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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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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光復初期的有貪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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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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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僧劍

作者:褚靜濤文章來源:《南京社會科學》2006年第2期點擊數: 1159更新時間:2007年03月06日
台灣光復初期的貪污問題
談到二二八事件,人們總會提及官逼民反,是國民黨的腐敗統治導致台灣人民反抗,並且舉出大陸籍公務員貪污受賄的事例。因各派政治力量從來都是用二二八事件為現實政治服務,無暇顧及事實。為此,筆者草成這篇短文,試圖還原二二八事件的一點真像。一、大陸籍公務員行政效能低下
《開羅宣言》發表後,1944年4月,蔣介石成立台灣資源調查委員會,作為研究收復台灣的職能機構,任命日本通、台灣通陳儀為主任​​委員。台調會的主要職能是編譯台灣資料、培訓人才、擬訂接管計劃。日本在台灣推行歧視教育,台籍青年的出路是學醫,或讀師範學校,台灣總督府的高級官員為日本人壟斷。台胞操日語或閩南話,不懂國語,從事低級職業,一旦40萬日本僑民、20萬日軍撤退,台調會準備的接管人員不過1000餘人,談何填補這個巨大的權力真空?中國仍處於農業社會階段,缺乏現代化的人才。陳儀受日本教育多年,習慣於行政命令,集權統治,對民國社會的亂像有著痛入骨髓的感受,亦試圖改變之。僅靠他個人的力量只能是擋車的堂詰訶德。大陸的日本通到處都是,台灣問題的專才卻很少,國民政府無力培訓幾萬名優異人才赴台。一旦接管台灣,必然出現權力真空。陳儀洞悉台灣接收與重建的實質,卻不能解決這個關係台灣興亡的根本問題。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接收台灣需要大量人員。陳儀有自己的班底,仍感抓襟見肘,單靠幾個處長、120名訓練班學員及台灣警察幹部訓練部培養的932名學員根本不夠。
日本在台灣推行殖民統治,戰前剝削農村經濟,繁榮都市,使社會經濟畸形發展。戰時大量榨取農村經濟,充作戰爭資本。投降時,地方殘破,生產脫節,經濟崩潰,通貨膨脹,人民窮困。慶祝光復的火焰逐漸熄滅,冷酷的現實暴露了殘缺的一面。
陳儀治台,起用了沈仲九等主閩時期的班底,台幹班培養的中下級幹部,及台調會的幾個半山,乃一時之選,卻無法保證中下層公務員廉潔高效。接收人員對台灣環境陌生,各種管理、程序及手續沿用大陸那套,適用與否,未加深究,不了解日人的成規,無法革新汰舊,行政效率低下。一些人亂占亂收,化公為私。行之於大陸,人民習以為常。受了日本50年統治的台胞,上下習於法制,怨不如昔。
1946年1月,閩台監察使楊亮功抵台,訪晤黨政當局,視察各機關及台灣大學,發現民眾對地方政府不滿,原因有:“(1)米糧統製配給致釀成米荒,現已取消配給辦法;(2)貿易統制剝奪民營事業;(3)台省人民能力較低,被任為政府高級公務員者甚少。其外,如台幣每元折合法幣三十元,駐軍暨中央駐省機關咸感困難,接收工廠大半陷於停頓,失業人數增加,影響地方治安,目前海上交通未恢復,對外貿易悉多隔絕,陳長官雖極勤廉,然以人才缺乏,對各項事業不免有難乎力主感。” [1]還有“物價高漲,盜案迭起,軍紀欠佳,搶劫走私,辦不勝辦,影響民心,致為可慮。” [2]他致電監察院於右任院長,反映台灣民情。
美國駐台記者牛頓(William Newton)目睹台灣亂象,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痛加抨擊:“(一)台灣之中國行政當局充滿腐敗散漫氣象,毫無從政之能力。(二)重慶政府委派前往台灣之大小官員均竭盡其吸收貪圖能力,現台灣全島之血液幾一滴無餘。例如米食價格竟較戰時高至十倍,其原因不外官方以二元之值向耕農強迫徵購,而後以十八元之價售出。煤炭以二百元強迫購買,而以一千元售出,醣類及其他亦然。(三)劫掠恫嚇沒收及其他不顧人民權利之事件層出不窮,例如搶劫行人手錶寶飾之行為。(四)島上時常發現打倒主席(按台灣主席)之口號及標語。(五)台民台記者稱美國對待日本較台灣為仁慈,何以對日本僅使用原子彈,對台灣竟使用華軍也。” [3]
閩台通訊社編的《台灣政治現狀報告書》,稱接收5個月,台灣十分混亂,“三民主義”變成了“三眼主義”,甚至有人在舊總督府大門前掛起一幅大漫畫,後面有一隻喪家之犬垂頭喪氣出去,前面有一隻無能愚蠢之豬搖搖擺擺進來,以諷刺政府的無能。台灣又有“五天五地”的流行語:“日本投降前因為盟軍的轟炸,所以'驚天動地';日本投降後聽到台灣的光復,所以'歡天喜地';接收人員到台灣以後原性不改,所以'花天酒地';重用日官輕視台胞政治混亂,所以'黑天暗地';工廠關門交通阻塞物價飛漲,所以'呼天喚地'。” [4]這些感性的描述,從一個側面勾勒出台灣的亂象。台灣復興困難是日本發動侵略戰爭帶來的,即使大陸不派一人赴台,戰後台灣的接收與重建也是異常困難,把責任推給來自大陸的軍公教人員,完全是顛倒是非。
台灣人厭惡日本人的歧視待遇,罵日本人為“狗仔”,戰後,他們發現所歡迎的一些內地人,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稱來自大陸的外省人為“豬仔”。“狗去豬來”表達了他們內心的失望與不滿。比較起來,“狗”變得可愛起來,一些台灣人開始懷念起日本人。二、清查貪污
一些大陸主管層層汲引私人,乘機舞弊,為台胞所不滿,這筆賬記到陳儀頭上。高雄市長連謀是陳儀所賞識的,因官聲不好,立即予以免職。台訓班兩個學員因接管時有不法行為,先後被送交法院。警憲特橫行不法,激起台灣人的反感。夏濤聲在福建時期是陳儀的隨從秘書,擔任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主委後,呼朋引類,企圖壟斷輿論,與各處未能協調一致,尤以配給紙張時任意限制,為台胞痛恨。風聞民間的指責,1946年6月,陳儀勸誡公務員:“現在還不時聽到人民罵官吏貪污,我們是否尚有貪污存在?是一二壞人的劣跡,還是普遍存在的惡行?最近聽說有些機關職員購辦物品取回扣,這種取回扣的貪污行為,是種可怕的傳染病,希望各單位主管徹底查一查,是否僚屬有這種弊病,如果還有,則人民罵我們貪污,我們怎能辯護?我對政治唯一的希望是肅清貪污,無論機關、工廠、學校、公營事業機關等,都不容有貪污份子存在,這是修明政治的唯一條件。” [5]
台北市警察局司法科長李乾麟吞沒臟款,及第二分局局長王欣鑫非法勒罰人民,經台北市警察局長陳松堅數日來親自查究,予撤職查辦,送法院審理。[6]
行政長官公署的專賣局、貿易局為肥缺,也是貪污腐敗的溫床。7月16日,台北《民報》打出“瀆職貪污不知恥,專賣局百鬼橫行”的大標題。[7]專賣局職員的瀆職貪污經《民報》揭發後,引起各界人士關注。因專賣局黑幕重重,受害人敢怒不敢言,任其敲榨。一般民眾閱報後,紛紛聚首討論回收各人損失辦法,陸續訪問《民報》社,談其遭到勒索情形,提出證據,轉請當局究辦。[8]
國民黨台灣省黨部關心民瘼。7月21日,在省黨部舉行的國父紀念週上,主委李翼中報告台灣省政治現狀,分析官民隔閡的癥結,勉勵同志,應協助政府肅清貪污,共同建設新台灣。[9]
8月初,閩台區接收處理工作清查團劉文島團長抵台,表示聽取報告,無論何人均可密告,密告人姓名守秘密。[10]8月15日,李翼中發表談話,呼籲省民協助清查團,踴躍密告檢舉貪官污吏:“餘極盼眾台灣同志同胞,共秉除惡務盡之義,竭各人之所知,摒絕一切感情作用,切實蒐集證據,向該團密告或檢舉或將被貪官污吏隱匿盜賣之敵偽產物,其隱匿盜賣之數量人名地點時間具體向該團密告。” [11]
清查團赴各地視察,經新竹、台中、日月潭、嘉義、新營、台南、高雄、左營等地,視察大小工廠十餘處,召開各界民眾座談會,聽取意見。8月25日,清查團抵高雄,次日與高雄市參議員等舉行座談會,劉文島說:“本人在台北時,林茂生先生對本人講了這樣談話,台灣譬如……祖國的小姐,被日本掠了五十餘年,勝利後,由祖國來一班兄弟,到台灣尋出被他人掠去的妹妹,是當然之事也,但是這班兄弟,不能尋出了自己小妹妹,反而爭奪寶島之金銀財寶,奪去後不顧自己小妹。本人想,這種人,不是奪了寶島的金銀財寶,不如奪了自己妹妹的金銀財寶,這回父親的蔣主席,命令我們到台灣,慰安受五十餘年痛苦的妹妹,或是搜出奪去妹妹金銀財寶的可惡兄弟,加以處置,希望大家不要客氣,積極協力所提問題。(一)要提綱挈領。(二)要指出具體事實。(三)理由可不必說。” [12]前高雄市長連謀與前台澎海軍要塞司令李世甲胡作非為,劉文島表示接到控告件數,大多就是連謀與李世甲。[13]
8月6日至9月12日,清查團共收文384件,其中舞弊案64件,對專賣局長任維鈞、貿易局長於百溪,請長官予以行政處分,移交法院處理。[14]陳儀對貪污受賄案絕不手軟,立即復函劉文島,關於台灣省兩局案件,接受該團的建議。劉文島對陳儀辦事公正,表示敬意。[15]長官公署停止任維鈞、於百溪的職務,派工礦處主任秘書陳鶴聲代理專賣局長,於瑞熹代理貿易局長,兩局舞弊案送至高等法院檢察處,18日轉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16]
據《民報》披露,貿易局專員張釗、馬鳳岐、伊允稷、方瑞瑤等貪污案,舞弊總額達台幣8000萬元。專賣局舞弊案總額約3000萬元。[17]9月17日,貿易局專員張釗、馬鳳岐、伊允稷、方瑞瑤等貪污案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18]
監察委員劉文島屬國民黨CC系,他赴台查緝貪污案,外傳為打擊政學系。返回南京,10月13日,劉文島接受《中央日報》的採訪:“因為台灣這個地方不比其它的收復區,它是一個淪陷了已經五十一年而被敵人苦心積慮不惜以全付精力建設成一個規模畢具的地方,所以為了政府的威信以及使地方官員充分發揮才能,我們不能不把那些貪污份子予以肅清。如果有貪污,我們就必須依法嚴辦,而且要趕緊嚴辦。陳長官對此不但完全同意,而且根據了我們的提議,特地指派了他的會計長和專員與我們共同徹查。現在外面對於台灣就有這樣一個不清楚的認識,以為我們清查團在台灣清查出的貪污案件,完全是與陳長官為難,這真是徹底的錯誤。……陳長官並未貪污呵!”劉文島舉出了二個清查貪污的例子,一個是專賣局長任維鈞鹽專賣的帳目不清,前後相差達3萬至5萬噸,接收後的日本公賣鴉片也少了84公斤。第二是貿易局長於百溪拿不出各種接收原始清冊。[19]
三、被誇大的貪污
台灣的報刊雜誌經常揭露大陸籍官僚的醜惡行徑,報載的重大貪污案件有:省專賣局長任維鈞貪污500萬元台幣案;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任台灣省紙業印刷公司總經理時,把幾部大機器(當時值千萬元台幣)廉值標賣,暗中自己以40萬元台幣買下來;轟動全國的台北縣長陸桂祥貪污5億元台幣案,等等。[20]這些指控,有的確有其事,有的捕風捉影,有的誇大失實。於百溪、任維鈞貪污案查無實據,不了了之。台北縣長陸桂祥貪污案完全是人身攻擊。1946年8月27日,上海一家小報《前線日報》在第五版載台灣通訊“台北縣長陸桂祥貪污竟達四萬萬”:“渠到任不久,即盜賣台北縣政府之配給布達二萬七千萬元,盡入私囊。侵吞日籍教職員二三兩個月薪津七千八百萬元左右;剋扣台北縣五千教職員三個月薪津九千萬元,走私經商牟利。” [21]其它報紙轉載。這個缺乏常識的消息很快傳到台灣島內,台灣幾家報紙亦轉載,打上一個?號,將信將疑。9月10日,在台北縣政府會議室舉行記者會,陸桂祥回答記者的提問:“本府會計賬目簿冊齊全,隨時由省會計處派員檢查,又本府公庫制度,早經成立,任何人不能動用款項,非法收支也。”此次上海《聯合晚報》等刊登的記事,係原基隆區署長裘某所為,他曾有舞弊70萬元,由縣長揭發。陸桂祥解釋:“探悉裘區長有舞弊後,即派人調查,其後判明舞弊七十萬元,從調查結果報告長官公署,省公署,對於裘區長先撤辦,等候查辦。” [22 ] 12月,台北縣政府發生一次火災。後來,個別政治人物便稱此舉是陸桂祥要銷毀罪證,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遺憾的是,至今“陸桂祥貪污台幣5億”仍載在一些權威的著作中,來證明大陸籍公務員貪污之大。在台灣接收與重建過程中,公務員貪污腐化不在少數。楊亮功、何漢文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分析:“日人統治台灣時,其公務員之操守能力及軍隊之紀律,均為台人所稱道。光復以後,我國最初開入台灣之國軍,其服裝配備、精神體魄已予台胞以一不如日軍之印象,而在一年中,我各地駐軍間有少數軍紀欠佳士兵欺台百姓之不良事情發生。在政治方面之公務人員,其出入餐館等應酬娛樂,台胞視之,已為過去日本公務員不應有之怪事。至貪污瀆職,更為舊日所不容之現象。而我來台工作人員,亦不幸有少數害群之馬,或行為不檢、能力薄弱或貪污瀆職,尤以經建及公營事業更不乏藉權漁利之不良現象,予台胞以深切之反感。致漸以往日日人指中國官吏無一不貪污、無一不飯桶之蜚語為正確,循至對於政府官吏有'中山袋'、'阿山'等等輕視稱呼。” [23]四、輿論宣傳
日據時期,台灣總督府對新聞報導嚴格控制,嚴禁報刊攻擊政府施政。光復後,各地報紙雜誌紛紛出版。政府對報業採取“創刊不須許可,言論不受檢查”的製度,報紙的言論內容完全自由,不受干涉和約束。
《新生報》屬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報紙,社長李萬居為青年黨。台中《和平日報》為軍方所辦。台南有《中華日報》。台北的《大明報》為林子畏創辦,是民主同盟的喉舌,陳旺成的《民報》,林宗賢的《中外日報》帶有地方主義色彩。《台灣評論》為憲政協進會主辦,發行人林忠,編輯李純青,在上海編印。《人民導報》初為宋斐如所辦,報導不利於處長范壽康的宣傳,為陳儀不滿。《人民導報》改組,歸王添燈主辦。他還辦《自由報》。
陳儀在經濟上採取統制政策,在政治上較為放鬆,在輿論上採取放任主義。一年以來,行政當局未能注意應付環境,各方面開罪過多,失政之處亦不少,全台十餘家報紙時常批評政府,甚至不依事實任意謾罵。《民報》、《大明報》的火力較猛。帶有左翼色彩的《和平日報》、《人民導報》持論較客觀。
陳儀主張開放言論,讓民眾自行取捨,未加管理。至1946年11月,台灣的報紙雜誌,正式登記達36家。報紙雜誌最能吸引讀者興趣,一定是最會攻擊政府的,《新生報》因帶有機關報色彩,銷量由18萬份降至4萬餘份。台胞初級教育甚為普遍,能閱報者佔絕大多數,此等攻擊政府的輿論為其從未所見,初則引為怪事,繼則信為正確,漸啟輕視政府、不信任政府的心理。
“對於本省報紙的觀感如何?”陳儀表示:“責備漫罵也可以,但要有建設性,現在我國需要心理建設,不應該使人民懷疑悲觀,攻擊貪污是對的,但不要使好官灰心,假是美國人如我國人窮,他們的貪污還要來得多。抨擊工廠停頓也可以,但也要到出煙的工廠去看看。又現在農村的經濟很壞,連衣服都破料不堪,請諸位到農村去看看。政府將努力設法提高農民的收入,又不久將對學生們發放衣服。” [24]
在台灣總督府高壓政治下,台灣一切一元化,民眾的思想行動受到嚴厲控制。光復後,內地各派政治力量進入台灣,甲說擁護政府,乙說反對某黨,立場不同,但有一個共同攻擊目標,無論參議會、黨團,一致罵公務員貪污,罵機關腐敗,罵政府無能。就算長官公署全是貪官污吏,不過是內地人中的一部分,一般老百姓只要有工做,有飯吃,除非你直接向他敲詐勒索,他不會感到貪官污吏帶給他的痛苦。外省人中確有行為不檢點者,但台灣百姓覺得外省人全是貪官污吏。
至1947年初,到台灣參加接收與重建的大陸籍工作人員近2萬人。他們之中雖有一部分人違法亂紀,但大部分人是真心實意為台胞服務的。台胞將一部分大陸籍官僚的不法行為無意中誇大,以偏概 ​​全,視外省人佔了他們的位置、搶了他們的飯碗。被誤解的外省同胞十分苦悶,“外省來台的公務人員,決不是為了掘金而來的,大都是抱著服務精神,要想在台灣的重建復興工作上拿出最大的努力,對於台灣同胞被日本帝國主義者50餘年的奴役壓迫,有十二萬分的同情,願意幫助台胞解除桎梏,認識祖國,認識世界,恢復他們自由國民的地位。……外省人到台灣來,沒有得到舒適的生活,待遇是比國內任何地方都不如,工作則比國內任何地方都緊張,他們是無條件在為台灣賣力,替台胞服務。” [25]
五、二二八血案
1947年2月27日,台灣省專賣局職員在台北市圓環查緝私煙,毆打老婦林江邁,誤斃路人陳文溪,激起圍觀民眾的不滿,要求殺人償命。次日,群眾示威遊行,衝擊台北市專賣局、台灣省專賣局,並向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請願。在請願過程中,群眾與士兵發生扭打,遭到槍擊,死傷幾人。群眾更加憤懣,學生全部停課,各機關、團體台籍員工逃走一空。一年半來積壓在台胞胸中的苦悶、委屈、辛酸忍無可忍,終於象火山一樣噴發出來。一些群眾張貼“打死中國人”等標語,號召毆辱外省人。
群眾在全市搜尋外省人,瘋狂報復,不分老幼、男女及職業,凡是街上穿中山裝、西裝及說外省話者,或被毆傷,或被擊斃。旅舍、公共汽車及各縣市駛來台北火車站上的外省人,受害最烈,死傷甚眾。個別憤怒的群眾毒打婦女,虐殺孕婦兒童,以洩心頭之憤。鐵路警察署被搗毀,職員多人重傷。
無助的小公務員及其眷屬,來台旅行或經商的外省人成了替罪羔羊。這是久受壓抑的人們對於現實不滿與失望的一種宣洩。閩南人或會說閩南語的外省人只得說閩南語,冒充台人以求倖免。群眾隨即改以台語盤問,再用日語質問,令其唱日本國歌“君之代”,能以台語卻不會日語回答者必系冒充的台人,被打得更慘,甚至被打死。陳儀估算“台北市儉(28)東(1)兩日客籍公教人員初步調查被毒打受傷者866人,立斃命者33人,失踪者7人。” [26]
飽受驚恐的大陸籍同胞痛心地說:“他們說是打的只是'貪官污吏',可是,那些不幸被打死傷的女人、小孩子、商人、自由職業者和中下級公教人員,那千百個人難道個個是貪污的?他們拿了你們一根草還是一塊泥土?他們裡面倒有不少是跟吳鳳一樣,有抱負、有理想,受著偉大的人類愛的感召,遠涉重洋,過著刻苦的生活,任勞任怨,為著參加建設新台灣,為著替民眾謀福利,要想把這個久被日本侵略者奴役的土地變成中國自由的國土,可是,也跟吳鳳一樣,卻被犧牲於一向所關切的,所愛護的人們手裡。” [27]
陳儀要用司法手段解決二二七緝私事件,未能立即澆滅台胞的怒火。他過於自信,缺乏政治警惕性。為減輕台胞的負擔,將2萬多軍隊調回大陸,事件發生,幾無可用之兵,沒法控制局面。台灣廣播電台為民眾控制,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失去了輿論導向,任由台籍精英操縱煽動,使台北一隅的事件迅速蔓延至全島。本不想驚動南京,事件發展早已超出陳儀的預料,只得將所有部屬連同家眷等盡可能集中於公署大樓,坐視暴動蔓延擴大而無法收拾。由於軍備不足,軍械倉庫多缺足夠警衛兵力,原本無武器的群眾獲奪武器彈藥,形成武裝對決之勢。
二二八事件根源於戰後台灣接收與重建的種種矛盾,主要是經濟恢復困難,失業率高,行政效能低下,大陸籍軍公教人員與台胞因語言、生活習慣等的不同,發生衝突。大陸籍公務員中確有一部分人貪污受賄,欺壓台胞,這是不爭的事實,但絕不是全部,卻因媒體的宣傳,不斷強化民眾的記憶,使許多台胞以為外省人個個都是貪污犯,進而毆打外省人。陳儀是國民黨高層官員中少有的清官,其部屬中也有許多清廉之士。與內地相比,台灣的貪污現像不算嚴重,這是當時大陸記者到台灣長期觀察後普遍得出的印象。大陸籍公務員的貪污不是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但部分公務員的貪污行為,卻使外省人成為攻擊的對象。

[1]《楊亮功致於右任電》,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冊),北京,檔案出版社1991年,第47頁。
[2]《楊亮功致於右任電》,《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冊),第48頁。
[3]《美國記者報導台灣接收之後行政腐敗混亂情形》,《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冊),第65頁。
[4]《台灣政治現狀報告書》,閩台通訊社編《二二八事件—台灣人的噩夢》,約1988年,第2頁。
[5]《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第二十九次政務會議紀錄》,薛月順編《台灣省政府檔案史料彙編: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時期(三)》,台北,“國史館”1999年,第516—517頁。
[6]台北《民報(晚刊)》1946年7月11日第二版。
[7]台北《民報(晨刊)》1946年7月16日第二版。
[8]台北《民報(晨刊)》1946年7月17日第二版。
[9]台北《民報(晚刊)》1946年7月22日第二版。
[10]台北《民報(晨刊)》1946年8月6日第二版。
[11]《李翼中談話》,台北《民報(晚刊)》1946年8月15日第二版。
[12]《劉文島說明其使命》,台北《民報(晚刊)》1946年8月29日第二版。
[13]《高雄市民檢舉連謀、李世甲》,台北《民報(晚刊)》1946年8月29日第二版。
[14]《清查團招待記者會》,台北《民報(晨刊)》1946年9月13日第二版。
[15]《陳長官函覆劉清查團長》,台北《民報(晨刊)》1946年9月14日第二版。
[16]《專貿兩局長停職》,台北《民報(晨刊)》1946年9月18日第二版。
[17]《專賣貿易兩局舞弊案》,台北《民報(晨刊)》1946年9月15日第二版。
[18]《省貿易局舞弊案》,台北《民報(晨刊)》1946年9月18日第二版。
[19]《劉文島談打“老虎”》,南京《中央日報》1946年10月14日第四版。
[20]張琴撰:《台灣真相》,上海《文萃叢刊》第二輯,1947年4月,第26—27頁。張琴為胡允恭筆名,其在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任職,陳儀親信。《文萃叢刊》實為中共所辦。
[21]《台北縣長陸桂祥貪污竟達四萬萬》,上海《前線日報》1946年8月27日第五版。
[22]《陸縣長桂祥解答滬報所傳貪污案》,台北《民報(晨刊)》1946年9月11日第二版。
[23]《台灣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及善後辦法建議案》,《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冊),第277—27 8頁。
[24]《陳儀答記者問》,台北《民報》1946年11月22日第三版。
[25]黃旭東撰:《二二八事變思痛錄》,沈雲龍主編《台灣月刊》第6期,台北1947年4月,第18頁。
[26]《陳儀報告二二八事件情形致吳鼎昌等電》,《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下冊),第796頁。
[27]任山撰:《悼新的吳鳳們》,沈雲龍主編《台灣月刊》1947年4月,第25頁。據傳,吳鳳為清朝時自來大陸來的理蕃官,長期從事原住民的工作。一次原住民暴動,砍下40多顆人頭,每年祭用1顆。在40多年中,吳鳳的許多德政有助於原住民,但卻無法使原住民放棄這一陋習。在那些人頭用完之後,為不使原住民自相殘殺,吳鳳只好讓原住民割下自己花白的頭臚,以圖感化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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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治台 如日經天 一時烏雲 怎斷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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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孔聖功過, 千年反覆 ,

批孔揚秦, 孔子學院, 各領風騷!

今政,媒,不識泰山北斗,

啟能以小見大,自立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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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受屈人何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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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如兄臺者,為其發聲,主持公道者,已屬幸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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