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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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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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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在周朝以前,對「上帝」的觀念是很強烈的,舉尚書事例如下:

 

湯誥:「爾有善,朕弗敢蔽;罪當朕躬,弗敢自赦,惟簡在上帝之心

太甲下:「先王惟時懋敬厥德,克配上帝

伊訓:「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以上是商朝的記事。

 

大誥:「已!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

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以上是周朝的記事,此外尚有多處言及。

 

到了春秋戰國,百家爭鳴,道、儒、墨、陰陽家、神仙家等都出現了,春秋時代大約在西元前770年,也就是距今2782 年左右,這時候多神論明顯興起,有文物斑斑可考。摩西出生約在西元前3500年,在中國春秋時代之前,約在商周之間,此時中國人對上帝的觀念十分強盛。商朝後,周朝的易經裏有大量的陰陽五行觀念,相信這就是孕育其後道教的搖籃,但易經以前,商朝時「上帝」顯然是優勢思想。在摩西時代見到的多神,與中國社會的眾多神明崇拜,可能發生時間相距不遠。

 

    道教以道家為根,是多神教,合理猜測多神的發展是因各自追求陰陽五行的道理而起,所以他們都認為自己是合乎天地自然的。我們不反對自然現象是有理可循的,我們的生活處處離不開自然,違背自然則食衣住行都要產生大問題,所以我們有很多的行為都必須順著自然來作。

 

    在聖經中與道家思想契合之處在所多有(道德經分上篇道經與下篇德經二個部分),舉幾個例子:

 

道經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創世紀第二章: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上述二段話的意思是一樣的,人懂了是非善惡,擇善棄惡,其實就是原罪。

 

道德經第十七章(道經):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羅馬書1:20)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這裡的「太上」顯然不在人的範疇,人們只能「知有之」,這「太上」應該就是那獨一的神,有的人不完全信祂,有的人不信祂,祂以簡單的話語成就萬事,人稱這個叫作「自然」,道德經在這裡,其實應該稱它是「神蹟」,而不是「自然」。這是十分嚴重的錯誤,可是至少我們還是看見根源是相同的,就是那個功成事遂的「太上」,也就是「上帝」。

 

道德經第三十九章(道經):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

道德經第四十二章(德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聖經以弗所書4章)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聖經沒有強調天、地、神明、萬物、侯王的重要,但聖經特別強調「一」的重要。道德經的作者同樣知道「一」非常重要,是一切的根源,甚至在德經提到「道生一」,可惜最終道德經畢竟沒說出「道」是甚麼,也沒說出那「一」是甚麼,昔之得一者又要如何得之?他沒能體認出「道就是神」。

 

    神的話語(道)造就一切,萬有是出於一神的話,我們能有所仗恃依循,是因為只有一個完整的、行得通的一神創造,如果真的有第二個,那就無所適從,無法前行了,我們因為「一」而能存在,最後也當歸於一。

 

    其實道教和道家不完全一致,道教是明顯的「多神」論,道家雖然思想奔放,並沒有主張多神的明確立論,只是開放了很多可能性。道教卻因此自己開花結果,產生很多門派,這些門派都想自己最終能掌握自然,很多修道、練功、法術…都於焉產生。

 

        三國裏的孔明,就是道家而且有術,他甚至克服自然,不然如何借東風?如何布下八陣圖?但基督的故事也有非自然的,耶穌把水變成酒、使死人復活、在水面行走、不接觸就能憑人的信心治病,從旁人的角度看來,不也是「術」嗎?但基督徒從來不認為自己可以施行法術,基督徒能作的,只不過是讓自己純淨,用信心來祈求恩典。我們相信神的大能,祂無須法術。聖經詩篇33章9節:「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

 

    道教用煉丹、練功追求長生不死,目標沒有錯,甚至值得讚美,只是方法有問題。基督教也同樣追求永生,但基督徒追求永生的方法是回歸神的純淨,是與神合一,這也就是神拯救人的方法。我們相信必須除罪,回到原初的美麗境界才有永生,不是自己去克服所有的困難,這是不可能的,道教的修練是不會成功的,或許可以使壽命更長一點,但根本不會有道德經第三十三章所謂「死而不亡者壽」這個情形發生,如果有,怎會我們從未見過任何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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