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果隨錄上記載:
麻城有姓王的某人,吃素持齋,經過三年,某日身上忽然長了難治的惡瘡,對於持齋起了退悔的心。
他的朋友安慰他:“你是持齋的人,佛與天神必會保佑你。”王答說:“我已持齋三年,卻得此惡報,持齋還有好處嗎? ”
朋友說:“你既然認為所持齋沒有用,可否把它賣給我? ”王某問他怎樣賣法,朋友告訴他,每持齋一天一分錢計算,吃素三年共可賣銀錢十兩八錢。
王某很高興,立即寫了收據拿了錢,把持齋吃素的功德賣給朋友,打算次日就要吃肉破戒。
不料當晚夢到二個鬼來責罵他:“本來十個月前你就該死了,因為你持齋修行,所以能延命到現在。你既賣去持齋功德,算起來反而讓你活過頭了。”說罷立即要捉他走。姓王的哀求鬼卒暫且寬容,延緩一天,願意將錢退還,恢復吃素持長齋。
明日,找到他朋友,說明原委,想討回賣齋的收據,朋友說昨天回家就在佛前用火焚化了。王后悔不已,當天果然死了。
王某人本來十個月前就應死亡,因持齋修善的功德,使死亡的重報,轉變為較輕的、只生惡瘡的苦報。卻因他的賣齋與立即死亡,而彰顯了其中的因果轉變情形,足以為本章所述因果原理作最好的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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