陳的尊敬,我特意向他的“陳有西學術網”投稿。如果陳有西有起碼的胸懷和善意,他就會在其個人網站上登載。他可以繼續反駁。我們倆之間的爭論屬於正常的批評範疇

 

  91,陳有西接連發出兩則微博,讓我非常震驚。我之前無比尊敬的陳有西說:“我目前的判斷基本是他是一個沒有價值的人”。他僅僅因為一篇文章就否定了我整個人。接著他做出了一個更讓我吃驚的舉動——他轉發了一個很噁心的“糞坑撈人”的漫畫,評論說:“圖簡意賅。”[3]我對勸和的許丹女士說:“是可忍,孰不可忍? 這就是我說“陳有西很噁心”的原因。

 

  陳有西認為法官和律師應當講政治,而“最大的政治,大政治,恰恰是嚴格依法辦事,樹立法治的權威。”陳有西的這句話很能迷惑人。評論這句話,必須結合他的另一句話進行分析。“法律在任何朝代、任何國家都是政治的一部分。”[2]歸根結底,陳有西是個政治至上分子

 

  當法學界人士反對“三個至上”(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時,有人提出“三位一體論”,遭到了賀衛方和斯偉江的抨擊。陳有西的觀點和三位一體論一樣荒謬。當法律和政治發生矛盾時怎麼辦?陳有西毫無疑問會選擇政治。即使那些不涉及體制的問題,只要帶點“政治敏感”,陳有西就退避三舍

 

 

  陳有西賀衛方、斯偉江、楊金柱根本不是一類人,政治和法律哪個至上是個分野。這決非陳有西所說:“只是方法論的分歧,只是急躁和穩妥的分歧,因此從根本上沒有分歧。”[2]雙方決裂是遲早的事情,陳有西的那篇文章讓大家徹底認清了他的本來面目——我宋江上梁山是迫不得已的,等招安進入朝廷,我一定成為曾國藩一樣的賣命能臣。(穿越一下)

 

 

  陳有西,一個經歷過文革並且反對文革的人,帶著文革的影子。這正是他的悲劇所在。他“從體制中出來,熟悉體制的弊端,與體制合作遊刃有餘;同時他也帶有體制的毛病,例如上綱上線和陰謀論。陳有西的陰謀論掀起一股血雨腥風,網路上對我一片叫駡之聲。”[1]他說我:“挑釁”、“故意製造事端”、“為了嘩眾取寵而故意進一步撕裂擴大這種分歧”。[2]

 

  網路上的正人君子們紛紛呼喊:楊(金柱)大俠、陳(光武)大律,你們千萬不要中了小人的奸計,一定理性對待,保持團結,中國的法治還要靠你們,你們千萬要保持團結,最好什麼都不要說。

 

  一個叫劉峰的年輕律師,曾寫過《中國律師的江湖》,對陳有西的評價與我的評價有相似之處。他因此受過批評,感到委屈。此時,為了成為光榮的維權律師團的一分子,為了所謂的大局,發表了悔過書。他說:“別有用心或曲解者,還將陳有西演化成了綏靖主義。”[4]真可笑呀,你是率性而為,別人就是曲解和別有用心?為了表忠心犯不著把無辜的第三者搭上吧?

 

  我還是很幸運,歷史清白,不是什麼五毛,否則不得讓這幫名門正派人士千刀萬剮。我對律師團的成員一直很景仰、很崇拜,去年還專程跑到石家莊瞻仰英雄們的尊容。對陳有西好心好意批評勸告一番,如今落了這個下場,悲哀!

 

  當年有人質疑律師團招搖過市、沽名釣譽。王興律師出來說,不要懷疑我們的動機。我從來沒有懷疑律師團的動機。如今,我批評陳有西,卻迸出來一大幫正人君子質疑我的動機。政府、領導我常批,沒料到批一個所謂的正人君子卻惹了麻煩

 

  我前面說:“怪不得高院要對維權律師下手。批評就是鬧分裂,就是搞陰謀。陰謀論這麼有市場?!”[1]有人說這個博士的文章看不懂呀,哪里來的冒牌博士?我原以為含蓄是美,現在只能解釋:我批評維權律師,你們說我破壞團結、搞陰謀,那你們批評政府和法院算什麼?怪不得領導覺得你們也在破壞團結、搞陰謀,怪不得最高法要下文治你們!

 

  一不留神從維權律師的崇拜者變成了破壞分子。我不懼——朝廷我都不怕,還怕你紅花會?不過,我還是高看維權律師的智商,我現在反的是你們的盟主,不是你們

 

  話說律師界的江湖是一盤散沙,官方的盟主大家並不認可,大律師忙著掙大錢,小律師忙著掙口糧,於是維權律師佔有了話語權。在同行的吹捧下,陳有西成了盟主、律師領袖。例如,斯偉江大狀就說:“有西的文章寫得真好!武林盟主,無可替代!”[5]

 

  我意識到我其實是個靶子,盟主對他的目無領導的手下不滿,在借題發揮。他真就擺出了盟主的譜。罵我這個外人引不起眾怒,可千不該萬不該教訓斯偉江、楊金柱、陳光武三位大佬。李勁松律師總結出《陳有西文摘》:1、楊金柱、斯偉江混蛋!現已被我陳有西罵清楚了;2、楊金柱、斯偉江糊塗!但現也已被我陳有西罵清醒了;3、楊金柱無中生有地說我陳有西接到楊在新的信,不幫助不聲援,卻後來去搶桃子。——根本沒有這回事,是楊金柱造謠無事生非!”[6]

 

  叫你一聲盟主是敬你,你還真成了盟主了嗎?楊學林律師說:“關於‘體制內健康力量’,大家都承認有。只不過在小河案中,我等暫時還沒看到罷了。”[7] 張凱律師說:“中國哪有什麼真的保皇黨,所謂保皇黨不過是‘保己黨’,這種人往往是太投機、太近人情、太正確。”[8]斯偉江律師先是總結了個律師心得,其中一條是“尊重對手和同行。”後來覺得不過癮,又說:“有點膩歪了律師界的那些破事,太把自己當成人物了。說我自己,請勿對號!”[5]楊金柱律師則全文轉載了陳有西的文章,把自己受批判的四處內容用紅字標出,無一字評論。真不是楊大俠平素的風格,莫非喂孩子喂得沒脾氣了?

 

  最支持陳有西的陳光武律師說了一段意味深長的話:“‘比地大的是海,比海大的是天,比天大的是胸懷’……中國律師沒有太陽,亦沒有月亮。有的只是浩瀚銀河中輝映長空的璀璨群星.其中,或是光芒四射,或是暗淡寂寥,或是如日中天,或是螢光初現,對於浩瀚的銀河,他們一顆也不能少……”[9]陳有西你最多算顆大星,你不是太陽

 

  陳有西想要打倒的我,依然好好的,他的盟主稱號卻沒了。陳雖然有大批擁躉,但盟主的稱號只能由同行推選——可他的同行還擁戴他嗎?時至今日,我依然認為陳有西有才、有識、有功,但氣量太小。可當軍師,難為盟主

 

  最後再解釋一下陳有西招助理事件。陳有西的演講全文我看了,一開始沒覺得陳有西“嫌貧愛富”(注:在北大法律資訊網發表時有筆誤,現訂正。),同一位聲稱演講時在場的人的感覺一樣。後來看了一位著名律師的評論,覺得有一些道理,再回頭看陳的原文,確實不妥。我非常嚴謹地行文“有人指出”,沒有發表我的任何觀點。資料來源已注明,並非來自什麼“烏有之鄉”。

 

  ——獻給可敬的維權律師團!你們推動了中國法治的進步,但人無完人。

 

 

  參考文獻:

 

  [1]甄鵬.公眾人物須傾聽不同的聲音——答陳有西律師[Z/OL].(2012-09-03)[2012-09-03].北大法律資訊網: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72433.shtml

 

  [2]陳有西.陳有西答甄鵬:我是綏靖主義者嗎?[Z/OL].(2012-09-01)[2012-09-03].陳有西學術網: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739714bb-4884-4940-8860-9ae80181c479&itemID=8cc8b3a1-f29f-40ae-924f-a0be015f8bd4&user=10420

 

  [3]陳有西新浪微博.(2012-09-01)[2012-09-03].

 

  [4]劉峰.只是想能以站著的方式活著[Z/OL].(2012-09-02)[2012-09-03].劉峰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b153c5a01019xfb.html.

 

  [5]斯偉江新浪微博.(2011-06-112012-09-012012-09-02)[2012-09-03].

 

  [6]李勁松.在楊學林新浪微博上的評論.(2011-09-01)[2012-09-03].楊學林新浪微博:http//weibo.com/1704084074/yzODk5yb5#1346651067890.

 

  [7]楊學林新浪微博.(2011-09-01)[2012-09-03].

 

  [8]張凱新浪微博.(2011-09-01)[2012-09-03].

 

  [9]陳光武.《陳有西答甄鵬:我是綏靖主義者嗎?》按語[Z/OL].(2012-09-01)[2012-09-03].晨光齋:http//www.wlmqlx.org/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6e75ffd0-a12c-4b9a-ac28-9cee009e6fde&itemID=2752a217-c303-4de9-9041-a0bf00ee13ab&user=116836.

 

  (甄鵬.江湖再無陳盟主[Z/OL].(2012-09-04)[2012-09-04].北大法律資訊網: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72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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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鵬: 公眾人物須傾聽不同的聲音——答陳有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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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鵬: 公眾人物須傾聽不同的聲音——答陳有西律師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e6m1.html

2012 0904

 

 

 

91早晨,看到了陳有西律師的發表于深夜的文章《陳有西答甄鵬:我是綏靖主義者嗎?》[1]。陳有西的文章雖然很長,但是我的第一感覺是“遺憾”。遺憾陳有西律師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我的批評是否合理”的問題上,而是使用政治語言對我進行了上綱上線的攻擊。

 

陳有西說:“今天第一次見到他的文章,好像他還一直在研究我、評論我,有的評論是我的學術網後臺中似曾見過,而一直沒有審發的,從他的文章中看來,他可能是陳光武網上的常客,而且很喜歡拿我說事。”(如無特別注明,引用陳有西的言論都來自參考文獻[1]

 

陳有西是我長期以來最敬佩的律師(不過,我從今年開始更喜歡斯偉江)。他的名字在我的個人網站“高山西月網”常用鏈結中名列律師類的第一位。[2]我經常閱讀陳有西的個人網站“陳有西學術網”,也多次在我的博客中轉載他的文章,但從沒有在那裏留言或評論。陳光武律師是我素來敬佩的忠厚長者,我們是新浪好友。我有時到陳光武律師的新浪博客上流覽,並偶爾留言。我基本沒有訪問陳光武律師在點睛網的晨光齋,並且從未在那裏留言。

 

去年,曾在共識網發過一篇評論陳有西的文章——《論楊金柱和陳有西之爭》[3],褒貶都有,算是善意批評。文章中有一句話:“陳有西和那些吃喝、送禮、拉關係的律師不同,他有自己的底線,憑藉人脈和任性。也正因為如此,陳有西做事從不冒險(指政治風險)。”其中有一處筆誤:不是“任性”而是“韌性”。雖然結合上下文不會造成誤解,而且我早已在高山西月網做了訂正,但是此處我再強調一下。

 

在前面的兩次爭論中,陳有西是被動的、隱忍的,然而陳有西在《新京報》的採訪中綿裏藏針、鋒芒畢露。正是因為這個訪談錄,讓我寫了第二篇批評文章——《批評陳有西的綏靖思想》[4]歸根結底,我和陳律師的分歧在於兩點:改革和革命;政治和司法

 

改革和革命是個老話題,一直有爭議。去年韓三篇的出臺,讓這一話題的爭論空前熱烈。後來出現代筆事件,討論中斷。倘若我和陳有西律師的爭議能讓這一嚴肅的話題繼續討論下去,那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

 

古代武力推翻政權的方式有兩種:起義和政變。前者一般是平民發動的。陳有西反對革命,認為吃虧的是老百姓。我說:“社會動亂,最倒楣的不是老百姓,而是有權有錢人。因為老百姓的數量遠大於有權有錢人,所以不能看絕對數量,而應該看相對數量。一次革命,平民的死亡率高還是有權有錢人的死亡率高?平民的財產損失程度高還是有權有錢人的損失程度高?[3]這段話,被陳有西稱為“奇談怪論”。

 

任何一種行為,要做利弊兩方面的分析。上面是關於“弊”的,下面是關於“利” 的。即革命之後,平民和權貴的預期利益有何不同?很明顯,前者的預期利益遠大於後者。這就是革命多來自底層的原因。

 

“探討革命和改革,必須把握相關的概念,否則一切談論都毫無意義。革命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廣義上革命指大的革新。狹義上革命包括政治革命和社會革命。政治革命也有兩種形式:暴力革命與和平過渡。改革一般是在法律範圍內進行的,與革命相對立。而改良是較小幅度的改革,與廣義上的革命相對立。必須指出:革命在任何社會都不被法律允許,我們討論革命和改革話題僅是一種學術討論,決非意味著我們支持通過革命推翻現政權。”[5]

 

陳有西是個改良派,不是改革派。我是個改革派,不推崇暴力,但我認為:“革命是司法不公的最後救濟手段”[6]這就是我和陳有西的區別。我非常詫異的是,陳有西居然說:“這樣的觀點,我很容易找出他的出處,那就是‘烏有之鄉’高級左派們一直在鼓吹的革命剝奪論。他們想回到土改,回到文革,回到共同貧窮。此公到了共產黨執政時期,仍然在鼓吹一種窮人對富人的掠奪,還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流氓無產者的思想。”難道支持革命的只有左派草根,而沒有右派精英?蕭瀚、張雪忠等人都曾支持某些條件下的革命,難道他們也是“流氓無產者”、“野心家和視民如草芥的人”

 

關於革命的利,不能討論的太多,只能點到為止。我在此只想說一點:革命可能是促進當局改革的一個壓力和動力。蕭瀚曾說“革命的時代已經來臨”,被封博、約談。陳有西明明知道現實中的苦衷,卻諷刺我他自己也害怕這樣推論的邏輯後果,又連忙說,他只是為了反駁我,而不是支持革命。這位博士的邏輯能力可見一斑。我深深懷疑陳有西的政治良心。

 

第二個問題,政治和司法的關係。政治和司法具有相互影響又相對獨立的關係。政治對司法的正常影響一般包括:立法和對法官的任命等。除此之外,政治對司法的干預一般被認為是不正當的。司法獨立包括司法免於政治的非法干預。

 

我說:“法官和律師只能講法律,不能講政治。反對政治介入司法,是包括陳有西在內的所有體制內、外健康力量一直堅持的原則。如果陳有西鼓吹律師應當講政治,那麼他憑什麼反對法官講政治?[4]陳有西提出異議,說:“他對我的‘反對法官講政治’觀點完全是造謠杜撰的,我沒有任何一篇文章說過這種觀點。”

 

我上面那句關於陳有西的文字是經驗之談。看了陳有西的文章,我明白了陳有西贊同法官講政治、律師講政治。我做出更正,上面那句話應刪除“包括陳有西在內的”這些內容。

 

陳有西說:“法律在任何朝代、任何國家都是政治的一部分”;“最大的政治,大政治,恰恰是嚴格依法辦事,樹立法治的權威。這番言論,否定了司法的相對獨立性。他想告訴我們:三個至上,就是三位一體。而這恰恰是賀衛方和斯偉江反對的。

 

對陳有西文章中對我進行個人攻擊表示遺憾,更讓我遺憾的是,陳有西是個陰謀論者。他說:“不要給那種故意製造事端的人以機會”;“為了嘩眾取寵而故意進一步撕裂擴大這種分歧”。陳有西說他在保護斯偉江,而我在“送斯偉江上路。”

 

我在文章中說:“必須指出,斯偉江和我本人仍然寄希望於改良。”;“斯偉江(包括我本人)只對公權力的違法行為,特別是法官的枉法裁判行為,進行了批評。我們何時將矛頭指向了全體黨員和公務員?[4]這是在害斯偉江律師嗎?他將斯偉江對公權力違法行為的批評擴大到針對全體黨員和公務員,這是在保護斯偉江律師嗎?

 

我說斯偉江是溫和派是有依據的,現列出斯律師的原文:“我不是保皇黨,我無皇可保,而且,保皇黨的六君子一樣喋血菜市口。楊金柱一樣也是保皇黨,現在的遭遇可以說明一切。我是一個現實主義者,我不指望當下有自上而下的改革,我反對暴力革命,又承認現實的無奈。我認為,中國和世界其他國家一樣,只有在內憂外患的情況下,社會自下而上啟動(逼迫)上層改革,不管如何,一旦啟動實質性改革,誰也無法預料進程和短期結局,一波三折是常態,不指望一蹴而就![7]小河案後,斯偉江對暴力反抗表現出一定的同情和理解。[8]

 

在上文中,我提到了斯、陳之間的分歧所在:“陳有西的觀點是,小河案的法官頂住了部分壓力,排除了部分罪名,體制內的健康力量產生了作用。斯偉江、楊金柱的觀點是,判決雖然不是最差的,但仍然不及格,部分讓步是因為正義群體抗爭的結果,沒看出體制內的健康力量。”陳有西答復說:“楊金柱、斯偉江再混蛋再糊塗,我們一個電話也就罵清楚了,而他,基本上門邊都沒有摸著,不知道我們真正在爭什麼。”對此問題,我請陳有西閱讀斯偉江的《小河判決看政治文化分歧》。[9]

 

陳有西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之一是回擊我的批評,之二是為自己表白和澄清。他這篇文章中的一些內容是我的文章沒有提到的,例如他說:“對小河案,全面指出違法的,恰恰是我最早全面論述的。” 他害怕那些對他“進行惡意揣測攻擊的觀點,真會成為社會定論,沉入歷史記憶。”其實,我沒有否認陳有西的才華、膽識和貢獻。

 

陳有西兩次把我的文章往“烏有之鄉”上扯。讓我這個一直批極左的人情何以堪?關於陳有西招律師助理事件,我在《論楊金柱和陳有西之爭》[3]中提到過,而該文已經注明了消息來源,這是一位著名律師的評論,而且我也讀過陳有西的原文。陳有西肆意醜化“證人”的做法令人不屑。

 

陳有西從體制中出來,熟悉體制的弊端,與體制合作遊刃有餘;同時他也帶有體制的毛病,例如上綱上線和陰謀論。“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經常批評別人的人,更應虛心聽取別人的批評賀衛方老師說過類似的話。送給所有關注此事的人共勉。

 

 

參考文獻:

 

[1]陳有西.陳有西答甄鵬:我是綏靖主義者嗎?[Z/OL].(2012-09-01)[2012-09-01].陳有西學術網:

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739714bb-4884-4940-8860-9ae80181c479&itemID=8cc8b3a1-f29f-40ae-924f-a0be015f8bd4&user=10420

 

[2]高山西月網.友情鏈結[Z/OL].[2012-09-01]. http://www.sp.sdu.edu.cn/narci/

 

[3]甄鵬.論楊金柱和陳有西之爭[Z/OL].(2011-12-27)[2012-09-01].共識網: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gsbh/article_2011122750981.html

.

[4]甄鵬.批評陳有西的綏靖思想[Z/OL].(2012-08-31)[2012-09-01].共識網: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gsbh/article_2012083166702.html

 

[5]甄鵬.韓寒和他的民主觀[Z/OL].(2012-01-20)[2012-01-20].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1547

 

[6]甄鵬.就吳丹紅被打事件答問[Z/OL].(2012-07-09) [2012-09-01].北大法律資訊網: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71373.shtml

 

[7]斯偉江.法律人爭辯中的革命和改良路徑!.(2012-01-05)[2012-09-01].斯偉江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9cb36b01010ma2.html

 

[8]斯偉江.七傷拳.(2012-06-26)[2012-09-01].斯偉江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9cb36b010151vb.html.

 

[9]斯偉江.小河判決看政治文化分歧.(2012-07-26)[2012-09-01].斯偉江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9cb36b01015ro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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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有西答甄鵬 我是綏靖主義者嗎?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gsbh/2012/0907/67113_2.html
2012-09-07 09:32


  樹欲靜而風不止。

  本來,我抱定一個宗旨,不到二審終審,不去談論貴陽小河案。為了讓自己耐心做到這一點,我這幾個月從不去看陳光武、楊金柱、斯偉江、張磊的網站和他們的文字。其目的,是我不管有多少憤怒和被人誹謗誤解,不管五毛們把我塗成什麼顏色、反復挑逗我發言同楊、斯、陳去開戰爭論,我都一概不去理睬,不去說。因為一來太忙,沒有時間;二來小河案沒有終審,我如果開始說真相和澄清,會授人以柄,將二審的不利後果的總帳算到我的頭上。我不想去背這個黑鍋。因此,我一直聲明會將《站在高高的小河邊》這篇文章,在二審終審後發表。

  但是,今天一個叫甄鵬的先生,在共識網上發表了指名的《批評陳有西的“綏靖思想”》,裏面的很多觀點似是而非,無中生有,又是以寫學術論文的風格,很能迷惑人。在有廣泛影響的《共識網》發表,他自己又將鏈結放到了新浪的微博上,影響很大。這次“拉架”挑釁,看來是要成功了。因為我無法面對這樣的明褒暗謗的文章,再去視而不見。如果這種觀點形成看法,我再不澄清,真會把我塗黑。

  一個例子是石扉客,曾經是我認為最瞭解我的一個新聞界知交;斯偉江,曾經是我認為最瞭解的一位同行,在楊金柱的北海“絕交事件”無用生有地說我接到楊在新的信,不幫助不聲援,卻後來去搶桃子,而不發一言後,斯偉江在日本質問我,以為我是真的收到過楊在新的信和材料;當我告訴他根本沒有這回事,是楊金柱造謠無事生非時,他驚訝地問我怎麼不早澄清?而小河案我一直不發表文章後,連石扉客也公開在微博上以為我是損人利已、貶斯抬已的投降派。如果對甄鵬的文章再不回應,這些一直在陳光武網上肆無忌憚的對我進行惡意揣測攻擊的觀點,真會成為社會定論,沉入歷史記憶。

  我一直不知道甄鵬是誰。也沒有看過他的文字,沒有對過話。今天第一次見到他的文章,好象他還一直在研究我、評論我,有的評論是我的學術網後臺中似曾見過,而一直沒有審發的,從他的文章中看來,他可能是陳光武網上的常客,而且很喜歡拿我說事。

  當然,一個人在社會上,有人這樣關心你的觀點,甚至給你掛上了有某種“綏靖思想”的人,那應該是大人物的待遇。我應該很受用。而我恰恰就不識抬舉,類似的抬舉貼和臆測貼,我基本上都留中不審發了。因為無論說我好說我不好,在小河案如此熱鬧的情況下,都會引發更多的口水,自亂陣腳。

  我也多次當面和電話提醒過陳光武,不要去追求那些表面的熱鬧爭論,不要去關注這種點擊率,不要去曝那種沒有把握的出口轉內銷的內幕,不要給那種故意製造事端的人以機會。但是陳光武兄不聽。他的理論是“需要不同聲音”。就在今天,我的學術網點擊過半億,都有人留言提醒我說,你的網沒有人看了,陳光武網更新快、料多,你的網要淘汰了。希望我也走光武兄的路。他們根本不知道,很多所謂內幕貼,是我把他趕到光武網上去的。由於我網的影響力,很多的“尖端曝料”都會有朋友貼到評論後臺,要發天天有料。我不會發那些沒有把握的海外新聞,一律留中,根本不會去追求這種熱鬧。

  而當我的《公共權力家丁化》出來後,厚道的光武兄又大大的抬舉我一番,於是又給了那些想攻我的人以靶子,又有了一群新的爭論。於是又有人來勸架,又有人不斷地把光武網的評論貼到我的評論版後臺上來。我一律不審發。因為我已經決定,光武網上的任何向燈向火的言論,我一概不去理,也決不會為圖熱鬧為那些人提供任何平臺,哪怕沒有人來看我的網也無所謂。但是,今天《共識網》針對《新京報》對我的專訪而發的這篇文章,我最忙也得澄清一下。

  看到了甄鵬今天的文章並決定回應後,我在百度上查了下他的身份:

  甄鵬(1973.12-),山東大學學者。字西月,男,漢族,出生于山東省高密縣仁和公社仁和二村(2007年屬高密市姜莊鎮)。理學碩士、歷史學博士、政治學博士後、律師資格。精通中外政治制度、企業和知識產權法、塞爾維亞問題。現任山東山大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部長。

  知道了這一些,基本上也就知道了他為什麼會寫這樣的文章,也知道了為什麼會寫出這樣的文章。不客氣地說,他基本上是對法律沒有瞭解而又很想來指導的人,對中國政治不明白,而又想教導別人的人。要回應他的說法,既要澄清一些將傳言當證據的事實混淆,又要對其的錯誤政治觀點進行廓清。而目前的中國環境,其實討論任何政治問題,都還是無法說透的。因為基本上中國還處於有政治而沒有政治學的時期。同時,我對小河案,還不到現在就說的時候。因此,本文只能說是不得不說的、有限度澄清的一篇文字。其他的,仍然到合適時再說。

  第一、關於興亡論和代價論

  甄鵬批評我的第一個觀點,是我說的天下大亂損失最大的都是百姓,“興,百姓苦、亡,百姓苦”的觀點是錯誤的,是綏靖主義。這就是我在西北政法大學演講中,引《潼關懷古》小令已經充分闡明的觀點。演講的全文都已經公佈在網上,任何人看了都不會提出他這樣的質疑。這本來是唯物史觀中的一個基本的常識,任何一個真正懂點政治學的人,對國家民族負責任的人,對這一點都不會否認。能夠改良,儘量不去觸發革命。其實這個問題,在當下中國,本沒有展開討論的空間。這是一個敏感區。我在西北的演講,也只是對青年學生提醒一下,並不想真正去展開討論。一般的,點到為點,只有野心家和視民如草芥的人,才會去鼓吹革命。

  而這位“政治學博士後”居然弄出一個奇談怪論:死亡“不能看絕對數量,而應該看相對數量”,“一次革命,平民的死亡率高還是有權有錢人的死亡率高?平民的財產損失程度高,還是有權人有錢人的損失程度高”?

  這樣的觀點,我很容易找出他的出處,那就是“烏有之鄉”高級左派們一直在鼓吹的革命剝奪論。他們想回到土改,回到文革,回到共同貧窮。此公到了共產黨執政時期,仍然在鼓吹一種窮人對富人的掠奪,還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流氓無產者的思想。在他看來,即使死他五千萬老百姓,只要能夠把五百個富人殺掉,把富人的財產分掉,這個“革命”就是合算的,應當支持的,而你陳有西反對這樣做,就是“投降派”,是“綏靖主義”。

  如果甄鵬這樣的人,真正左右中國的未來政治,人民成魚肉,成炮灰,那是理所當然的。

  第二、我們的體制有沒有自癒能力

  甄鵬批評我的第二個觀點,是我的“同船理論”。是我說的,“大家都在同一艘船上,船沉了對誰都沒有好處,所以應該同舟共濟。”我確實在很多演講中說過,中國是一條慢行的大船,我們要做水手幫助划船,而不能一個人太快掉大海裏,更不能砸船,棄船。

  而此公是如何批評我的這一思想的呢?他說:

  陳有西說,我們的理想和體制都沒錯,“我們的問題是後面發生的,慢慢蛻變的,逐步惡化的。”對這句話,我只問陳有西一個問題:“為什麼所有社會主義國家都出現過問題?”

  他自己也害怕這樣推論的邏輯後果,又連忙說,他只是為了反駁我,而不是支持革命。這位博士的邏輯能力可見一斑。他這樣的觀點,還能有其他的道路嗎?

  中國政治現狀,以及當前的政治力量的對比,鼓吹現階段的對現體制的完全否定,不但是癡人說夢,同時即使按照那些所謂的革命論者的方法論角度看,也是書生在談國事。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這種淺薄,其實無需去提醒他,因為現實會教育他。我只是討厭這樣說的人,忽悠別人沖上去,他自己到時恐怕早在國外了。

  第三、關於小河案的是非

  甄鵬批評我的第三個觀點,是根據道聼塗説的陳光武網上的傳言,對我的小河案表現進行評說。這是此公的高明之處,他明知道我對小河案,在楊金柱和斯偉江發表嚴重失真的言論後,我出於大局不發一言,現在如果我批評小河案的律師同行,他就達到了把我拉進混戰的目的。其實此公一沒有到小河聽過現場;二將陳光武分析我的觀點當成我的觀點來進行批判;第三,我沒有同此公有任何討論,也沒有同他說話,他卻在陳光武網上搞個假想敵來批判,讓人看起來好象我在同他爭論。他原文就是這樣的一種演繹:

  “請問陳律師:1、這是律師的責任嗎?您何時也要求律師講政治、講大局了?2、還鼓勵、引導呢?您是公檢法的領導啊?!”陳光武說:“律師做案子,只講法律,不講政治是對的。但做人,則不能和政治絕緣。因法治也是政治。謝謝。”我說:“1、法治和政治是相對獨立的;2、律師不是人嗎?您怎麼把律師和人對立起來?3、依法辦事是法官的最底線要求,沒必要捧得太高。這也是有西律師受批評的主要原因。”法官和律師只能講法律,不能講政治。反對政治介入司法,是包括陳有西在內的所有體制內、外健康力量一直堅持的原則。如果陳有西鼓吹律師應當講政治,那麼他憑什麼反對法官講政治?

  小河案,是非自有後論,我會說話的。而此公同陳光武的對話,基本上可以用上海話的“搗漿糊”來評價。而在政治和法律的關係問題上,他基本上透出了底牌,是一個對政治法律基本不懂,卻又要裝懂的人。第一、他對我的“反對法官講政治”觀點完全是造謠杜撰的,我沒有任何一篇文章說過這種觀點;第二、法律在任何朝代、任何國家都是政治的一部分,陳光武和他像模像樣討論的觀點,說法律和政治無關,其實都是前提都沒有搞明白的錯誤觀念;光武總是做好人,既想同他說理又想迎合他,搞得自己本來十分明白的政治與法律關係,也跟著說糊塗話;第三,我們在批評的小河案的講政治,其實是指講服從,聽大腦殼,根本不是講政治。最大的政治,大政治,恰恰是嚴格依法辦事,樹立法治的權威;第四、對小河案,全面指出違法的,恰恰是我最早全面論述的。是我春節期間就發表的《漢德法官的觀點為什麼基本上是錯誤的》,小河律師團所有後來的抗爭觀點,特別是楊金柱的那麼多論,沒有超出我半年前這篇文章的基本立論和指出的問題。只是我後面不重複去說了,這些觀點好象都是斯、楊提出來的,而我是反對這些觀點的。好在網路時代的好處,是文有時間,每一秒都差不了。一查就明瞭。因此網上幾個人,是用我半年前的觀點,來攻擊現在的我。我只用微笑就夠了,因為誰也改變不了已經發表的文章的事實。其實我只是反對那種指名寫公開信、沒有任何實際作用、只會破壞辯護環境的方法。我的觀點,一直到最後發表辯護詞,從來沒有改變過,也從來沒有退讓過。更沒有勾兌和投降過。謊言重複千遍成了真理,這種事在資訊瞬息更新的今天,特別有效。有些人要做英雄,總要有一個比較,我願意暫時做這個比較物。而陳光武網上那些從李莊案開始一直想塗黑我的人,終於嗅到了好象我們“內部分裂”的機會。而這個博士後,也以為找到了他亮一手發表高論的機會。可惜他根本不會去認真做學問,搞清真相和來龍去脈。其實他根本就想錯了,楊金柱、斯偉江再混蛋再糊塗,我們一個電話也就罵清楚了,而他,基本上門邊都沒有摸著,不知道我們真正在爭什麼。

  第四、關於斯偉江的立場論

  甄鵬批評我說:

  陳有西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耍了個花招,他說:“斯偉江的立場,是一個獨立知識份子的立場,認為必須與權力保持一定距離,並且時時質疑權力。不是一個政治的立場。”

  陳有西將身份進行了偷換:斯偉江不是律師而是獨立知識份子;他本人不是律師而是政治家。另外,陳有西犯了一個嚴重的概念錯誤:只有改良是政治,難道革命不是政治?必須指出,斯偉江和我本人仍然寄希望於改良。在任何國家,革命都不為法律所容,但是“革命是司法不公的最後救濟手段”。

  《新京報》那篇人物專訪,是相當有深度的一篇報導。記者是有深意的。他們將我和斯偉江比較,是因為社會上已經把一種虛像當真,好象中國的律師界,或者說公共知識份子中,已經出現了兩派,革命派和改良派。其實這種分野是不真實的,自作多情的。中國目前的知識界,根本沒有形成這樣的力量,自貼標籤只會自尋煩惱。

  我當時特別強調了斯偉江的獨立知識份子的立場,是為了去政治化,斯偉江不是革命黨。甄鵬不瞭解這篇採訪的背景,他根本無從知曉我為什麼這樣回答。由於斯在小河案後的一些言論,同時代理了山東等地的一些敏感的案件,在一些網上,特別是陳光武網上,已經上了一些借刀殺人的五毛們的當,把斯偉江革命化。明裏是抬他,其實是殺他。誰都知道,今日中國,這種標籤意味著什麼。楊金柱不會有危險,因為他已經娛樂化,沒有人把他當真,自己也自稱“怪俠”,就像祝枝山,他再瞎鬧騰都不會有政治風險。這也是這個湖南蠻子的精明之處。而斯偉江是認真的,他的危險是實實在在的。因此,我向《新京報》一再澄清,斯偉江的立場,只是一個獨立知識份子的立場,而不是一個政治的立場。他沒有否定現有體制,也只是想改良這個體制中的問題,他同我的分歧,只是方法論的分歧,只是急躁和穩妥的分歧,因此從根本上沒有分歧。

  以甄鵬的學歷和人品,我相信他不是要害斯偉江,而是一種為了嘩眾取寵而故意進一步撕裂擴大這種分歧。體現他也是其中有發言權的一派,也有身份,其實根本就沒有把基本的問題搞明白。而結果則是搞混真相,弄假成真,送斯偉江上路。

  第五、關於體制內健康力量

  甄鵬最後還代表他自拉的陣線,指責我造謠:

  陳有西對他的批評者進行了造謠:“這樣的判斷的最大失誤是,13億人口的國家,八千萬黨員,二千多萬公務員,如果你將體制內的所有人都否定掉,這個國家是沒有希望的,任何社會的前進,每一步改革、改良,到最後,還是要依靠體制內的有良知的人。”據我所瞭解的情況,斯偉江(包括我本人)只對公權力的違法行為,特別是法官的枉法裁判行為,進行了批評。我們何時將矛頭指向了全體黨員和公務員?請陳有西律師拿出證據來!

  他不但套了斯偉江的近乎,好象同他很熟、還一個觀點,還把其他人也代表了。這是一些沒有底氣的文人常用的方法。

  小河案一審判決後,網上對法院一片批評之聲,唯一一篇中性的文章,就是我的“體制內健康力量”。此後,很多人在網上諷刺指責我,“體制內健康力量”成了我發明的同吳思“潛規則”名詞一樣的網路熱詞。現在微博上經常有人譏笑:“陳有西說的體制內健康力量在哪里”?我一笑置之。網上的調侃可以不去管他,但是此後小河律師團內部,也出來了很多極端的聲音,包括現在二審期間,仍然沒有改變,說體制內沒有健康力量,完全否定體制內力量的作用。這是有大量網文證明的事實,根本不是我“造謠”。我覺得這是一種不客觀、也很危險的情緒。如果這樣發展下去,將進一步破壞官方對中國律師業的基本判斷,導致進一步的反彈,根本性地改劣律師業的生存環境。因此,我必須借這次專訪,大聲地說出來,讓社會知道,中國律師業的主流,是同體制合作的,我們批評的,只是個別地方、個別案例,雖然這個個別已經是遍地狼煙,但中國律師同體制合作、進行對話而不是對抗的基本趨向,是不會改變的。一個律師團的聲音,也代表不了中國律師業的聲音。我強調8000萬黨員、2000萬公務員的作用,是政治判斷,也是客觀事實。而現在悲觀、悲憤的情緒彌漫著律師界,我們需要這種提醒的聲音。

       第六、關於青年律師的培養和前景

  自稱有律師資格並在公司任職的甄鵬,對律師的招聘和培養,本應有一定瞭解。但是他為了把我包裝成“富人律師”“欺貧愛富”的律師大佬形象,讓青年律師批判我、遠離我,說:

  陳有西說:“我們現在招助理,還要看看他家裏條件怎麼樣。”有人馬上就指出:“陳有西律師原來也嫌貧愛富?應聘律師助理也要‘拼爹’?”陳有西現在是有錢人,當然怕革命。楊金柱不一樣,家產馬上就要捐了。

  提出這個問題的發明人,其實不是這位甄鵬,而是《烏有之鄉》大紅大紫的所謂才女打手,那個誹謗我的貼,在烏有關閉之後,一直就掛在那裏。他們是很希望我回應的。不知有多少五毛把她的臭文章想貼到、鏈結到我網上。我一直不屑於去理。而這位政治學博士後,拾人牙慧撿過來用在這裏。

  這是我在一個大學演講時,回答學生如何選擇就業、律師如何招聘的回應。告知不要都擠到大城市,在高消費的城市裏,沒有生活基礎,沒有業務,沒有經驗,大所不會要。別人是做了不說,我是真心告知提醒。我們是要麼不招,招了就要對人負責。不會招了助理白乾。當時的學生沒有一人提出異議的,都引起了他們的深思。而烏有的五毛,當時為了批李莊150萬,重慶機場要楊金柱還130萬,而我就是欺貧愛富招助理。其實回答這種問題極為無聊,因為如果我是這樣選人的,京衡律師集團怎麼可能開辦四年發展成集團,八年從3人發展到200多個律師和助理?但是這位用寫論文注解等道貌岸然的方式寫的文章,用的就是這種極為無知的事例,而不去看看我同大學生互動的全文。

  每個人都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但是每個人在發表看法的時候,別人也在審視他。互聯網時代魚龍混雜,我們有時要對付一些有層次的人的討論,也要對付一些很沒有意義的人的口水。這位甄鵬先生達到了目的,終於拖住我寶貴的幾個小時來寫這這篇很沒有意義的文章,但是我也自私,明知這種午夜耗時回應毫無意義,但又不得不然。因為,天上有雷雨也有酸雨,我們有時總要愛惜一下羽毛。(8,31-9,1。1:15)
來源: 陳有西學術網 | 來源日期:2012-09-01 | 責任編輯:向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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