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國36年(1947)2月27日,由台北的查緝私煙事件所引發的全省性「二二八事件」,無疑的是一次影響台灣民心與社會極為深遠的不幸事件。此一事件,不僅使當時本省不少士紳與地方菁英喪生,且導致若干無辜民眾之財產損失與牢獄災厄。由於政府對此事件的處理未盡妥善,以致若干受難家屬積怨難伸,社會人士也多有不平之鳴,近年來頻頻要求政府對事實真相有所說明與交代。職是之故,李總統登輝先生乃於民國79年6月19日敦請邱資政創煥先生對本案進行初步探討,復採其建議,指示行政院進行研究,並作妥善之處理。行政院遂於同年11月29日成立「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專案小組」,請施副院長啟揚先生擔任召集人,隨即於同日召開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會中議決:為撫平歷史傷痕,消弭省籍間誤會,宜另成立「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及學者專家,根據國內外有關資料,撰寫「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公諸於世。
「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以下簡稱本研究小組)係由行政院遴聘社會賢達及學者專家組成,於八十年1月17日正式宣布成立。研究委員為陳重光、葉明勳、李雲漢、何景賢、張玉法、陳三井、遲景德、賴澤涵等先生,並推陳重光和葉明勳兩位先生為召集人,賴澤涵先生為研究報告撰稿總主筆。本研究小組之任務,在對「二二八事件」作全面性之調查研究,以一年時間撰成報告,作為政府處理此一事件之參考,並由行政院予以公布。研究小組之立場與態度,誠如葉召集人明勳於1月17日在記者會所說:「二二八事件的研究報告,內容將著重在事實的陳述及學術性的研究分析,沒有個人的感情成分及主觀意見,以力求客觀公正及可信度。」
由於研究工作繁重、期限短促,為求不負社會的期望,順利完成任務,乃於「研究小組」下設一「工作小組」,聘請台灣史研究者負責實際研究與調查之工作。該工作小組由賴澤涵先生擔任召集人,並邀請吳文星、陳寬政、許雪姬、黃富三、黃秀政等先生為研究員;另聘方惠芳、陳美妃、簡榮聰等先生為兼任研究員,分別協助許雪姬、黃富三、黃秀政等人之研究工作。各研究人員的研究範圍大致區分如下:陳寬政負責事件傷亡人數的推估;黃富三負責北部地區(台北縣市、新竹、桃園)的研究;黃秀政負責中部地區(苗栗地區、台中縣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及雲林縣地區);許雪姬負責南部地區(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及澎湖地區);吳文星負責東部地區(宜蘭、台東、花蓮及基隆地區),賴澤涵則負總纂之責。
由於「二二八事件」一向被視為禁忌,可信資料零散不全,故亟需加強檔案文書之蒐集,並進行訪談工作,以期獲取充分的史料。為此,工作小組成員費時費力,全心投入此二項工作。在蒐集資料方面,除了徵集台灣現有之政府檔案外,研究人員並分赴海外及大陸地區,蒐集相關之珍貴檔案,例如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檔案館所藏George H. Kerr先生所捐贈的「二二八事件」檔案、英國公共檔案局(Public Record Office)的淡水領事館檔案,以及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的資料(幾經波折才取得)等。研究小組所獲資料之豐富,在當前海內外進行此一問題之研究計劃中,堪稱無出其右。
至於訪談工作,起步之初,因部分有關人士對政府支持的研究工作心存疑慮,甚或敵視、阻撓,以致進行得不甚順利。所幸這些困難,均為研究人員的誠意和努力所一一克服,接受訪談的受難者家屬和見證人數目,較當初所預擬的一百二十人,多出兩倍半。在受訪人選方面,工作小組原定計劃是不分省籍,凡為當時的見證人與受難者家屬均進行訪談,以達成客觀、周延的目標。然而,一則由於受害外省公教人員及其眷屬、傭工大多已獲撫卹或救濟;二則由於外省籍死難者多屬隻身在台,無從查考,且不少受害者在事變後已返回大陸,目前不在台灣;三則由於許多外省籍人士基於不同的理由,接受訪談的意願不高,以致訪問對象以本省籍人士佔多數,此乃本研究引以為憾之事。
本研究報告的時間斷限,原則上係自民國36年2月27日緝煙事件發生,以迄5月16日清鄉結束為止。固然其後尚有與「二二八事件」有關而遭懲治之案件連續發生,但由於事涉廣泛、案情複雜,非有限人力在短期間內所能圓滿處理,故不列入本研究報告之內。
「二二八事件」雖係台灣史上之重大事件,惟迄今為止,有系統的學術研究並不多見。李筱峰為第一位探討此問題者,其在《台灣戰後初期的民意代表》一書中,列有專章討論「二二八事件」;賴澤涵、馬若孟(R. H. Myers)及魏萼合寫之《悲劇性的開端:台灣二二八事變》一書,則是較有系統探討該事件的學術著作;近年來,對此一事件之研究,亦有不少文字發表。惜乎上述著作雖各有其貢獻,然均未能大量參考第一手資料,以致論證基礎頗為薄弱,學術信度略嫌不足。此外,民國七十六年解嚴以來,口述歷史、見證人的回憶錄等大量出現,其中,有價值之作品固然不少,然而,史實與論點尚待驗證剖析者,為數亦多。為彌補此一缺憾,研究同仁一本學術立場與公正客觀態度,對此事件作一綜合之深入研究,期能釐清四十餘年來隱晦不明、眾說紛紜的問題。本研究所欲究明的問題包括:該事件的背景為何?各地衝突和傷亡情況如何?該事件本質上是蓄意暴亂或要求政治改革?政府處理此一事件之決策過程為何?國軍抵台後之報復和清鄉,各地之受害情形如何?當時之善後措施為何?除此之外,本研究亦從訪談資料中歸納出受害者的建議,供政府做為妥善處理本事件之參考。
「二二八事件」是一影響深遠的歷史問題,也是關係社會和諧與全民福祉的政治問題。是故研究同仁受託之始,即深感責任重大,莫不懷抱臨淵履冰之心情,詳究史實,審慎立論,期其大公無私。本研究報告公布後,倘能有助於海內外同胞對此一事件真相之了解,從而化解四十餘年來受難者對政府的怨懟與省籍的隔閡,促進社會之融洽祥和,裨益國家民族,當為研究同仁之最大願望。惟同仁學養、才識有其侷限,研究時間又極其短促,疏漏謬舛,在所不免。尚祈海內外專家學者與社會大眾不吝指正,以為日後改進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