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成說: 「參與命案有共犯」
賴姓高中生命案,案件自始未徹底查清楚。法醫高大成受家屬委託相驗時認為,死者遺體無顱內出血,右臂有4處不明針孔、嘴巴有殘留液體、頸部有勒痕,因此推論死者先被誘騙到三樓空屋,被注射藥物殺害,再勒頸拖下樓。
然而,命案最關鍵的法醫解剖報告卻認為,賴姓高中生的死因是全身多處骨折,肋骨插破內臟大量出血而亡,沒有被下毒,幾乎已排除他殺可能。媒體更報導,檢方羅列出十大理由證據,排除他殺可能,並直指法醫高大成的「他殺說法」有誤,有刻意誤導之嫌。
對此,高大成特別在臉書撰文感嘆「我的法醫專業的水準是如此的低嗎?」之後又在某談話性節目中,再度提出證據反駁。高大成指出,賴姓高中生的脊柱從頭到尾都沒有斷,顱骨也好好的,如果是生前墜樓,「不只會出血,裡面還會骨折」。他透露,死者被送到醫院急救時,嘴唇鼻子上有瘀青,這明顯是被人「摀掩」壓迫掙扎造成的傷痕。
另外高大成提及,一般人死亡後是從體溫37度開始降,但死者體溫反而上升,這是被麻醉劑麻醉時會有的發燒反應。且醫護人員從沒受傷的手跟頸部打針,但手臂上卻有針孔痕跡。對於遭到檢方質疑「內行人說外行話」時,高大成表示,「我聽不下去,你要推翻我的證據?我自己親自去急診室問的」。
高大成說,一般都是檢察官在找有罪證據,法官作無罪推論,怎麼是他在找證據, 檢察官在做無罪推論?還自嘲是入戲太深。他呼籲,參與命案的共犯,絕對不會好吃好睡的,他說:「幫忙拿氯化鉀跟麻醉劑的,快點轉作污點證人,罪會比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