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高層自爆:在華夜夜笙歌 煙酒嫖度日
http://china.dwnews.com/news/2012-08-22/58808618.html
2012-08-22 00:48:18
【多維新聞】外企高層自爆“入鄉隨俗”,在大陸經商接受客戶款待的奢靡生活,夜夜笙歌;醒來發現身邊躺著陌生女人;一晚消費酒水20萬美元。有學者直言,外企在中國須接受“潛規則”,生意才能成功。
綜合媒體8月22日報導,“在中國,你幫我,我就得幫你,關係這種東西很難處理。” 內地貪腐橫行,外企高層“入鄉隨俗”。大摩房地產基金前中國區負責人彼得森(Garth Peterson)因犯行賄罪,觸犯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而被判監9個月。他日前接受電視訪問時辯指,自己的行為雖不正當,但在中國特殊環境下,根本不能稱之為“行賄”。
煙酒嫖度日 監管漏洞百出
在新加坡長大的彼得森,曾在杭州上大學,說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話和上海話,是標準的中國通。“我從來沒有賄賂任何人,”彼得森稱,在中國房地產飛速膨脹的大環境裏,每個人都瘋狂得近乎失控。他以三個詞形容自己的中國生活:煙、酒和嫖(smoking, drinking, womanizing)。
他自爆稱,每週都有三至四晚,接受客戶款待通宵唱歌;自己經常瘋狂飲酒,醉得不省人事,在家醒來時,發現身邊躺著一個完全不認識的女子;有客戶一晚消費了20萬美元的酒水。
美國當局決意加強執行“反海外腐敗法”,彼得森諷刺說,若把這些特殊因素考慮其中,那就相當有趣,“在中國,你幫我,我就得幫你;關係這種東西很難處理。”
他認為,美國和大摩只是殺一儆百,把自己樹立為反海外腐敗的典型罷了,其實大摩內部對於海外腐敗的監管漏洞百出。但彼得森的同事直言並非每個雇員都和彼得森一樣世故,“他完全本地化了。”
打關係才成功 學者籲改革
摩根士丹利房地產於2006年在上海成立辦事處以負責中國區運營。一口流利普通話的彼得森為該美國銀行的房地產基金圓滿完成若干具有標誌意義的頂級房地產項目,從而為自己在中國房地產業贏得良好聲譽。
2002年,年僅32歲的彼得森進入大摩房地產基金香港辦事處,2003年初開始頻繁往返上海,屢為大摩拿到地產項目。有同事形容其為“人際蜘蛛”——無論到哪里,他都能迅速地編織一張關係網。直至2008年被大摩解雇為止,他至少參與了該公司在中國的28項交易。
彼得森娶中國人為妻,在北京生活過很長時間,不僅可以講一口標準的漢語,也十分精通中國式的人情世故。
彼得森的中國故事,折射跨國公司在中國遭遇的困境。為了適應中國的人情世故,外企往往起用華人或中國通擔任公司高層,純熟利用“關係”活躍在中國政商兩界,但一不留神又會觸犯《反海外腐敗法》。
2009年2月11日,摩根士丹利宣佈,依據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解雇了一名涉嫌行賄的在華雇員。
《反海外腐敗法》也叫《反海外賄賂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該法於1977年制定,1988年修訂,旨在限制美國公司利個人賄賂國外政府官員的行為。美國朗訊就曾因涉嫌該法被罰250萬美元,其曾邀請中國官員、運營商高管等赴美遊玩者高達近千人。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直言,外企行賄是“本土化”的一個方面,他們須接受中國潛規則,才能在商業上成功。港大中國發展國際研究中心主任趙曉斌指,外企在中國頻繁爆出賄賂案,是內地監管缺位所致,中國須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真正建立以法律和制度為準則的市場經濟運行機制。
(宋如鑫 編輯)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XX勾當 可以休矣!
企圖藉勢藉端壓迫別人妥協或低頭的人 令人心寒與不齒!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