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局長“不得攻擊領導人”表態引質疑
http://china.dwnews.com/news/2012-07-25/58790638.html
2012-07-25 08:38:35
【多維新聞】北京公安局長警告,在互聯網上攻擊党和國家領導人及現行體制,製造和傳播政治謠言,將受到嚴厲打擊。線民和律師表示質疑。
北京公安局長傅政華7月24日表示,利用互聯網製造和傳播政治謠言,攻擊党和國家領導人及現行體制的,情節輕微的將予以公開警告,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嚴厲打擊。
傅政華是在一次網路整治會議上作此表態的。北京市將於7月底至8月31日開展暑期網路環境整治行動。北京公安局長的這一表態在微博上引起線民的質疑。
《南方都市報》25日發表文章,題為“批評才是正能量”。文章談及香港政府應對暴風雨的措施,寫到:“在港人眼裏,港府做得好是應該的,批評和挑刺會幫助港府改進工作。眼裏容不得沙子的香港人認為,批評並非負能量,相反,盯著政府才是最大的正能量。”網友“蠢是美德”在微博上就南都此文發帖說:“不能批評,北京公安局長說不許攻擊現行體制,要抓地。”
“葛劍秋的空間”在微博發帖說:“當心,北京市公安局長剛剛說過,攻擊現行體制違法、有罪,草民還敢公開串聯起訴政府?”
“周祿寶”發帖說:現行體制好不好不是你北京市公安局長一人說了算,不要把自己搞得就是一部活憲法、救世主,也別把自己當成一手遮天的皇帝。
律師劉曉原指出,一位公安局長的任務是執法辦案,而不是對線民作出這種籠統的警告。“任何一個行為是否違法,應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如果有個案,可以具體分析。但是這樣籠統的說法,是帶有警告性質的,的確會引起一些線民的害怕。因為他們分不清什麼是攻擊,什麼是批評,或者批評過火。”
劉曉原說,公安局長如此表態,可能會誤導下面的執法人員,導致任意執法。公安局長作此種表態的行為本身,便是違背法治原則的,體現的仍是一種人治的觀念。
劉曉原律師說,沒有法條寫明“攻擊党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政治謠言”,或者“"攻擊現行體制”及其含義。公安局長的表態像許多政府官員一樣,“比較平實”,並未使用法律術語。如果“党和國家領導人”受到人格侮辱,那麼他們與普通公民一樣,有權以“誹謗”、“誣告陷害”提起訴訟。至於“攻擊現行體制”,刑法中有不無爭議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是,對政府工作、體制的批評,與“攻擊”之間的界限在哪里,法律上並無明確規定。同樣,法律上有“捏造事實”的說法,但何謂“政治謠言”,無從定性。
(王新 編輯)
網友評論(9)
9# 匿名提交日期:2012-07-25 17:24:12
凡言及聖上,只許稱讚,不得言它,否則視為謀朝篡位,株連九族,連坐數村!
8# 匿名提交日期:2012-07-25 15:19:09
我們不攻擊領導人,我們讚美這些共匪流氓娼 妓行不行啊,疽長大人?
7# 匿名提交日期:2012-07-25 14:17:36
薄粉在網上大罵胡溫是漢奸,需要嚴懲嗎?
6# 匿名提交日期:2012-07-25 12:17:12
蠢是美德
5# 匿名提交日期:2012-07-25 11:40:58
"攻擊"的定義是什麼?批評是“攻擊”嗎?質詢領導人工作失誤是“攻擊”嗎?
4# 之達提交日期:2012-07-25 11:10:32
頂3樓。
3# 匿名提交日期:2012-07-25 11:00:23
毛澤東是新中國的第一代領導人,茅以軾、袁騰飛等這夥人一直在攻擊開國領袖,局長大人先把這夥敗類處理了再說。
2# 匿名提交日期:2012-07-25 09: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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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學淵評提交日期:2012-07-25 09:36:36
回到“惡毒攻擊”的文革時代,又有無數張志新、林昭要戰出來。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XX勾當 可以休矣!
企圖藉勢藉端壓迫別人妥協或低頭的人 令人心寒與不齒!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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